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继续聘用第三方社会组织协助我镇开展 社区戒毒工作的报告

采购品目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长安镇人民政府:为适应新形势下乡镇禁毒工作需要,根据海禁毒委〔2020〕2号关于落实海宁市委四届132号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长安镇(高新区)联席会议纪要〔2020〕9号要求,我镇于2020年8月正式成立长安镇禁毒社工服务中心,并于同年10月份通过公开招投标聘用第三方社会组织(海宁市红太阳社工组织)协助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因前期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已到期,现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拟从2024年4月开始购买。聘用模式:聘用工作主要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开展,采用招标形式择优选用服务单位,编制相关服务方案,经费采用包干形式(包含人员报酬、检测、办公经费及相关宣传活动经费),按目前我镇在册人员数,根据上级规定,每20名戒毒人员配备1名专职禁毒社工要求,目前暂定10名社工队伍(暂按本地在册人员测算),经估算,全年经费大致在120万左右。聘用年限为2年,合计经费240万元左右。以上报告,请予以审阅!长安镇社会治理办 2024年3月12日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04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不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濮忠波

联系电话
0573-87407968

备注
/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25日

附件信息:

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需求.docx13.2 KB

关于继续聘用第三方社会组织协助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报告长安镇人民政府:为适应新形势下乡镇禁毒工作需要,根据海禁毒委〔2020〕2号关于落实海宁市委四届132号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长安镇(高新区)联席会议纪要〔2020〕9号要求,我镇于2020年8月正式成立长安镇禁毒社工服务中心,并于同年10月份通过公开招投标聘用第三方社会组织(海宁市红太阳社工组织)协助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因前期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已到期,现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拟从2024年4月开始购买。聘用模式:聘用工作主要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开展,采用招标形式择优选用服务单位,编制相关服务方案,经费采用包干形式(包含人员报酬、检测、办公经费及相关宣传活动经费),按目前我镇在册人员数,根据上级规定,每20名戒毒人员配备1名专职禁毒社工要求,目前暂定10名社工队伍(暂按本地在册人员测算),经估算,全年经费大致在120万左右。聘用年限为2年,合计经费240万元左右。以上报告,请予以审阅!长安镇社会治理办2024年3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