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4)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 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
项目服务地点为江苏省镇江市、南京市,主要采购饮食社会化劳务服务,提供一日三餐、重大节日会餐及重大任务保障,年度预算总金额1108万元,服务期限1-3年,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服务期综合评定情况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详情见附件
1108
2024年9月

注:
1.项目编号:2024-JLDJDA-F1002;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4.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30天。
5.联系人:施女士魏先生
电话: 1892155727013770900483

附件: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初步技术参数

附件1.pdf

附件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初步技术参数一、技术要求(一)服务质量要求1.伙食质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无水浸、无杂质和无焦糊现象;素食食品即时烹炒,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无特殊情况不得供应凉菜。2.供餐标准:准时保障就餐,搞好伙食调剂,遵循作息时间提供服务。具体保障形式如下:①早餐:4种主食、4个主菜、2个精美小菜、2种汤+鸡蛋豆浆牛奶,至少保证1种热量充足的荤菜;②午、晚餐:5种主食(含杂粮)、6个主菜(5个家常菜、1个特色菜)、2个精美小菜、2种汤、2种水果和4种以上特色小吃;③会餐与加餐:适当调剂伙食,每周至少组织1次加餐;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日期组织会餐,具体食谱与采购方协商定制。④每周菜品重复率不超过20%,每餐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保障好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3.食品制定:每周与采购方共同制定下周食谱,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照食谱制作;每天协助采购方做好副食品验收、食品留样落实等工作;做好餐厨具等清洁消毒与登记。4.民主评议:采购方每季度组织伙食满意度评定,按照测评结果和官兵意见及时改进保障工作,采购方根据伙食满意度评定结果,按考核标准决定是否对中标方进行处罚。采购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时间对中标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可作为款项支付以及续签合同的依据。(二)服务团队要求1.劳务配比要求:保障人数500人以上的伙食单位不低于1:25,保障人数500人以下的伙食单位不低于1:20。中级厨师占炊管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每个伙食单位有1名中级以上的厨师长和1名初级以上面点师。团队配备至少2名项目经理、5-6名点位主管和1-2名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会计。2.中标方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岗位技能,持有健康证上岗,其中厨师需持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上岗。3.文化及技术结构要求:炊管员工队伍无文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90%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内;厨师视采购方需求组织轮岗;厨师长、管理人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4.团队管理正规有序,团队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团队人员责任分工明确。管理人员定期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监督,强化水、电、气等方面安全检查、培训,日常开展员工保密教育,制定相关细致的检查、考核方案。(三)食品安全要求1.炊具机械卫生: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用具严格分开,不落地,洁净、摆放整齐;机械使用后,清洗干净、消毒,摆放整齐。2.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配餐间、餐厅达到卫生规范;卫生清洁区包干到人,每天三小扫每周两大扫,垃圾当餐处理;有“三防”设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老鼠。3.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统一的工作衣、帽,戴好口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喷甩鼻滴,不戴首饰;每半年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四)配套设施要求1.食堂应保持布局合理,整洁明亮,文明优雅,按采购方要求设置公示栏。2.各类功能用具、食材等按规定分类摆放整齐,做好防鼠、防尘、防蝇、防潮、通风措施。3.妥善使用保管食品留样柜(单品留样125g,留样时间48小时)、消毒柜(餐前消毒1小时)、刀柜(每餐用后消毒1小时)、分餐车和送餐车,餐后及时清理,保证食品、餐具无污染。二、经济要求(一)进驻方式中标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进驻采购方指定场所提供服务保障,人员进驻前应提前携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采购方登记备案,并接受政治审查。(二)付款方式1.以银行汇款方式,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劳务费结算。每月劳务费=月在岗员工数量*中标劳务费标准*当月天数,员工数量以各伙食单位每月考勤表为准,每月劳务费支出限额=月实际就餐人数*中标劳务费标准。中标方开具企业发票结算,采购方自发票送达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汇款支付费用。2.在结算过程中中标方不得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若有违反,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现场勘查该项目为社会化服务项目,为确保运行顺畅,建议组织投标人现场勘查。(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订立正式合同前提交,金额为100万元,中标方向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缴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该履约保证金经采购方确认中标方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遗留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或责任,采购单位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将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息退还给中标方。(五)进驻时间及服务地点要求1.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15个自然日内进驻展开服务。2.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共3个点位;江苏省南京市,共3个点位。部队离开营区执行驻训任务时,中标方须伴随保障。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落实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且具有军队、政府机关、医院等单位饮食保障相关项目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并放弃参与投标,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活动;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