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凤楼社区农村幸福院2024)



 
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甲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ZJXZXCG2024032
2、采购需求:
该项目内容为改造4间总面积约500平方闲置房屋,有助餐服务区、日间照料区、便民服务区和文化娱乐健身区等4个服务专区,满足提供5项村级基本养老服务和不少于5项拓展的养老服务的需要,满足合民老〔2024〕11号文件要求。采购的设计服务为主要建设内容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发包总费用不超过1万元,包含设计交底、答疑、交桩等及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设计人需结合项目现场情况,提供合理化的设计方案文件,带设计方案报名。
3、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完成后支付。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二)须符合下列情形
1、报名日起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不得有以下情况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合肥市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仍在限制期内。
(四)诚信约定
递交自荐材料视为自荐人对采购人作出了自身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若被举报查实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失去参与资格,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五、自荐材料提交
(一)书面材料准备:
材料应当充分证明自身能够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货物或服务,并完全满足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设计方案草案。
以上材料均要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递交和查验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
(三)递交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造甲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办公室
采  购  人:田主任 188 5690 8373
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孙主任0551-66861001
3、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甲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合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行动方案.pdf
 

合肥市民政局局文件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合民老„2024‟11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现将《合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3日—1—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皖民养老字„2024‟34号)、《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皖民养老函„2024‟121号),推动全市农村幸福院规范发展,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安排2024年和2025年,全市试点建设农村幸福院100个左右,其中每个县(市)不少于20个,庐阳区、经开区不少于2个。2026年和2027年,在试点基础上再建设一批农村幸福院,推动存量的村级养老服务站按照农村幸福院标准进行规范和提升,力争到2027年底,农村幸福院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二、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内容(一)基本类养老服务内容。1.老年福利办理服务。依据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设立村级老年人福利“一站式”办理窗口,积极宣传涉老政策,提供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等办理服务。2.老年助餐服务。通过社区食堂(助餐点)为老年人就餐提供堂食或送餐服务。3.探访关爱服务。通过电话、上门探访等形式开展探访,面向农村社区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2—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等探访关爱服务。4.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服务。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5.协助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配合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工作,根据老年人需要提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咨询服务。(二)拓展类养老服务内容。1.开展上门养老服务。支持运营机构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居家失能、半失能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支持利用农村富余劳力,开展经常化的邻里互助服务。2.开展托养服务。备案为养老机构的,为失能、空巢、独居、高龄等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不符合养老机构备案要求的,可开展日托照护服务。3.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利用社区物业机构开展助餐、代购、安全应急与救助等多样化养老服务。4.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利用乡镇卫生中心、村级卫生室提供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次提供免费体检,建立健康管理档案。5.开展老年教育服务。借助县、乡两级老年教育体系,设立老年课堂,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教育。6.家庭养老支持服务。对照顾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护理技能培训。—3—7.开展“慈善志愿+养老服务”。鼓励各类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在校学生深入农村,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8.其他老年服务。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老年人互助服务、社会救助、法律救助等服务。三、分类与建设要求农村幸福院分为三类,包括基础型、提升型、示范型。在执行省民政厅“六有要求”的同时(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础型农村幸福院。该型幸福院综合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采取在中心村和人口集中村分布建设各类功能室,达到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要求,并提供5项村级基本养老服务。2.提升型农村幸福院。该型幸福院在符合基础型要求的同时,还需提供不少于2项拓展的养老服务。3.示范型农村幸福院。该型幸福院服务场所在半径200米内统筹建设,综合使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建设有助餐服务区、日间照料区、便民服务区和文化娱乐健身区等4个服务专区,提供5项村级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提供不少于5项拓展的养老服务。四、保障措施1.建设补贴。省级建设补助。新(改)建农村幸福院均享受—4—省级一次性建设补助,具体标准按省级通知执行,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从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统筹优先保障。市级建设补助。新建农村幸福院享受农村养老服务站一次性建设补贴2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2.运营补贴。农村幸福院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站)运营补助,每年2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3.税费优惠。农村幸福院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执行。4.支持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型农村幸福院,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可在所属社区直接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市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结算。省级补助资金依据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县(市)区、开发区,市级补助资金参照《关于印发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民老„2023‟14号)申报与审核要求执行。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幸福院建设,提请党委政府把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重点结合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千万工程”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同步新建一批高质量农村幸福院。—5—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乡镇、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结合社区实际规划功能区设置,积极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运营。村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社区物业、志愿服务队伍、老年协会、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幸福院。三是适时指导帮带。市、县、乡镇三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建设联系点制度,经常性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帮助社区做好幸福院设计工作,规范幸福院服务内容,确保农村幸福院建设达到规范标准,更好地满足社区老年群众的需求。各级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与运营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工作高效落实。合肥市民政局2024年9月3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