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档案开放审核 档案开放审核招标采购公告(慈溪市档案馆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档案馆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慈溪市档案馆

采购项目名称
慈溪市档案馆 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开放审核项目

采购品目
C06030300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档案开放审核

预算金额(元)
3040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05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中小企业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戎玮

联系电话
0574-63981908

备注
/

慈溪市档案馆
2024年01月12日

附件信息:

慈溪市档案馆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开放审核项目采购需求.docx18.1 KB

慈溪市档案馆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开放审核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开放审核项目类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项目资金:30.4万元2.项目委托管理事项:列入本次采购项目的范围为: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开放审核和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人员配置要求1、派驻采购方指定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应为4人及以上,其中1人为驻场项目经理且保持相对稳定。2、具备档案开放审核及必要的档案整理相关工作经验。3、中国国籍公民,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4、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二)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配齐符合需求的派驻人员,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2、供应商的用工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与派驻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派驻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3、供应商须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流程,保证服务进度,确保服务质量,按期完成本项目工作。4、派驻的工作人员需要经过采购方认可。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服务期内,如人员有变动,供应商应提前15天通知采购方,并按照原条件及时补充人选,补充人选须经过采购方认可后方可更换。5、派驻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须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供应商在收到整改意见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及配套整改方案等书面反馈采购方。6、派驻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如经发现,采购方有权终止派驻人员的服务,供应商需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派驻人员应遵守慈溪市档案馆相关工作规定,接受人员、安全管理等要求。8、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派驻人员的管理工作。(三)项目服务要求1、对馆藏1990-1998年形成档案(具体范围以采购方最终要求为准)开放审核。2、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审核标准统一、审核效率高效。3、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慈溪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4、开放审核工作应规范、严谨,项目开展前期出具工作方案,审核人员操作过程留痕且形成台账,个人操作过程信息可追溯,项目后期出具《档案开放审核项目工作报告》。5、开放审核需对所涉年度档案逐件逐页审核,并在实体卷内目录标注“开放”字样,审核过程必须认真严谨,严禁将涉密文件及其他不宜向社会开放的文件审核开放,开放率原则上不得低于20%。6、开放审核过程所需表格(《档案开放审核单》《开放审核初审质检单》《档案开放审核月度汇总表》《档案开放审核汇总表》《档案开放审核审批表》)等均需按采购方要求规范填写,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双套。7、供应商对档案审核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在审核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工作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工作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四)开放审核技术要求1、调档交接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按照与采购方共同制订的计划分批次进行调档,并与采购方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档案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2、开放审核初审供应商根据相关标准对档案进行逐件逐页检查核实。2.1开放审核初审供应商根据档案开放审核标准及相关规定,逐件逐页审核档案,采取内部初审和复审机制,对每件档案形成初审意见。2.2审核结果标注审核结果为开放的须在档案卷内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内标注“开放”字样,整卷开放的可在案卷封面指定位置标注“开放”字样。2.3形成审核单将初审意见形成《档案开放审核单》,审核结果为延期开放的需注明延期开放。2.4开放审核初审质检慈溪市档案馆开放审核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分批进行质检。对初审结果为“开放”的档案100%进行质检,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9%。对初审结果为“延期开放”的档案随机抽取10%进行质检,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质检合格率不达标的,该批次档案须重新进行开放审核初审并提交质检,所有质检形成《开放审核初审质检单》。2.5开放审核初审结果汇总将通过复审的开放审核结果按“全宗-年度”形成《档案开放审核审批表》和《档案开放审核汇总表》,每月形成《档案开放审核月度汇总表》。(五)档案安全保密要求1、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方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且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内工作,并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绝对安全。2、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供应商在进行开放审核初审时,应确保档案数据的完整,不得擅自删除、增加、篡改档案数据,不得在档案上涂改、画圈,严禁泄露档案内容,严防档案失真,不得将档案带离档案整理室,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原件。如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损毁、档案数据与图像外泄、档案信息泄密等事件,采购方将依法追究供应商民事、刑事责任。3、供应商应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1)与此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约束其履行保密义务。(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和传播行为。(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定期清点并形成清点记录,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六)项目保密要求1、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中知悉的采购方管理信息、馆藏档案信息和其他业务信息等均须严守,不得泄露。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向采购方和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在提供项目服务过程中,要遵守采购方保密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一律做到不该过问、阅看、记录、外传的工作秘密和档案信息坚决不问、不看、不记、不说不传;不准在公私场合、私人通讯和各种媒体中谈论、发表涉及工作秘密事项的观点、言论。3、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采购方的信息安全,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采购方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4、项目完成后,供应商不能保存或带走任何档案原件和数据。且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供应商应返还采购方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原件及任何复制品(以采购方要求为准)。5、供应商与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派驻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需提交壹份供采购方备案。(七)现场及工作人员要求1、工作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管理有序,工作人员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2、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3、不得对外传播档案内容,员工之间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档案内容。4、不得在档案上涂划、擦改,需保持档案原貌。5、严禁将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及与工作无关的存储设备及打印输出设备带入工作区域,严禁将档案内容拍照、上传。6、严禁将明火、茶水饮料、食物等带入工作现场。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传播、打探与工作无关的话题。8、使用工具时小心谨慎,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9、自觉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清洁整齐,档案、用具、设备摆放有序。定期打扫卫生,清理垃圾。10、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八)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将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审核表、汇总表和《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报告》等各类表单交给采购方(以采购方要求为准)。采购方通过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3.合同期限自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形成档案开放审核 档案开放审核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