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镇安县大坪镇财政所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大坪镇村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新建四个村级文化广场,涉及芋圆村、龙湾村、庙沟村和旗帜村,计划地面硬化3100平方米,绿化 22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和篮球场 420平方米。改建新建村级文化活动舞合,建设文化墙和宣传栏,对排水进行改;主要功能或目标:施工中带动15名当地群众就业增收,项目建成以后,能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参与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140.00
2024年08月
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镇安县大坪镇财政所
2024年0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