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2024)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2024年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现将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2024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
2024年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数量:1,采购目标:设备购置项目涉及的资金共187.3万元,10台医疗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本项目可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服务,更新、更换陈旧的医疗基础服务设施设备,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设备更新后,可为本地区患者提供优质的就医服务,直接解决了辖区群众就近检查的需求,准确提供了临床医师对患者病情的及时诊断的参数。有效的降低了误诊的医疗风险,一些危急重症患者能够及时就近进行抢救治疗,避免了原图转诊带来的不便性。,采购要求: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时限按合同规定执行
187.3
2024-0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
2024 年 01 月 17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