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1399
项目名称:
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54000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182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179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179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否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的,需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2
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责任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
1820000.00
标的1-其他保险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总预算金额540万元(2024年度预算182万元,2025年、2026年度每年预算179万元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模板(7.16).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商务部分
5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备注: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不得分
3
项目经验
15
供应商应分别对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保险采购协议分别进行响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服务响应有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采购 或服务需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服务需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4
服务方案
30
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承保服务:提供完善的承保服务,并由专人团队服务;根据承保方的需要设置承保方式: (1)对项目的需求理解正确,方案内容详实,提供便于项目实施的,措施明确、合理、无漏项,具备完善可靠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对项目的需求理解正确,方案合理,但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7分; (3)对项目的需求理解不明确,方案内容不明确、混乱,无针对性得4分; (4)对项目的需求理解存在明显错误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理赔服务:供应商应制定优质便捷的理赔方案,包括小额快赔、预付赔款等方面,并由专人团队提供完善的理赔服务,若发生重大事故,设立理赔绿色通道: (1)方案内容详实,措施明确、合理、无漏项,具备完善可靠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合理,但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3分; (3)方案内容不明确、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理赔时效:提供以往理赔案例,结合案例阐述保证理赔时效的相关措施,并做出理赔时效承诺: (1)理赔时效及承诺详细、全面、具体,有完善的保证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理赔时效及承诺详细、全面、具体,但保证措施不完善,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7分; (3)理赔时效及承诺不具体,缺少保证措施且无针对性得4分, (4)理赔时效及承诺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4、组织分工、工作流程及制度: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团队主要负责人具有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团队专业性强且分工明确,阐述工作的流程和相关制度: (1)服务流程及工作制度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能够保证本项目采购后的所有服务要求,团队人员经验丰富,配置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服务流程及工作制度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团队人员配置欠合理,相关经验不丰富的得3分; (3)服务流程及工作制度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团队人员配置不齐全,缺乏相关经验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
10
(1)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履约能力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缺乏相关证明的得7分; (3)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4分; (4)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6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
8
(1)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得8分; (2)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的得6分; (3)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缺少应急预案的得4分; (4)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没有应急预案,得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7
偿付能力
5
考查、对比各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5 分): (1)最近连续三年或以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200%的得5分; (2)最近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50%的得4分; (3)最近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 100%的得3分; (4)最近连续二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 100%的得2分; (5)最近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 100%的得1分; (6)其余的不得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章)
8
服务承诺
12
(1)服务承诺内容描述全面具体,服务体系完善,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及时,人员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服务承诺内容描述全面具体,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及时,人员安排合理,但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针对性较弱得7分; (3)服务承诺内容描述内容不完整,有服务体系,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及时,但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无针对性,人员安排有漏洞得4分; (4)服务承诺内容过于简单,无针对性,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到位时间不及时得1分; (5)服务承诺不合理,没有制定与采购需求相关的措施,无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实质性的可行性增值服务方案,每提供一条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合计:
100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固原市人民医院编制单位:固原市人民医院编制时间:2024年7月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是(二)需求调查方式咨询(三)需求调查对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大地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四)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医疗责任保险主要转嫁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因过失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医院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通过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责险赔偿相结合模式可以快速化解医疗纠纷,减轻医院的纠纷应对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2.市场供给情况提供医疗责任保险的公司市场上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所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574.599万元、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708.1457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所属医院2023年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79.5369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4年购买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78.4311万元。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无5.其他相关情况无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年-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540.00万元(3)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其他保险服务C18049900项1否(四)技术商务要求固原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需求固原市人民医院又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国人民志愿军531医院。是宁南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2021年被确定建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固原市四县一区及周边市县海原、同心、甘肃环县、镇原等地200多万群众的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工作。是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宁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固原市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承担着甘肃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学生的实习和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任务。是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达标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作医院、西京消化病医院固原整合医学中心、吴阶平泌尿外科固原中心、固原市数字骨科3D打印技术中心。床位数为750张,医生数353人,护士医技人数651,2023年出院人次32000人次,2023年门诊人次559840人次。(一)服务周期:2024年-2027年项目周期。本项目采购期间为三年,自2024年2月14日零时起至2027年2月13日二十四时止。以一个保单年度为一个服务周期,分三个保险年度,第一个保险年度为2024年2月14日零时至2025年2月13日二十四时;第二个保险年度为2025年2月14日零时至2026年2月13日二十四时;第三个保险年度为2026年2月14日零时至2027年2月13日二十四时。每个服务周期到期前3个月,招标方将对服务供应商就本服务周期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如考评合格则继续下一服务周期,如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更换服务供应商。(二)保费预算1、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预算:182万元;2、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预算:179万元;3、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预算:179万元;(三)实行“调赔结合”机制医疗责任保险实行“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一、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一)保险方案明细表项目内容投保人固原市人民医院投保人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西南新区九龙路被保险人固原市人民医院责任限额:(一)主险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累计责任限额:350万元;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5万元或保险赔偿金额(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的20%,两者以低者为准。每次事故每位患者公平原则责任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特别会诊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20万元。(二)附加险1、附加费用损失责任保险条款每次事故费用损失责任限额:5 万元;2、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条款每人责任限额:5 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 万元;保险责任(一)主险1、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发生下列情形,患者或其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患方)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2)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2、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患者在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并导致其死亡或残疾。患者和被保险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患方在保险期间内或发现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或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应由被保险人给予患者或其近亲属的适当经济补偿,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3、发生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患者的人身损害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以下简称特别会诊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4、发生可能引起保险合同规定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二)附加险:1、附加费用损失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未直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但因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诊疗过错情形,致使患方因此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患方在保险期间内或发现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费用损失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发生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伤害,造成其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死亡、残疾和医疗费用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免赔额:(一)主险:无(二)附加险:1、附加费用损失责任保险:无2、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医疗费用免赔率 10%,其他无免赔。保险期间:本项目采购期间为三年,自2024年2月14日零时起至 2027年 2 月 13日二十四时止。以一个保单年度为一个服务周期,分三个保险年度,第一个保险年度为 2024年 2 月 1 4日零时至 2025年 2月 13日二十四时;第二个保险年度为 2025年 2 月 14 日零时至 2026年 2月 13日二十四时;第三个保险年度为 2026年 2月14日零时至 2027年 2月 13日二十四时。承保基础:期内索赔式追溯期:2021年 2月 14 日零时起至 2024年 2 月 13日二十四时止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基本条款主险:宁夏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险:1、附加费用损失责任保险条款;2、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条款特别约定:1、赔偿处理规则特别约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自行和解、第三方调解、司法诉讼、行政调解和其他。(1)保险人同意认可并严格执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被保险人与患方达成的调解协议;(2)保险人给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年保费的 7%额度的医患自行和解处理医疗纠纷的权限,每次医患自行和解金额为 10000 元,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后签订医患自行和解协议书,保险公司认可并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和解协议金额大于 10000 元,则需按第三方调解流程进行医学评鉴及责任认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3)保险公司认可医疗纠纷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结果,并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医疗纠纷案件通过行政调解途径进行处理的,其处理流程参照人民调解流程进行处理;(4)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计算的赔偿金额乘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含对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②造成患者残疾的,除应赔偿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③造成患者死亡的,除应当根据常规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患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④对患者因保险事故残疾的,伤残级别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确定: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赔偿比例表,规定的伤残赔偿比例乘以《司法解释》规定的对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计算;(5)乙方同意甲方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尸检费)由乙方承担并先行垫付;(6) 甲方发生赔偿金额在人民币 30000 元以下(含 30000 元)的赔案,保险经纪人负责组建的医调委人民调解员有权自主主导医疗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乙方审核确认后,可根据调解结果进行赔偿。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3、特别会诊费用保障特别约定特此明确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患者的人身损害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以下简称特别会诊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合同所指特别会诊费用仅为超出被保险人医疗水平时,以被保险人名义外请医务人员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会诊费用。4、责任限额特别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所承担的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位患者公平原则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的特别会诊费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特别会诊费用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费用不超过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在累计责任限额以外计算。5、法律依据特别约定若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 律文件修订、废止或被其他法律所替代的,则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效力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效力高于主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的效力高于主险条款。(二)费率机制1、保险费保险费=(床位数×270元+医生数×575元+护士和医技数×253元+年出院人次×19元×三级医院年出院人次调整因子+年门诊人次×0.2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0.16元×医疗机构等级调整因子×医疗机构类型调整因子×三级医院累计责任限额调整因子×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调整因子×近五年历史损失经验系数序号三级医院出院人次 调整因子12万(含)-3万(不含)0.923万(含)-5万(不含)0.8535万(含)以上0.82、调整因子(1)三级医院年出院人次调整因子(2)医疗机构等级调整因子序号医疗机构等级调整因子1三级医院1.15(3)医疗机构类型调整因子序号医疗机构类型调整因子1综合医院1.0(4)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调整因子序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调整因子160 万元1.2250 万元1.1340 万元1(5)近五年历史损失经验调整因子以下赔付率区间含下限,但不含上限。序号医疗机构近五年历史损失经验赔付率调整因子10%~30%0.85230%~40%0.90340%~50%1.00450%~60%1.10560%~70%1.25670%~80%1.40780%~100%1.558100%~200%1.659200%~300%2.0010300%~400%2.5011400%及以上3.00注:1、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历史损失经验衡量其风险水平并确定相应的系数。2、历史损失经验系数:近五年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净保费(三)保险条款基本条款:宁夏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条款:附加费用损失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条款(四)保险经纪人本项目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为我院的保险经纪人,为我院提供协助投保、协助索赔、医疗纠纷风险防范与处置服务。(五)理赔服务1、接到本项目赔处中心出具的《医疗责任保险赔款支付通知书》及按照协议约定收集的索赔材料后,按照以下时限向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者支付赔款。赔款金额赔付时效赔款金额≤RMB20000元3个工作日内支付RMB20000元<赔款金额≤RMB100000元5个工作日内支付RMB100000元<赔款金额10个工作日内支付2、应安排理赔专职人员受理并按上述时效要求处理案件,服务团队中明确项目理赔负责人及专职理赔人。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有要求及响应条款进行逐项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①组成验收小组。采购项目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付时,采购单位应及时组成验收小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②项目验收。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时,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③签订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签订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内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有要求及响应条款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