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搬迁扩建项目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9-440000-04-01-32226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搬迁扩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搬迁扩建项目EPC |
| 标段(包)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搬迁扩建项目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附属幼儿园搬迁建设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20619m?,其中地上面积12690m?,地下面积7929m?;改造面积1536m?;拆除建筑物面积6976m?、拆除室外面积9808.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主楼、7号楼宿舍改造、幼儿园变配电房、门卫、室外配套工程等。 (二)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23198.41m?,其中地上面积9791.86m?,地下面积13406.54m?,改造面积5058m?,拆除建筑物面积7483.31m?、拆除室外面积14113.75m?;主要建筑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A、新建教学楼B、新建体育馆C、改造幼儿园D、新建地下室E、新建连廓F、室外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 3801.2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4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3.5米。树木迁移、附幼拟建区域现有电房迁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注:上述工程建设规模描述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描述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附件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7818.5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格式自定)。 3.1.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8时45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83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电话 | 1392509951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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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4-04-01-6295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广州北站南侧,新街大道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二期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32584.27㎡,其中可建设用地29091㎡。项目总建筑面积15107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03274㎡,不计容建筑面积47803㎡,容积率3.55,绿地率30%,机动车位1092个,非机动车位923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复建商业、酒店、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150756㎡、最大单跨跨度15m、最高32层、最大高度99.95m。(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2.1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负责本项目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平衡设计、总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设计专家评审)、建筑设计、结构(含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含强电、弱电、防雷)、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装配式设计(含模块化设计)、BIM正向设计、消防设计、燃气设计、人防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围墙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小市政设计(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永久用水设计、永久用电设计、特殊地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溶、土洞等不良地质处设计)、配合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编制、深化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竣工图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国家规定的须报批报建、审查备案、专项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及结构评审、结构超限审查、装配式评审等相关评审工作)、现场实施的图纸、文件及资料。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竣工图签审及竣工编制(如需)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2.2.2施工部分: 施工部分: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树木迁移、特殊地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溶、土洞等不良地质处理)、桩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红线外临水临电接驳、永久用水、永久用电、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室外管网、室外园建等)及配套设施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及光伏发电工程等。具体以确定的施工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7075.43741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佳嫦 | 联系电话 | 020-83868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家辉 | 联系电话 | 020-61101333-186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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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4-04-01-6295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广州北站南侧,新街大道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二期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32584.27㎡,其中可建设用地29091㎡。项目总建筑面积15107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03274㎡,不计容建筑面积47803㎡,容积率3.55,绿地率30%,机动车位1092个,非机动车位923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复建商业、酒店、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150756㎡、最大单跨跨度15m、最高32层、最大高度99.95m。(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现行的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及咨询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4.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01-02、03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佳嫦 | 联系电话 | 020-83868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广卫路四号十八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家辉 | 联系电话 | 020-61101333-186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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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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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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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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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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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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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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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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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101,207.17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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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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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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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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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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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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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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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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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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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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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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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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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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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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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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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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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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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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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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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624,494.35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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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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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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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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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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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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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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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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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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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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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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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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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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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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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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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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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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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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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45,3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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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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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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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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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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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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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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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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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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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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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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