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
全区102个区控空气站和16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和维护
16450000
2024年03月
分四包。 第一包: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区域;预算352万元 第二包:“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博州、吐鲁番市区域;预算596万元 第三包:哈密市、阿克苏、巴州区域;预算312万元 第四包:南疆三地州区域;预算385万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