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三明市财政局2022)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增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调增《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明财购〔2021〕1号)文件中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其中: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指导标准调增为50万元以上;市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指导标准调增为100万元以上,新标准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明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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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