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文中学校(高中部)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ZBJ-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40.35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2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若尔工招【2025】049号(1)-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文中学校(高中部)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

(招标)阿坝_招标文件_红原工招(2025)35号.ZBJ-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3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94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2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红原工招(2025)35号-1红原县活畜交易市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递交时间

YZSFJSZ2025100013001001广悦居·曲江人才公寓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悦居·曲江人才公寓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以曲江街道办事处[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悦居·曲江人才公寓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水庭路70号23幢

2.1.2 工程规模:扬州市广悦居·曲江人才公寓地上一至四层内,装饰建筑面积:约6319.09㎡。

2.1.3 合同估算价:8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室内装修、暖通空调、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95分,信用分5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每0.5%一档),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每0.5%一档),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85%,每5%一档,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信用标得分由评标系统从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用企业数据库中自动获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曲江科技创业中心

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楼3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王平

联系人:殷梦秋

电话:0514-87202307

电话:139121317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02059943@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殷梦秋,联系方式:13912131736;通讯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2025年10月30日

潮州市韩江南北堤潮安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韩江南北堤潮安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市韩江南北堤潮安段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312-445103-19-01-647783。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潮安区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为潮安区“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潮州市潮安区水利工程管养中心,建设单位为:潮州市潮安区水利工程管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估算总投资按23120.34万元控制,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6027.44万元。(一)本次工程任务是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堤防达标加固、穿堤涵闸加固、新建提水泵站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二)建设内容:本工程整治范围为沿韩江右岸从潮州供水枢纽起,至红莲池涵止,全长30.3km(桩号南堤8+070~南堤38+375);对韩江南北堤潮安段全长30.3km堤围进行达标加固,部分穿堤涵闸加固,新建3座提水泵站。韩江南北堤潮安段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库结合满足100年。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整治范围为沿韩江右岸从潮州供水枢纽起至红莲池涵止,全长30.3km(桩号南堤8+070~南堤38+375)。对韩江南北堤潮安段全长30.3km堤围进行达标加固,部分穿堤涵闸加固,新建3座提水泵站。工程措施包括岸坡膜袋混凝土护坡或抛石头加固、充填灌浆、岸坡修整、堤顶路硬化、堤防监测及白蚁防治等堤防整治加固措施和加固穿堤涵闸、新建提水泵站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3525128.87元;【其中建安费142573915.83元[含暂估价1885701.22元,安全生产措施费4042307.08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脚手架)81004.54元]、水土保持工程费889230.92元、环境保护工程费61982.12元】;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3.5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socialuser-use-rllogin.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gov.cn/)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zhsl.gdwater.gov.cn:880/jsscxyxxpt/jgThinking/#/home)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月24 日10 时 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24 日 10 时 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2025 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较西路尾区水务局办公楼

电话:0768-228593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地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联 系 人:李工电 话:0768-2393053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水利工程管养中心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东四村护堤公路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联 系 人:章工电 话:0768-65856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86673560、15118654846

2025年 10 月 30日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兴业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5103-04-01-435365
投资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兴业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兴业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兴业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张厝巷村、黄厝巷村、陈厝巷村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张厝巷村、黄厝巷村、陈厝巷村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道路交通工程:本工程全长约780米,设计宽度11米,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2、排水工程:工程新建DN600~800雨水主管,长度约444米,道路两侧布置单箅雨水口,收集路面雨水,每隔25米设置检查井,分段排放至十板桥溪和南四干渠;3、照明工程:工程在道路南侧设置高8米单臂太阳能路灯60WLED,臂长1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布置间距为30米。 工程概算总投资484.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22.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25万元,预备费用9.51万元
招标内容 本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合格的图纸、经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工期 6个月(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3927264.83元(其中,暂估价:0元,暂列金: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9839.1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除法律法规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格式自拟的无在建承诺书等扫描件)。(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等扫描件)。(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等扫描件)。(6)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期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投标人没有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或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指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具体责权在签定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一经发现,将被视为废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方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9)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2所述情形之一。(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扫描件)(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的单位不受此条限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http://www.czggzy.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 月21 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30 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金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65668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81098089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8-58114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2025年10月30 日

湘桥区铁铺镇乡道Y231线白石岭石场-嫌水坑段双车道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5102-17-01-606236
投资项目名称 湘桥区铁铺镇乡道Y231线白石岭石场-嫌水坑段双车道改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湘桥区铁铺镇乡道Y231线白石岭石场-嫌水坑段双车道改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湘桥区铁铺镇乡道Y231线白石岭石场-嫌水坑段双车道改建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起点位于白石岭石场(起点桩号:K4+090),终点位于嫌水坑村(终点桩号:K9+700),项目全长5.61公里。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建设资金在《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分配方案》文件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嫌水坑村民委员会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依据河南省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招标规模:对Y231线白石岭石场-嫌水坑段长5.61公里进行双车道改造。项目全长5.61公里,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20km/h。本次拟对该路段沿线较为严重的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处治后进行路面拓宽,使现有单车道公路扩建为双车道公路,同步完善沿线交通标线、标志、路灯等沿线安全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49.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64.45万元。
招标内容 1、依据河南省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工期(交货期) 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4366811.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64534.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5。(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具体业绩要求见附录3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 9 时 30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嫌水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嫌水坑村
招标人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13539357260
招标代理机构 潮州市中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潮州市湘桥区北关村北美路中段(金山大桥西)8号铺面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68-2189045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8-22083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嫌水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潮州市中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2025年 10 月 30 日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