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转合作 车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04(至)05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 04(至)0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安市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转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转合作项目。 2.项目概况: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管车辆编制数105辆,服务77个部门(单位),同时为市委市政府临时工作机构、省委省政府派驻工作组提供车辆服务工作。泰安市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转合作项目,合作单位需对泰安市公务用车平台提供车辆运行管理服务,保证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行正常(岗位含平台调度员、A证驾驶员及C证驾驶员)。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强化驾驶员队伍建设,围绕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车辆保障服务功能,提升车辆保障服务水平。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4.交付或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236.38

2024年05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04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转合作 车辆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