医疗设备、器械和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 采购人名称 | 色达县人民医院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四川荣光信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合同金额 | 99,232.22元 |
| 合同期限 | 年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11-03 19:06:03 |
| 采购人名称 | 色达县人民医院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四川荣光信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合同金额 | 99,232.22元 |
| 合同期限 | 年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11-03 19:06:0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381]BMGC[CS]20250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虎头村农创文旅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现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疑函,依据《虎林市政府采购提出投诉事项答复通知书》要求相关规定,处理质疑事项期间,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更正内容:
项目暂停,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待定,详见恢复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虎林市虎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头镇
联系方式:1323467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柏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柳盛馨园10号楼14号车库
联系方式:1333957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柏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339571678
黑龙江柏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5202-17-01-21002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 ||
| 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智采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837,621.15元(下浮率:1.50%) | ||
| 工期(交货期) | 70 个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郭利君; 设计负责人:路兵华。 |
| 中标日期 | 2025-11-0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镇政询采字(2025)01号
项目名称: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5,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5,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轿车 | 公务用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于文件发出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44号
联系方式:1899155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坪县城关镇上新街10号
联系方式:0915-882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新琳
电话:13891554441
镇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