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招标采购公告(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变更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原公告信息
变更后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3
阜城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项目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123号)和《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258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工作,在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调查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完成阜城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40.0
2027年-7月

阜城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项目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123号)和《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258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工作,在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调查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完成阜城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40.0
2024年-7月

发布时间:
2024-05-29 采购人:
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