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 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及沙尘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23)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项目

采购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及沙尘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99座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PM2.5、PM10、SO2、NO2、CO和O3,气象参数)及21座沙尘天气监测站(TSP、PM10,气象参数)的维修维护、质量控制、数据传输及站房安全保障等运维工作。 主要目标: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开展运维服务,确保自动监测站点连续稳定运行、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准确,为大气环境管理和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需满足的要求:质量要求:各站点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年度、季度、月度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服务能力要求:须制定与国家规范及自治区环境主管部门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具备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整体、相关仪器、辅助设施等维修维护技术能力,匹配足够数量的专业运维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设备、工具、备品和备机,上述需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部门要求; 时限要求:运维工作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细则(试行)》开展,保证运维工作按照质量规范要求频次开展,故障响应时间不大于1个小时,一般故障处理时效不大于4个小时;项目实施周期13-14.5个月; 安全要求:制定站房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备站房设施、人员和财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解决能力。

1,985.0000
2023年03月
标的名称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项目-第1包 标的名称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项目-第2包 标的名称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项目-第3包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0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及沙尘暴监测网委托运维 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监测网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及沙尘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