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采购公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2023)
项目概况
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0032023CCS00013
2.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万元
5.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共一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
项
1
注:磋商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核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二)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5日00:00至 2023年06月9日23:59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地点: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66号(科海小区商业)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357-2223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科海小区66号
联系方式:1513576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135760508
附件信息:
最终磋商文件.doc最终磋商文件.doc401.3K
采购意向说明.doc采购意向说明.doc11.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032023CCS00013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采购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采购代理: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五、磋商程序20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0七、签订合同24八、保密和披露25九、询问和质疑26十、违约处罚27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方法28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9资格商务部分51一、响应函(格式)52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54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5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56五、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证明56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7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58八、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9九、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60十、供应商企业简况61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65技术服务部分66一、报价一览表66二、服务方案及承诺67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68四、商务、技术偏离表69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有)70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7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032023CCS000132.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万元5.采购需求:(1)本次磋商共一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序号服务项目内容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备注1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项1注:磋商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核结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二)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6月5日00:00至2023年06月9日23:59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方式: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地点: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66号(科海小区商业)二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联系方式:0357-2223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科海小区66号联系方式:1513576050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宋女士电话:15135760508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2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范围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核结束。8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11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七部分)。2、响应函 ( 格式见第七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报价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的纳税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报价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2)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10、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将根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1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 1 正 1 副、电子版U盘1份1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 2023 年6月16日9时00分磋商地点: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西路科海小区商业66号二楼会议室1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15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16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密封袋上需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号 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同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并注明公司名称。19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报价.1、基础收费:0.8‰(建安工程费)2、效益收费:1.8%。(核减额)报价人超过其上限的,取消其磋商资格。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2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银行直接出据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据的商业保函)1.采用现金形式,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保证金转账回单、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开户名称: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神楼支行账 号:601 122 010 300 000 000 45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接 收 人: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商业保函,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磋商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备审查。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供应商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成交人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注:请各报价供应商尽量提前汇入响应保证金并联系采购代理人员核对保证金到账情况。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2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5、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报价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 (2)报价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0)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8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8.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8.2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8.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8.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3.9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3.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磋商文件所称“供应商”、“投标方”、“中标人”亦是指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网上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异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磋商现场对磋商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部分。供应商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并上传。资格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商务部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社保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2)技术服务部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方案及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商务、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文件。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报价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提交:8.4.1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保证金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8.4.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8.4.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代理机构收取成交服务费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8.4.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8.4.6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报价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金。8.4.7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受到以下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报价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ⅰ报价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ⅱ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ⅲ报价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ⅳ报价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ⅴ报价供应商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ⅵ开标后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ⅶ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ⅷ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8.5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费用、耗材、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服务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a)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b)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c)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a)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b)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7)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8)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9)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a)中小微企业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d)价格折扣: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小微企业生产的绿色低碳产品或者提供的绿色低碳服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2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2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400-881-7190)。9.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9.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9.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8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9.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10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1.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11.2★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3★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1.5★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和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14.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00分00秒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收到供应商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报价成功。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供应商撤回磋商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磋商。1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加密上传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如采购人对报价不满意,可增加报价轮次。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1)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报价时间截止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3)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服务周期、报价保证金额、报价保证金到账情况、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4)第一轮报价结束,招标代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第一轮报价记录,经供应商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记录表未按规定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其报价视为无效,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审核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9.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9.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磋商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谈判;(2)商务、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19.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以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2)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8.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未按照规定上传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6)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7)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8)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9)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0)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2.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评标过程保密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5.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七、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成交服务费2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8.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8.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28.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1.4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5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6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1.7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方法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3特定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5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的纳税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4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5响应文件的提供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完整提交。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响应文件的要求。7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8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9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其他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技术、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三、评分细则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2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10分)10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至今)具有财政评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一项5分,最高得10分。一个完整的业绩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10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6月至今)具有财政评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满分10分。一个完整的业绩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名字需体现在合同中,或提供佐证材料。(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二、技术部分70分(磋商小组独立评审) 二、技术部分20评审服务方案的内容全面,逻辑清晰,重点突出二、技术部分10咨询服务方案中针对该项目造价评审的难点、要点阐述明确恰当,针对性强,二、技术部分10评审服务方案中质量控制措施合理二、技术部分10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二、技术部分6根据对项目机构的人员配备进行评审。用于本项目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每增加1人加2分。最高得6分;二、技术部分10进度控制措施合理二、技术部分4廉洁承诺、保密承诺。三、价格分(1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投标报价得分=基础收费报价+效益收费报价1.基础收费报价(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基础收费最低的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小数点保留两位)2.效益收费费率报价(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效益收费最低的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5。(小数点保留两位)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小微企业生产的绿色低碳产品或者提供的绿色低碳服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2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核结束。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四、采购预算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6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否决。五、工程地点及工程情况介绍(一)工程概况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位于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镇,设计规模20000m³/d,土建按远期规模20000m³/d进行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10000m³/d进行安装,占地面积约40.66亩。污水处理厂平面按功能分为厂前区、生产区(包括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预留区,各区之间有道路和绿化带相隔。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一体化水解酸化池、一体化改良AAO生化池、一体化磁混凝池、一体化臭氧氧化池、一体化中间提升水池、一体化曝气生物滤池、一体化活性炭滤池、消毒池及消毒间、巴氏计量槽、回用水池及回用泵房、一体化反洗排水缓冲池、鼓风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设备、变配电间、仓库及机修间、热泵机房、综合楼、门卫、臭氧发生间、综合车间一、综合车间二、室外道路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23568.52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为19608.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9.17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099.90万元。(二)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服务要求1、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以及造价咨询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项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合法、勤勉、积极、负责地完成委托的评审事项。2、应选派最有经验、认真负责及尽职、数量足够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预算评审服务。3、受委托完成有关投资评审事项时,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成交人的服务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利。5、该项目整个评审过程中须做到严格保密。七、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第六部分合同原则(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中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大写)(¥)。2.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份,咨询人执____份。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代理人:_________(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3.1.2项目负责人为: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B。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___________。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12345备注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_______________。7.争议解决7.1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____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_______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二〇二三年月日目录资格商务部分: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五、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八、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九、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十供应商企业简况…………………………………………………………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服务方案及承诺…………………………………………………………………………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四、商务、技术偏离表………………………………………………………………………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有)…………………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文件…………………………………资格商务部分一、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磋商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磋商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只须签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应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以上承诺不实或违背承诺约定,采购人可取消本单位/本人任何资格(投标/谈判/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本单位/本人对此无任何异议,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本报价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八、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报价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人:本报价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九、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业绩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周期服务内容价格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备注123……………………………………注:按序号附所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 务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关联单位情况备注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金额费率报价.1、基础收费: ‰(建安工程费)2、效益收费: %(核减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备注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二、服务方案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技术要求和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供应商自行描述,格式自拟。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序号本项目所任何职姓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执业资格123…………………注:按顺序附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 说明: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做出响应,响应供应商未在表内列出又未加以说明的内容或者在此表在第一行填写“完全响应”即可,均视为认可、接受并完全响应。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有)1.节能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供应商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采购意向公开说明本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在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了政府采购意向。该项目目前已具备采购,需在本月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后进行费用结算,因此采购活动开始时间距公开采购意不足30日。特此说明。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2023年6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