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务用车招标采购公告(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05(至)06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 05(至)06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采购项目;2、项目说明:本次“以租代购”新能源公务用车需采购≥260公里续航车辆160辆;3、需满足相关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 4、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5、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0】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等文件执行。
640
是
2024年06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陆“htps://www.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05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公务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