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及秸秆颗粒燃料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生物质炉具 秸秆生物质颗粒招标采购公告(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瓦房店市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及秸秆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瓦房店市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及秸秆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标的数量:1,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23〕51号)和《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瓦农发〔2023〕176号),结合美丽宜居村继续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户用取暖技术模式,采购生物质炉具300台和秸秆生物质颗粒300吨(1吨/户)。,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生物质炉具基本配置应满足自动进料、自动鼓风、具备炊事功能和装配安全防爆装置,应配备防回火双绞龙结构,主动送风结构,配备烟囱及CO报警器等必要配件,配备≥20Kg加料仓,优先选择配置自动除焦推渣、自动引风设施、返烧结构设计、密封性好、操作简单易学的炉具。燃料标准:生物质燃料应为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其中农作物秸秆含量≥30%,产品符合NB/T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标准要求。
145.5
2024-07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及秸秆颗粒燃料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生物质炉具 秸秆生物质颗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