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服务项目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及专责组服务项目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隆林各族自治县16个乡镇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服务项目
计划采购16个乡镇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服务人员32人,服务时间12个月(含工资、社会五项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161.1456
2023年06月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
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及专责组服务项目
计划采购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及个专责组服务人员48人,服务时间12个月(含工资、社会五项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241.7184
2023年06月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04月26日
附件信息:
1.隆林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处理笺.pdf237.1 KB
2.隆林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者保办公室《关于审定继续购买防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请示》.pdf354.5 KB
3.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防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4号).pdf2.9 M
4.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农办发{2021}3号).pdf3.0 M
5.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工作制度》的通知(隆脱指监测发{2021}1号.pdf539.3 KB
6.关于办理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采购的承诺书.pdf174.8 KB
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处理笑来齐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收文日期2023.4.10关于审定继续购买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请示关于审定继续购买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请示关于审定继续购买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请示文号内容摘要: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4028640.00元)。内容摘要: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4028640.00元)。内容摘要: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4028640.00元)。内容摘要: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4028640.00元)。内容摘要: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4028640.00元)。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拟办意见: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拟呈玉勉、李锋、智文同志示。妥否?呈海仁、谭铭同志示。指挥部办公室:冉真2023年4月10日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副主任批示:辉瑞同志甩示:利同意,是没仁同大示。4102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组长批示:局文同充电示:拟同意。刘基林传达,冉真注录.开、10舞同考电:拟助亲,呈玉南、怀德月表示。到是林保,4.10.指挥长批示:4.174.1)4.174.1)4.174.1)办理结果常务副指挥长批示:星健生、云密月去主。02.PJI42小4隆林族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审定继续购买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请示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自治区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2021年以来,自治县通过购买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自充实基层一线的帮扶力量,推动全县防贫监测数据质量婴次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中排名前列,多次排在第一。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8日与广西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于2023年7月7日期满,为期1年。共提供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人员80人,项目总合同价4378108.12元,其中:县指挥部48人,单项合同价2628078.03元;各乡(镇)32人,单项合同价1750030.09元。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尽请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领导审定同意继续购买1年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1(¥4028640.00元)。以上请示妥否,敬请批示。附件:1.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4号)2.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农办发[2021]3号)3.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工作制度》的通知(隆脱指监测发[2021]1号)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联系人:左奉赞,联系电话:13377465600)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文件桂农发【2021]4号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天乐舞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1年6月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对全区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重点(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指导线。以后每年综合全2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地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返贫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做到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对短时间、区域性发生的聚集性返贫现象要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三、工作步骤(一)快速发现预警。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服务平台、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一是组织集中排查。县级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二是常态化排查。由乡镇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3一通过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对特定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风险隐患。3.部门筛查预警。由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定期与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易地安置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全面筛查风险户并及时反馈基层核查。4.其他渠道。左邻右舍等向村委会反映困难,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二)确定监测对象。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乡镇、行政村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乡镇复核公示、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对在财产检索中发现农户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且家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对虽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但家庭有特殊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乡镇、县级专门审议同意后可以纳入。确定纳入监测对象后,采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并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三)开展精准帮扶。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41.明确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以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为主,任务较重的村可安排定点帮扶单位干部帮扶),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2.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3.加强跟踪落实。县级要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15-馈相关责任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乡镇、村也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四)认定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1.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责任人。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于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依靠就业务工的,应跟踪帮扶半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且稳定有保障。3.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乡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自治区、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一6管理、考核检查等。各级教育、民政、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易地安置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可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鼓励各地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充实防止返贫监测力量,支持各地以脱贫攻坚期内建设的扶贫信息员队伍为基础,逐步转为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负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工资待遇等参照脱贫攻坚期间扶贫信息员工资渠道,由县级财政安排解决。(四)严格考核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7一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区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各地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要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等,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得好的县(市、区),自治区在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五)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范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排查、检查工作,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排查,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1.部门数据比对预警重点内容2.监测对象认定步骤3.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4.监测对象消除风险步骤188一附件1部门数据比对预警重点内容自治区层面每年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比对,并通过广西防贫监测数据信息系统将比对情况分发各地核实。县级定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数据比对,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乡镇核实。部门筛查预警重点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医保部门每月定期比对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户、返贫致贫人口未参保名单,以及参保对象因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主要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合规自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花费仍然较高的农村参保人员名单,其中脱贫户、低保户的标准为当年缴纳基本医保年内累计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普通农户标准为当年缴纳基本医保年内累计自付费用10000元以上。2.义务教育保障风险预警。由教育部门每学期比对义务教育阶段辑学的适龄儿童名单。3.因产业失败返贫风险预警。由农业农村部门对种养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推送因自然灾害、市场变化导致生产经营性收入大幅下降的农户信息。4.因就业不稳返贫风险预警。由人社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暂未务工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信息。I9一5.住房安全保障风险预警。由住建部门指导各地对所辖范围农户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月定期推送新的农村危房改造名单和危房户信息。6.因残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残联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认定为重残和三、四级精神残疾的农户信息。7.饮水安全风险预警。由水利部门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推送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8.特殊群体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民政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确定为A类和B类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没有纳入监测的农户。9.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门监测交通意外事故,每月定期推送***门接报的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信息。10.因自然灾害等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应急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提供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信息。11.低收入人群返贫致贫风险预警。民政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10-附件2监测对象认定步骤1.农户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对于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工作队员在入户时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等无法提出申请又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纳入申请。2.入户核实。对监测发现的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村(街道、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生活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困难和财产情况,签署真实可靠的家庭情况说明,并签署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3.财产检索。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行政村将签署了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的农户名单报乡镇,乡镇汇总后报给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财政、公安、民政、税务、人社、住建、编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财产查询检索,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乡村。4.行政村评议。评议会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一11一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乡镇应派至少1名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县级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并分类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复核。5.乡镇复核公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复核意见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及时告知农户。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6.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拟纳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刚性支出等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名单,组织乡村防贫监测信息员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告知农户。12附件3不宜纳人的几种具体情形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含离退休)的。2.除农村有稳固住房以外,在城镇有地皮、商品房、自建房、商铺等。3.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实体经济且正常经营的农户(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或纳入监测前两年内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船舶、机械、大中型农机具等。5.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6.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7.县级(含)以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的情形。13一一附件4监测对象消除风险步骤1.村级商讨研究。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根据帮扶责任人平时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户逐户进行商讨,在排除丧失劳动能力的、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户后,形成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2.入户核实。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成入户核实组,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3.行政村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召开评议会,对照风险消除的基本标准,分类型逐户开展风险消除评估,并形成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审核。4.乡镇审核公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复核后,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将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享受的帮扶情况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14一一一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具体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5.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定,经组织抽查核验后,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组织乡村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及时入户告知农户。一一15一2021年6月9日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隆农办发[2021]3号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对全县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重点(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指导线。以后每年综合全县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返贫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做到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对短时间、区域性发生的聚集性返贫现象要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三、工作步骤(一)快速发现预警。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服务平台、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一是组织集中排查。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二是常态化排查。由乡镇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对特定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风险隐患。3.部门筛查预警。由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定期与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建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易地安置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全面筛查风险户并及时反馈基层核查。4.其他渠道。左邻右舍等向村委会反映困难,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二)确定监测对象。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乡镇、行政村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乡镇复核公示、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对在财产检索中发现农户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且家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对虽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但家庭有特殊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乡镇、县级专门审议同意后可以纳入。确定纳入监测对象后,采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并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三)开展精准帮扶。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1.明确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以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为主,任务较重的村可安排定点帮扶单位干部帮扶),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2.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53.加强跟踪落实。县级要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乡镇、村也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四)认定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1.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责任人。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于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依靠就业务工的,应跟踪帮扶半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且稳定有保障。3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县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6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总抓,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考核检查等。自治县教育、民政、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易地安置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可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鼓励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要进一步充实防止返贫监测力量,充分利用扶贫信息员队伍,负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四)严格考核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自治区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县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自治县防止返贫监测预警中心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暗访;要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等,指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抓好落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压实工作责任,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得好的乡(镇),自治县给予表扬。(五)减轻基层负担。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范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排查、检查工作,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排查,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1.部门数据比对预警重点内容2.监测对象认定步骤3.不宜纳人的几种具体情形4.监测对象消除风险步骤8附件1部门数据比对预警重点内容自治县每年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比对,并通过广西防贫监测数据信息系统将比对情况分发各乡(镇)核实。定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数据比对,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乡(镇)核实。部门筛查预警重点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医保部门每月定期比对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户、返贫致贫人口未参保名单,以及参保对象因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主要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合规自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花费仍然较高的农村参保人员名单,其中脱贫户、低保户的标准为当年缴纳基本医保年内累计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普通农户标准为当年缴纳基本医保年内累计自付费用10000元以上。2.义务教育保障风险预警。由教育部门每学期比对义务教育阶段辑学的适龄儿童名单。3.因产业失败返贫风险预警。由农业农村部门对种养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推送因自然灾害、市场变化导致生产经营性收入大幅下降的农户信息。4.因就业不稳返贫风险预警。由人社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暂未务工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信息。5.住房安全保障风险预警。由住建部门指导各乡(镇)对所辖范围农户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月定期推送新的农村9危房改造名单和危房户信息。6.因残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残联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认定为重残和三、四级精神残疾的农户信息。7.饮水安全风险预警。由水利部门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推送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8.特殊群体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民政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确定为A类和B类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没有纳入监测的农户。9.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由***门监测交通意外事故,每月定期推送***门接报的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信息。10.因自然灾害等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应急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提供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信息。11.低收入人群返贫致贫风险预警。民政部门每月定期推送新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10附件2监测对象认定步骤1.农户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对于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工作队员在入户时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等无法提出申请又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纳入申请。2.入户核实。对监测发现的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村(街道、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生活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困难和财产情况,签署真实可靠的家庭情况说明,并签署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3.财产检索。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行政村将签署了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的农户名单报乡镇,乡镇汇总后报给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财政、公安、民政、税务、人社、住建、编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财产查询检索,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乡村。4.行政村评议。评议会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11-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乡镇应派至少1名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县级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并分类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复核。5.乡镇复核公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复核意见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及时告知农户。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自治县乡村振兴局。6.县级审定。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拟纳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刚性支出等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名单,组织乡村防贫监测信息员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告知农户。12附件3不宜纳人的几种具体情形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含离退休)的。2.除农村有稳固住房以外,在城镇有地皮、商品房、自建房、商铺等。3.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实体经济且正常经营的农户(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或纳入监测前两年内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船舶、机械、大中型农机具等。5.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6.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7.县级(含)以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的情形。13附件4监测对象消除风险步骤1.村级商讨研究。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根据帮扶责任人平时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户逐户进行商讨,在排除丧失劳动能力的、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户后,形成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2.入户核实。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成入户核实组,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3.行政村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召开评议会,对照风险消除的基本标准,分类型逐户开展风险消除评估,并形成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审核。4.乡镇审核公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复核后,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将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享受的帮扶情况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14形成具体名单上报自治县乡村振兴局。5.县级审定。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定,经组织抽查核验后,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组织乡村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及时入户告知农户。2021年7月27日印发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5-隆林各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脱贫监测专责小组隆脱指监测发(2021)1号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工作制度》的通知各乡(镇)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隆林各族自治县脱贫坚战指挥部脱贫监测专责小组2021年3月10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工作制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好防止致贫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切实加大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和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度本制度。、常态化开展比对工作(一)部门定期报送信息数据。医保、卫健、人社、教育、住建、残联、民政等相关县直单位提供统一格式的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同时对本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信息数据报送至自治县扶贫监测预警中心。(二)开展信息比对工作。收到部门信息后,自治县扶贫监测预警中心将扶贫信息数据与各行业部门数据开展比对排查工作,各乡(镇)同步开展比对工作。常态化筛查“两类人群”因学、因病、因灾、因残、因疫情、因意外事件等影响,可能导致的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二、定期进行比对结果反馈自治县扶贫监测预警中心每月10日前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各乡(镇)及各相关县直单位。三、常态化开展网格化排查各乡(镇)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村级网格化工作组,分屯进行常态-2-化排查核实工作,每月由乡(镇)负责收集审核,并将核实结果于每月15日前上报自治县扶贫监测预警中心。四、常态化开展信息录入对摸排核实初步确定的疑似风险户,各乡(镇)要在每月15日前完成村级评议、乡镇报审;县级审定、上报备案、确定监测对象于每月22日前完成,并录入系统管理。五、常态化开展帮扶对排查出的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自治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指定各行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本部门职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直至预警对象解除风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月22日前将本辖区内比对结果、确定对象和帮扶成效报自治县扶贫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办理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采购的承诺书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我单位现需办理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等2个项目采购,所需采购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我单位承诺,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数量、价格真实,对此项目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合法性、合格性负责,请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给予办理。特此承诺!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金额如下:1.隆林各族自治县16个乡镇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服务项目,本次采购金额161.1456万元;2.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及各专责组服务项目,本次采购金额241.7184万元。承诺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服务项目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及专责组服务项目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中心 防贫致贫监测预警服务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