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食堂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公告(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中心学校2023)



发布时间:2023-06-16 17:49:1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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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概况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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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分路口镇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财【2021】1号)和《六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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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四统一”管理模式,严把“入口关”,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保证本次采购顺利实施,故本次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安
(略) 2023年06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食堂管理办法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