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加油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4)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意向
——
意见征询
——
√
2024-10-12
——
合同公告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SZFCG042G
二、征求意见范围: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项目需求中可能存在的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提出理由及修改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代表签字)在公示期内提交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截止2024-10-18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代表签字)
3、意见接收机构: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谢先生
5、联系电话: 0574-65733033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信息:
042G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10.12.doc436.6K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4XSZFCG042G采购人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核准,现就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交西站营运车辆加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2024XSZFCG0042G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四、采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五、采购预算价:1900万元,二年;最高限价:1900万元,二年;950万元/年;六、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七、项目概况:象山县公交西站公交营运车辆0#柴油加油服务。★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允许分公司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二)特定资格条件:①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证明;②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九、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13:5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13:50(北京时间)。3、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4、评标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十一、投标与开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否则视作放弃投标。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评标期间项目经办人的联系电话:0574-65733077。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十二、落实的政策《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十三、业务咨询1、采购人: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299号联系人:郑波联系电话:13606785449质疑联系人:励敏质疑联系方式:158675828182、集中采购机构: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4楼401室项目经办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574-65733033质疑联系人:徐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301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4-65753557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合同履行及供油满足采购要求等情况,经双方协商续签。3、服务地点本次中标的加油站点4、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柴油费、运输费、加油服务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3)按柴油零售单价(国家发改委公布的0号车用柴油(VI)零售挂牌价)的折扣率报价(如折扣率为9.5折的,则报价为95%);5、付款方式1)投标人提供IC卡充值或电子加油卡充值服务;采购人在办理IC卡储值和充值时,实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应开具正规发票。2)每月 30 日前对上月进行对账核算。6、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二、采购需求象山县公交西站,采购最高限价1900万元。公交场站名称地址象山县公交西站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南路189号2、供应商须在服务区域范围内具有加油站(点)且符合加油站(点)相关规定,且0#柴油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年提供6:00—24:00加油服务(含法定节假日)。3、采购人车辆是在营运中途到站后利用休息时间加油,必须在客运西站半径2公里范围内有加油站(点),否则会影响正常营运及增加营运成本。所以要求就近便利加油,供应商首先必须满足此项条件。供应商需保证有充足的货源,保证供货,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运作。同时采购人由于新能源车辆投放等运力结构变化,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有权调整加油车辆数及采购金额。4、采购人随时可以对成交供应商的加油计量的准确率及油品质量进行抽查,油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及计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解决,由于油品质量或计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加油费多支出、车辆损坏及安全事故等供应商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5、采购人现场对油品数量、质量验收,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立即将有质量争议的油品检验样送交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都应接受。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预付,如检验结果为油品质量存在问题,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油品质量不存在问题,检验费由采购人承担。6、柴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且均能提供相应批次油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7、因加油站停业整顿、工程安全改造以及油品资源供应紧张等原因,导致油品无法及时供应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在油品资源紧张时期,成交供应商在有资源的前提下优先供应采购人油品,价格依旧享受成交的折扣。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3.“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五)转包与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4、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6、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1、技术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4)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格式见附件);(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如有,格式见附件);(8)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9)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拟定的完整投标方案;(10)针对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需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资料;(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2、报价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相关的书面声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文件中若有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汉语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的资料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汉语文本为准。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不得添减任何文字)字样。四、特别说明1、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二、开标程序:1、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2、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原因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三、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四、评标方法(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列在前。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在线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标程序(一)资格条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技术商务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五)联合体投标情况。(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下审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四)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没有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六)技术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二)采用人民币报价;(三)不存在总价报价超出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四)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1.1.(五)按货物(服务)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且只有一个报价;(六)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报价文件与技术商务文件的货物(服务)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八)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评分评标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投标价30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行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服务可行性(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供货服务地址部署的可行性,符合采购需求条件进行综合评议,优:12.0-10.1分;良:10.0-8.1分;一般:8.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供货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供货方案的合理性,总体部署的可行性、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优:10.0-8.1分;良:8.0-6.1分;一般:6.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应急预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特殊情况下的供货,所采取应急预案(如油品供应紧张、验收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发生)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议,优:12.0-10.1分;良:10.0-8.1分;一般:8.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产品质量保证(10分)根据投标人具有检测主要装备和检测配备设施状况(提供现场照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提供的产品标准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建议的验收方法或方案进行综合评议,优:10.0-8.1分;良:8.0-6.1分;一般:6.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设备配备情况(10分)根据投标人拥有的储油装备状况(提供现场照片)进行综合评议,优:10.0-8.1分;良:8.0-6.1分;一般:6.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柴油月供应能力(4分)根据投标人的柴油月供应能力进行综合评议,优:4.0-3.1分;良:3.0-2.1分;一般:2.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其他优惠承诺进行综合评议,优:3.0-2.1分;良:2.0-1.1分;一般:1.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企业商务(6分)根据投标人的企业人员配备、管理方法和运作制度等方面,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书面资料进行综合评议(企业人员名单需提供社保证明、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优:6.0-4.1分;良:4.0-2.1分;一般:2.0-0分。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业绩(3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合同得1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评分表中需要提供的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2、评委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所有分值保留二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六、定标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结果确认单交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4.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中标通知1、中标公告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九、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按象山县财政局文件规定)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供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需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定点加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1.标的物由甲方加油站向乙方的车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成品油规格详见4.1)。2.2.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金额:3.3.油品质量标准:国标。4.4.结算价格4.1结算价格约定如下:油品规格 0 #柴油油品价格备注按甲方挂牌价柴油 折。4.2在油品资源紧张时期,甲方在有资源的前提下优先供应乙方油品,价格依旧享受4.1条约定的折扣。5.5.结算方式5.1双方约定采取付款方式。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为:收款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果收款账户有变更,甲方将另行通知。5.2乙方使用IC卡加油,甲方从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余额用尽时甲方停止加油。5.3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乙方信息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以上资料有任何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5.4双方定于每月30日前对上月进行对账核算。6.6.供油方式6.1甲方向乙方提供6:00—24:00加油服务(含法定节假日)。6.2乙方持IC卡或电子IC卡在合同约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6.3该卡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持主卡到甲方补办新卡。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甲方不予承担,48小时后发生的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6.4若乙方在甲方加油车辆的数量有增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5甲方遇到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的市场油品紧缺,应优先保证对乙方用车供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7.7.验收7.1乙方应现场对油品数量、质量验收,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立即将有质量争议的油品检验样送交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都应接受。检验费由甲方预付,如检验结果为油品质量存在问题,检验费由甲方承担,如油品质量不存在问题,检验费由乙方承担。7.2乙方车辆驶离加油站后,行驶过程中如发现油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和乙方据实界定原因。如确系甲方责任,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7.3其他约定:无。8.8.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8.1不可抗力8.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8.1.2当事人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8.1.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8.2免责事由因加油站停业整顿、工程安全改造以及油品资源供应紧张等原因,导致油品无法及时供应的,甲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变更加油地点或暂缓履行合同,甲方可免除违约责任。9.9.合同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9.2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单方解除合同: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9.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9.2.3其他约定无。9.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9.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9.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10.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供油存在计量不足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补足油量或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10.1.2为乙方加油人员套现或购置其它物品的,应赔偿乙方等额的油款。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由于乙方加油人员弄虚作假,使甲方为错误对象车辆加油,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0.2.2乙方车辆在甲方处加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相应人员应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如乙方车辆相应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相应车辆加油。如乙方车辆相应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应全额赔偿甲方相应损失。10.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11.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11.1方式解决。11.1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调解决。12.12.通知甲方: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13.1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3.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3.5其它约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标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资格承诺函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_自愿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投标人资格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投标服务技术商务要求响应表(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注: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内容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不得仅以“符合”“无偏离”等表述,由于描述不够详细或不符合规定,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提供虚假的偏离表,一经核实,将有可能导致废标。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年月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资质等级职 称学 历年 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承接项目质量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处岗位上岗证书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元)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小写):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0号车用柴油(VI)零售挂牌价折扣率为 %投标报价(大写):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0号车用柴油(VI)零售挂牌价折扣率为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运车辆加油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