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招标采购公告(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盐城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项目
依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结合盐城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建立覆盖盐城市11个县(市、区)融合排放清单,以2023年为基准年,涵盖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和废弃物处理源,包括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 (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 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和有机碳(OC);温室气体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清单编制并通过国家审核。
230
2024-08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7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