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服务外包招标采购公告(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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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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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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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SZFCG047G
二、征求意见范围: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项目需求中可能存在的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提出理由及修改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代表签字)在公示期内提交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11-22 17:00前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代表签字)
3、意见接收机构: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谢先生
5、联系电话: 0574-65733033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047G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11.15.doc957.2K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2024XSZFCG047G采购人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核准,现就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2024XSZFCG047G2、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四、采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五、采购预算:43026000元;最高限价:43026000元/16月。六、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七、项目概况: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包括道路人工保洁、道路机械清扫、道路机械洒水、公厕保洁、生活垃圾垃圾清运、大件垃圾清运、河道保洁、中转站日常管理运行、应急保障工作等。★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特定资格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启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九、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1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10:00(北京时间)。3、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4、评标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否则视作放弃投标。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评标期间项目经办人的联系电话:0574-65733077。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十二、落实的政策《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十三、业务咨询1、采购人:宁波荔港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57818393质疑联系人:洪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659822242、集中采购机构: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4楼401室项目经办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574-65733033质疑联系人:徐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301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4-65753557第二章采购需求1.1.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2、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3、实施地点按照招标需求范围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期限内为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以人民币报价。注:人员费用及福利等应符合象山县政策的要求。(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最低工资、社保等调整,中标人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但合同总价不予调整。)5、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根据每月考核及奖罚情况,中标人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规定发票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费用(如出现与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重大偏离,可按合同和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6、合同终止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2)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2.二、招标需求1、服务范围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包括道路人工保洁、道路机械清扫、道路机械洒水、公厕保洁、生活垃圾垃圾清运、大件垃圾清运、河道保洁、中转站日常管理运行、应急保障工作等。2、道路保洁范围及要求(1)道路人工保洁区域:包括1657854.36平方米区域内的道路、桥梁、人行道、公共广场、草坪等公共区域。象山县石浦镇道路人工保洁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界点长(m)宽(m)总面积(m2)保洁时长(h)1五新游步道洋下山--上岙--721982金鱼冷库停车场金鱼冷库门口--加油站桥头6818122483五新壹号停车场五新村大楼对面4530135084汽车东站后背停车场象山巷子里民宿旁边15020300085阳明山庄阳明山庄牌坊--阳明山庄庙--烈士墓20004800086铜瓦门二路断头路阳光雅苑二期后背--铜瓦故里桥头26024624087临海路停车场东至平岩渔村,西至皇城大道400582320088临海路东至平岩渔村,西至皇城大道2604104089小岙停车场沙塘湾村200122400810沙塘湾停车场沙塘湾山洞口131607860811铜瓦门一路皇城大道桥头--东部养老服务中心17602035200812荔港中学学校后背至兰家土路80054000813渔港北路北路进口公园—渔港东路入口100020200001814洋下山路象二中——渔港北路交叉口1201012001815渔港东路2皇城大道入口——铁锚2002448001816渔港中路渔港东路入口——潼关110024264001817大华路延吉路——渔港北路(菜场北首)5451898101518延吉路新塘岸路——桔场路(延昌小学西门)192815361519爱国路新塘岸路——桔场路(菜场东首)2402867201520新塘岸路渔港北路——新塘岸路39-15801692801521渔丰苑路新塘岸路——延昌街1001313001522老煤场渔港中路——新塘岸路39-1200510001523顺航路新塘岸路——渔港中路(原柴场对面)1571218841524渔港东路1铜瓦门村门口——皇城大道入口221024530401225龙德庙路渔港东路——向浦村大楼4002496001226东路港岸铜瓦门村门口——铁锚2410248201227皇城大道渔港东路——兰家村门口125036450001228桔场东路阳明山庄进口——昌锦家园北门3151340951229永安路1国民银行——蒲昌路口169610141230永安路2蒲昌路口——气门头桥头11744681231永安路3气门头桥头——皇城大道8854401232铜瓦门二路皇城大道——沙塘湾路120024288001233蒲昌路渔港北路——永安路口4953.51732.51234沙塘湾路沙塘湾山洞口——渔港东路5001680001235渔港中路潼关——渔港南路入口122924294961836人民路1文兰社区——水门头1731119031537人民路2水门头——老人民医院190713301538人民路3文兰社区——海峡广场后背(镇医院门口)6242481539人民路4溪坑路——镇医院住院部(海峡广场北入口)4562701540溪坑路渔港中路——文兰社区263821041541西门外路水门头——北门水库脚648851841242水库脚路西门外路——人民路(北门水库脚下)11155551243文昌国路北门水库脚——原石浦中学门卫240512001244登山路西门外路——石浦小学门口9598551245半岭路半岭隧道口——西门外路200816001246老人民医院——北门水库脚(五圣庙段)396415841247西门外路石浦小学停车场463917941248西门外路石浦北门幼儿园停车场473817861249五新公路半岭隧道口——五新公路城北路入口3391861021250城北路五新公路城北路入口——北门水库50073500851伏虎路半岭伏虎路停车场48.5281358852渔港中路汐澜阁下面停车场30309001853渔港中路菲尝码头场地17132211854渔港中路小花饭店办酒场地停车场27123241855文昌阁文昌阁水库坝头70604200856东门岛路东门钩臂箱旁及船厂周边——东丰村委会路口11001516500857东门岛路东丰村委会路口——存办酒场地路口260205200858东门岛路村办酒场路口——东海景民宿路口--沿海新村路61号路口,包括休闲公园内硬化道路)5732816044859东门岛路东海景民宿路口——东门门头935109350860东门岛路足球场路口到艺术学校路口56084480861艺术学校路口到大冷库路口30041200862东门岛路海边民宿路口——南汇荣民烟酒店路口22351226820863铜瓦门大桥原南汇饭店停车场50301500864东门岛路南汇荣民烟酒店路口——船厂桥头及钩臂箱旁11001213200865东门南汇村文化礼堂斜对面—荣民烟酒店旁空场地—洪海英烟酒店旁空场地—南汇 162 号房屋旁—南汇道路岗亭旁223235129866东门岛路铜瓦门大桥口子--气象站观光平台硬化道路18001221600867东门岛路南汇游步道至气象站游步道至滨海栈道5000210000868东门岛路馋头嘴清水平台—东丰村码头—长廊厕所—大冷库—休闲公园—公交车站11861821348869东门岛路东门门头—灯塔—妈祖平台—海神庙停车场—游步道—敬老院路口所有硬化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14000228000870东门岛路东门滨海栈道及栈道垂直下岩石滩200024000871东门岛路东门旅游码头停车场及临时摊位周边150203000872汽车东站外停车场东站门口80001573大明河岸东侧10001274北路北首东站出口—北路接口周边50001275百姓地红绿灯周边120001276东至大华路,南至延吉路,西至桔场路,北至爱国路38401277东临渔港中路,南临海丰路,北临新塘岸路(加渔丰苑小区)48001278东临渔港中路315号开始,南至新塘岸路1号,西至新塘岸路,北至渔港中路25201279东临新塘岸路,南临爱国路,西临大华路,北至渔港北路27601280东至新塘岸路,南至宫前弄,北至市场弄两侧(除渔丰苑小区)36001281东临永安路两侧,南临渔港北路,北至浦昌路(加老水泥厂)54001282东临渔港中路,南临渔港中路,西上为止,北至保生弄。46251283东临渔港中路,南至保生弄到盘山路,北至朝航弄34501284海丰广场68001285东部海塘坝20000886沙塘湾村海边主路及停车场14440887五新村道路保洁皎头村4551.14888五新村道路保洁里山村5192.66889五新村道路保洁汝溪村13273.27890五新村道路保洁三家村7502.5891五新村道路保洁上岙村4915.25892五新村道路保洁五爱村4943.9893五新村道路保洁洋下山5881.67894五新村道路保洁洋山岗5324.9895渔港北路停车场924896爱国路停车场1775897东临渔港中路,南至朝航弄向右至延昌街,西至沿溪弄,北至海丰 路3195898东至延昌街,南临天宫弄,北至杨明山庄4900899东至延昌街 41 号,南临海丰路,北至天宫弄溪坑30808100后山公路北门水库——吉城后背9251092508101海峡观光平台847315102后岗山村50008103城里老菜场2378.528104吉祥弄空地26408105东临渔港中路,南面火炉头路,山上南天弄与康宁弄为界,西界北 泉弄,北至益民弄。49008106东临北泉弄,南面为山,西界烽台弄,北至人民路向东溪坑路17748107东临烽台弄,南面为山,西界土地弄,华山弄,北至人民路、西门 外路724.248108东临土地弄,南面华山弄、竹园弄,西界半岭村半岭路,北面登山路和 73251 部队43718109东临渔港中路,古城进口碗行街向右福建街至渔港中路,海军俱乐 部以南13608110东临城吉路,南面中街,西界谢家弄18158111东临南关桥路,南面人民路到水门头向城东路绕向南关桥路,加上一块(南面除城东路,西界城隍庙路,北至人民路)35048112东临中街两侧,向左转谢家弄以西至山上,南面人民路,西界为幸 福路,北至山上8588113东临幸福路,南面人民路,西界为北门水库脚下,北至山上5265.818114东临登山路,南面西门外路,西界北门水库脚,北至人民路,加上 一块(东临半岭路,南面叶公弄,西界城北弄,北至西门外路)51548115东临城隍庙,南面西门外路,西界登山路,北至人民路56088116东临渔港中路,南面军港宾馆,三湾路,西界鱼侍庙,北面为山43648117泰康弄周边20408118二号公路200018360008119科技路158018284408120科技路723.722.4162108121科苑路161728452908122科昌路79024189608123科泰路3941247268124海丰路4051248648125海和路113124271448126海乐路117424281768127海业路118028330408128F区块250008129昌国科技园区建材市场153518.8288588130炮台山游步道半岭隧道至灵峰禅寺、灵峰禅寺至观景平台、半岭(西门外路)停车场至观景平台、南关桥至观景平台、老渔政站至观景平台102008131环卫办公大楼车库及以上楼上2层,包括大楼后背山体8008132福寿堂周边东侧路、南侧停车场及周边闲置地块60008133北山别墅区东至军民路7号,南至金石引河,西至塘岸路,北至海晏苑围墙外1503045008134兴港西路横峙与雷公山交界口塔尖周边闲置地块及道路30206008135金石引河西边村靠下塘桥头闲置地块20060120008136幸福苑幸福苑东门口对面空地15034508137幸福苑幸福苑后背菜场203608138大旗头加油站周边600742008139马漕线横路桥加油站口子--鸡鸣村口子--马盘口子--沿海南线红绿灯260010260008140蛟龙村环村公路1500690008141昌国昌国新菜场停车场40104008142昌国昌国301公交末站停车场山洞出口健身场地3092708143昌国鹤头岭停车场1005050008144昌国老隧道--马盘口子--沿海南线红绿灯110011121008145昌国老隧道--旅游公路16007112008146昌国鼓楼山停车场424117228147科技园区宁波申菱厂停车场118173068148科技园区宁波申菱厂停车场218173068149科技园区宁波申菱厂停车场318173068150科技园区戴维医疗停车场118173068151科技园区戴维医疗停车场218173068152科技园区戴维医疗停车场318173068153科技园区园区大食堂--科技园区警务室周边932119538154金星平阳厂牌坊口--金星路--菜场西门--“建军超市”东侧640382432012155金星平阳厂牌坊口--金星路--教堂进口--万阵烟酒店门口610452745012156金星蜘蛛山街十字路口--老剧院公厕620452790012157金星菜场围墙外-店铺之间的道路15516248012158金星老办事处停车场302266012159打鼓峙沿海南线红绿灯--打鼓峙路--小湾港大桥--神州船厂东侧路口283028792408160打鼓峙小湾港大桥脚下垂直下硬化道路--沙场进口15034508161打鼓峙打鼓峙路蒲湾村进口50米5031508162打鼓峙东和船厂--东升船厂110028308008163打鼓峙神州船厂宿舍出口停车场30309008164打鼓峙烂泥地(废品站东侧路口进去50米路面)5031508165打鼓峙东和船厂北侧山体旁的闲置地块505025008166沿海南线下洋墩下洋墩隧道--下洋墩原砖瓦厂坝头处81016129608167门前塘主道路经一路121828341048168门前塘主道路经二路137028383608169门前塘主道路经三路50521106058170门前塘纬二路2702156708171门前塘纬三路2902160908172门前塘纬四路3212064208173门前塘规划路52020104008174门前塘纬五路入口--垃圾中转站121521255158175门前塘门前塘塘坝入口--靠海边码头硬化道路--厕所100020200008176门前塘门前塘码头东侧空场地60070420008177门前塘门前塘中转站--罗汉塘断头路50030150008总计1657854.36(2)道路机械清扫及洒水范围,共计604470平方米。象山县石浦镇道路机械清扫及路面冲洗统计表序号路名称机扫/冲洗路段长(m)宽(m)总面积(m2)1东门铜瓦门大桥路口至南汇24008192002东门南汇至东门钩臂箱点1100888003东门东门钩臂箱点至牌坊13208105604东门牌坊至办酒厂路口200816005东门办酒厂至休闲公园448835846东门休闲公园至门头935874807渔港中路渔港东路入口—海事码头230016368008渔港北路铁锚—东站100020200009渔港东路铁锚—铜瓦门码头2410245784010沙塘湾路沙塘湾山洞—东站50018900011龙德庙路龙德庙—东站40024960012铜瓦门二路荔港学校—沙滩湾1630243912013皇城大道东站—中国渔村1250364500014晓湾主路沿海南线-主路255082040015打鼓峙西东升-东和1390202780016金星牌坊-菜场61016976017门前塘主道路经一路12188974418主道路经二路1370162192019主道路经三路50512606020纬二路27012324021纬三路29012348022纬四路32112385223规划路52010520024纬五路53512642025纬五路68012816026福寿堂东侧水泥路20013260027半边山二号公路沿海南线口子—半边山景区门口2600123120028科技园区海乐路(科技路—科泰路)1100161760029海和路(科技路—科泰路)1100161760030科昌路(海和路—海业路)800161280031科苑路(海业路—科技路)1600203200032无名路(方正机械相如集团一带1800152700033海丰路(科苑路—科技路)3008240034科技路(旅游公路—海业路)2400163840035海业路(科技路—科泰路)1200202400036科泰路(科技路—海乐路)5008.54250总计39752520.5604470(3)道路保洁作业要求:①道路保洁路段全面普扫应在早上7:30之前完成,下午应在15:30前完成,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②道路路面首次普扫质量应做到“四无五净”(“四无”即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灰沙带、垃圾收集容器内无暴露垃圾;“五净”即路面净、沟眼净、人行道净、墙根净、绿化带花坛净)。③道路清扫保洁的要求应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无明显污迹的要求,大面积落叶季节可适当延长滞留时间。④道路清扫后达到无零星垃圾、瓦砾;无果皮、纸屑;无积泥、水;路面、人行道、喇叭口净;树穴、花坛周围净。⑤街、巷清扫后达到无零星垃圾、瓦砾、杂草。⑥对于道路两旁明沟应每日清理,做到沟内无垃圾、杂物,沟底无淤泥(明沟指宽度少于30厘米的屋前小沟,不包括河道)。⑦每日要对绿化带进行清理保洁,保持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有色垃圾、煤饼、瓦砾、纸屑、果皮等,除下的杂草、修剪的树枝应及时清理。⑧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井盖)、便道(包括: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保洁路牙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带扫1米宽的路面。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人工清雪作业时不得向路面洒雪。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⑨道路保洁员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地点应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⑩道路保洁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等处,必须运送指定地点。⑪保洁作业人员管理:1)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头戴工作帽。2)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捡卖废品、干私活等。4)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⑫未硬化道路、闲置地块(空地)作业标准参照上述道路保洁标准。3、公厕保洁范围及要求(1)公厕保洁的公厕,共计28座。象山县石浦镇公厕保洁统计表序号公厕名称详细地点1气象站公厕东门气象站2东门渡轮码头公厕东门船厂渡轮旁3东丰公厕东门东丰村大楼旁4东门门头1东门渔村公交车旁5东大老协会公厕东门东大老协会6水门头公厕石浦水门头公交站7老建行公厕渔港中路部队对面8石浦小学公厕人民路281号石浦小学三分部路口9小桥头公厕人民路228号10高墙湖公厕西门外路敬老院对面11吉成公厕吉城路12谢家弄公厕石浦中街谢家弄13城里菜场公厕人民路老菜场14五爱公厕渔港北路73号旁边15新塘岸路公厕新塘岸路67号旁边16蒲昌路公厕蒲昌路22号旁边17海丰广场公厕海丰广场公园18道头街公厕渔港中路317号对面19海丰路公厕海丰路3号旁边20潼关公厕渔港中路217号后背21铜瓦门公厕渔港东路公园旁边22沙塘湾公厕沙塘湾停车场旁边23后岗山公厕后岗山村24烧烤点公厕番头小学东侧烧烤集中点25办公楼公厕环卫所二楼平台26科技园区公厕科技园区入口处27炮台山公厕-28横峙公厕-(2)公厕保洁要求:对范围内公厕及其周围附属环境进行清扫、冲洗、除鼠、灭虫,每天有效保洁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保持公共厕所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洁净,保持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范围及要求(1)目前共计4133个生活垃圾桶和21个勾臂厢。象山县石浦镇垃圾桶摆放统计表序号区域名投放点数量(个)垃圾桶数量(桶)1饮海三湾周边9432渔港古城周边261273城北村周边22804渔港古城周边115渔师庙136半岭部队围墙外127东门岛471258沙塘湾村周边291469皇城家园周边199510开元酒店周边1610411中国渔村周边2310712台胞宾馆周边1710113金茂商务宾馆周边95914荔港学校周边31815延昌小学周边2215216汽车东站周边4216417宁波工人疗养院12018皇冠假日酒店沿线911519鸡鸣村14020门前塘289521金星周边209122打鼓峙236023蒋家湾沿海南线一带村1111324司前村1025冷湾1026井水1227马峙1228星塘2029晓湾2230百亩塘2531坦塘1532南向1533平阳厂2234树桥头1535上金鸡1536横峙渔村周边3413837中国水产城周边209738亿享活鲜周边42239航标站周边+东边商业广场68040下塘村周边3811441台胞医院周边63842污水厂周边7627143番头岙周边1510944新港菜场周边6232345中心幼儿园周边52446派出所周边2915047番头小学周边3716748装潢市场周边5322349渔人码头周边289350镇政府周边3913851华康小区周边(兴港苑)1792总计4133象山县石浦镇勾臂厢摆放统计表序号勾臂箱坐落位置数量1延昌小学12延昌信用社东侧停车场13延昌新塘岸路老粮油厂口子14东门船厂口子25大金山半山腰平台灵峰禅寺门口16好旺角西侧27文兴路变压器房西侧18新港菜场厕所西侧69石浦西站停车场内110蒋家湾村外闲置地块111镜架山212横路桥2总计21(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要求:①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使用垃圾收运车,采用“以桶换桶”的形式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并直接运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频率为每天清运一次,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保持垃圾桶干净、整洁、无满溢现象。作业时长为每天8小时;采用勾臂车将存放在固定点位的勾臂厢运至石浦中转站,同时将空厢体放置原点位,并保持箱体干净、整洁。②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每日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进行收集保洁,垃圾应直接送至垃圾转运站,做到垃圾不满溢,车走地净;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清运垃圾时禁止沿途抛撒垃圾和滴漏污水。③垃圾桶应每日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不得有明显的污物,每日清运后要对垃圾桶周围地面进行冲洗。④垃圾桶周围打扫干净,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焚烧垃圾,保持垃圾桶周边干净。⑤对于损坏的垃圾桶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换,并在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蝇药物(4-10月)。⑥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被列入我省第一批焚烧发电项目超低排放技术升级改造名单,计划2025年完成。因此,要求所有进出焚烧发电厂的垃圾清运车辆为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5、河道保洁范围及要求(1)河道保洁面积总计37224平方米象山县石浦镇河道保洁统计表序号路名称起止点长(m)宽(m)总面积(m2)1内河道建业路桥头--凤凰桥头85012102002内河道凤凰桥头--下塘桥头173012207603内河道凤凰桥头--海宁河碶门78386264合计37224(2)河道保洁要求:河道保洁作业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漂浮物清理,河道水生植物养护,以及防台防汛抗旱、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保障等,确保河中无障碍物、水面无水葫芦等影响水生态的杂草以及漂浮物废弃物等、河岸无垃圾废弃物、杂草、畜禽粪便等;6、中转站保洁范围及要求(1)中转站包括:石浦中转站、昌国中转站、门前塘中转站,共计7台压缩机。(2)中转站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①包括各中转站压缩垃圾等日常工作、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场内环境卫生及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等。②具体作业时间:石浦中转站:3:00—20:30昌国中转站:3:00—16:00门前塘中转站:3:00—16:00③中标单位需负责水龙头、灯泡、水管、开关、插座、电线、拖把等更换费用,其他因设备设施老化等造成无法正常运营的,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操作不当或维护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所需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采购人其他方面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④中标单位需做好除臭、灭蝇工作,同时保持中转站地面、墙面、绿化区、厕所、操作车间、洗桶区、停车位、配电房、管理房、宿舍等区域整洁;中标单位需做好中转站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做好除草、灭虫、浇水等日常养护工作,场区内如有绿化枯死等现象,需照价赔偿。7、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302人。(1)人员分配表序服务外包岗位用工人数(人)1道路人工保洁员156 2道路机械清扫驾驶员2 3道路机械洒水驾驶员1 4公厕保洁员28 5生活垃圾清运驾驶员36 6大件垃圾清运驾驶员3 7大件垃圾清运跟车工2 8河道保洁员8 9应急保障保洁员7 10中转站门卫3 11中转站垃圾收费员8 12压机维修工1 13冲洗机电路维修工1 14中转站洗桶工16 15中转站压机工7 16杂勤工2 17耙垃圾工11 18中转站垃圾外运清运车驾驶员4 19餐厨车驾驶员1 20餐厨收集工1 21铲车驾驶员1 22铲车跟车工1 23拖拉机驾驶员1 24吸粪车驾驶员1 25合计302 (2)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中标单位应予以接收上述岗位中分别与其他单位或采购人已建立用工关系的现有员工,中标单位不得无故解聘在职人员,人员聘用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8、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建有管理制度以及巡查、考核台账资料。(2)供应商要及时完成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处理群众各类投拆,不能因节假日拖延。(3)对于采购人下发的整改单,供应商要在2天内上交书面回复。(4)供应商所招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年龄合适、服从安排等,并对新入职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岗位业务培训,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上岗。(5)应急分队工作要求:对环卫保洁各个区域,尤其是重点道路,要有控检查,实行重点防御,如遇临时紧急情况,应马上在现场调配和组织作业人员补充到场,完成临时突发的紧急任务。9、考核要求:根据《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进行日常考核、处罚,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考核办法》有调整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新的考核办法。若中标单位未达到考核细则的要求,采购人将根据考核的具体成绩扣减中标单位的月考核奖金。《石浦镇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采购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岗位责任考核,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现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由采购人牵头实施。采购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及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服务公司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日常考核工作。二、道路保洁第三条劳动纪律、文明作业、安全生产1、保洁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如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等情况之一的,每项每次扣100元,夜班路段每项每次扣200元。2、保洁员上班时间就地休息时间超过10分钟、聚众聊天、未拿工具手插口袋闲逛站立等,做与保洁工作无关事情的,每项每次扣50元;上班时间带耳机听音乐、玩手机、就地睡觉等影响环卫工人形象的,每项每次扣100元;中午10:30-11:30,下午5:00-6:00,该时间段保洁员需动态巡回保洁,出现就地休息等做与保洁无关事项的每人每次扣200元,累计扣款50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3、保洁员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环卫制服或着装不整齐、未佩戴胸牌上岗、穿拖鞋、带小孩上班等情况的,每项每次扣50元,累计扣款15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4、保洁员上班时间不带清扫工具的,每次扣50元。5、保洁员上班时间出现跨越护栏、隔离带等违反文明安全规定行为的,每项每次扣100元。6、保洁员不得随意和他人更换保洁路段或随意找他人代班,如需调班、代班、更换路段的,需说明事由并经服务公司批准,服务公司及时报采购人备案,未备案的扣2000元。7、保洁员雨雪天气作业,故意不带、不穿防护用具的或以拿防护用具为由擅自离岗的,每次扣100元。8、保洁员当日上班时间喝酒的,每次扣150元。9、保洁员工作懈怠,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50-150元;谩骂、威胁考核管理人员或以其他各种形式阻碍考核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扣150-300元。10、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如有三轮保洁车乱停放影响道路交通、三轮车上挂袋或上下班途中撑伞骑三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情况的,每项每次扣100元,累计扣款20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12、三轮保洁车长期不使用停放在道路两侧的,每辆每次扣500元;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每辆每次扣500-2000元;通知后未及时整改的,扣5000元。第四条路段保洁规定1、每天上午7:30前必须完成一次普扫,如未完成或有跳扫、漏扫情况的每项每次扣50元。2、路面不洁或垃圾停留时间一级道路超过15分钟、二级道路超过18分钟、三、四级道路超过20分钟的,每处每次扣50—100元。3、路面有明显积沙、积泥、积水及零星垃圾的,每处每项扣50—100元。4、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或倒入果壳箱、树穴等,以及窨井口堵塞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50—100元。5、两个保洁地段交界处要求相互跨过1米以上保洁,不按要求保洁留有卫生死角的,每处扣500元,涉及两个公司的,每个公司各扣500元。6、道路两侧人行道、侧石有杂草的,每处扣20—50元。7、道路两侧明沟或水渠有垃圾、杂物、树枝,或沟底积淤较厚的,每处扣20—50元。8、墙夹缝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50元。9、公交车亭路面不洁或垃圾停留时间过长的、路面有杂草的、侧石有积沙积泥的、果壳箱不洁及垃圾袋未及时更换和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项每次扣20-50元。第五条绿化带保洁规定1、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显眼处有砖石块、断树枝等杂物的,每处每次扣20-50元。2、将泥沙、落叶及生活垃圾倒入绿化带的,每处每次扣50-100元。3、树穴内有白色垃圾、烟蒂及有碍于视线的石块、动物粪便等杂物的,每处每次扣10-50元。第六条果壳箱保洁规定1、果壳箱箱体、入料口不洁及箱门未关闭的,每只扣20-50元;内部有隔夜垃圾、垃圾外溢、垃圾袋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项扣50元;未放置垃圾袋的每只扣100元,累计扣款15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2、果壳箱倾斜或损坏服务公司未及时报修的,每只扣500元。第七条垃圾桶设置、保洁规定1、沿街垃圾桶应将印有“石浦环卫”字样的一面朝向道路统一摆放整齐,未做到的每只扣50元。2、实行公交站点式收运的沿街垃圾桶未做到撤桶并点的,每日每只扣50元。3、归集点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规范的,每处扣100-300元。4、垃圾桶桶盖未盖的,每只扣10—20元。5、垃圾桶内垃圾满溢外露的,每只扣10-20元。6、垃圾桶周边地面有残留垃圾或杂物、垃圾桶未满周边有垃圾未入桶的,每处扣20-50元。7、弄堂、小巷内的垃圾桶,归集时间过早、归集时摆放不整齐影响市容的,每处每项扣500元。三、公厕保洁第八条公厕管理员不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上岗或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的,每项每次扣100元,累计扣款超过200元的,加扣1000元。第九条公厕实行十四小时保洁(即:上午5:20至10:20、中午11:20至16:20、晚上17:20至21:20),二十四小时开放并进行一天两次全面保洁(上午7:00前、下午4:20前)和其他时段进行循环保洁。未按规定时间保洁、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的,每项每次扣100元,累计扣款超过300元的加扣2000元;厕所内有蜘蛛网、积水、积灰、积粪、痰迹或臭气较重、隔板、洁具、台盆不洁、镜面不洁、制度牌不洁、墙面、地面等不洁的,每项每次扣20—50元,累计扣款超过200元的,加扣1000元;以水管直接冲洗厕内墙面隔板或开关、感应设施的,每项每次扣100元,造成设施损坏的,按实赔偿。第十条公厕实行长明灯制。为节约用电,夜晚可关闭部分电源,但必须确保室内明亮,发现晚间公厕内未亮灯的每次扣50元,累计扣款200元及以上的,加扣1000元。第十一条公厕无障碍设施、标识、以及灯光、龙头、感应器、门锁等各类设施损坏未及时挂牌告知的每项每次扣50元;未及时修复,应报告采购人维修而未报告的,每项每次扣200元,累计扣款30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第十二条厕所外墙体、出入口路面、周边责任区、路面及绿化带等不洁、乱晾晒、乱吊挂、乱堆放的,每项每次扣50元,累计扣款200元及以上的,加扣1000元。第十三条未按规定设置干手机、洗手液、卫生纸及保洁工具不入箱的,每项每次扣50元;下雨天、潮湿天气未设置防滑提示牌的,扣500元;造成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担。第十四条卫生纸、洗手液用完未及时补充,每项每次扣50元,连续抽查5座及以上,累计扣款250元及以上的,加扣1000元。四中转站管理第十五条作业人员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情况的,每项每次扣100元;未按规定着装的扣50元;未按规定时间运行的每次每座扣5000元。第十六条作业人员监管不到位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报修,每次扣500元(智能地磅、快速门故障不及时报修的扣2000元),如影响正常作业的,每次扣1000元。第十七条未做好除臭灭蝇工作、无故不开启除臭设备的,每项每次扣1000元。第十八条上午3至10时,无专人清扫场内卫生的,扣1000元;一周内被查二次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下午16时前未完成全面清洗场内所有设备、设施及地面、墙面、冲洗区、窨井、绿化带卫生的,扣1000元;一周内被查二次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第十九条中转站地面、墙面、绿化区、厕所、操作车间、洗桶区、停车位、配电房、管理房等卫生不洁的,每项每次扣50元,累计扣款200元及以上的,加扣2000元。第二十条场内有杂物堆放的、机坑内有垃圾、推板与油缸连接处垃圾未清理、设备未及时清洗的,每项扣500元。第二十一条未做好场内、外指定的绿化养护工作、因养护不周造成树木、花草死亡的,扣5000元,并按同款树木、花草种植,直至成活;堆放杂物及种植蔬菜的,每项扣1000元。第二十二条场内寄养动物、家禽的,每次扣200元。第二十三条站内管理房只供环卫管理、作业人员使用,不得有未成年人入内,否则一经查实,每座每次扣1000元。第二十四条洗桶不按规定操作,存在漏洗或清洗质量不达标情况以及作业完工后垃圾桶未分类摆放或摆放不整齐、相关设备设施未及时维护、场地未及时清理的,每项每人扣50元;洗桶区完工后集砂井未及时清理的,每人扣100元;造成堵塞的,每人扣200元。五车辆管理第二十五条劳动纪律、车辆维护1、驾驶员不按时上下班、不按规定路线、范围及作业频次作业、不按规定车速行驶、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每次扣100元;未按规定着装的扣50元。2、所有车辆作业完工后应根据车辆类型、特点规定进行清洗,确保车辆功能正常、车体清洁,未做到的,每次扣50—200元。3、所有车辆作业完工后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未做到的,每次扣驾驶员100元。4、车辆作业时注意噪声污染,被投诉的,经核实,每次扣100元。第二十六条机扫车(洗扫一体机)作业1、不按要求调整吸盘高度(吸盘边缘离地一公分为准)、扫帚角度,车辆零部件损坏不及时修复,作业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500元。2、作业期间不按要求开启警示灯、喷水压尘装置的,或故障不修复的,每次每项扣100元。3、不按规定倾倒垃圾、污水的,每项扣1000元。第二十七条洒水车、高压冲洗车、小型清洗车作业1、在洒水、清洗作业时应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不按规定开启警示灯、播放提示音乐、影响道路交通的,每项每次扣500元。2、在洒水、清洗作业时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和非机动车道未减速控制水幅,未避让非机动车或行人被投诉的,每次每项扣800元。3、气温在3摄氏度以下暂停路面洒水、清洗作业。不按规定作业,致使路面结冰打滑被行人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次扣1000元;没有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作业方式和作业时间的,每次扣500元。4、小型冲洗车作业时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的扣100元;造成事故发生的扣2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的扣5000元。第二十八条垃圾压缩车、垃圾清运车、桶装车、厨余垃圾车、其他垃圾车及果壳箱垃圾收集车作业。1、驾驶员在车辆运输途中因人为操作原因致使垃圾及污水滴、漏、洒污染路面的,每次扣100元。2、未经允许不及时清运垃圾造成隔夜积压的,每次扣100元。3、夹带超载垃圾桶或将垃圾倒入车箱清运(部分袋装无水垃圾除外)的,每次扣500元;如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每次扣2000元。4、垃圾桶未卸车不经清洗直接使用的,每桶扣50元。5、垃圾压缩车、垃圾转运车出站前驾驶员未下车检查车辆尾部是否夹带垃圾的每次扣500元;尾部夹带垃圾出站的每次扣100元;被投诉的每次扣300元;进焚烧厂倾倒垃圾后未关闭后厢门直接行驶的每次扣100元,如损坏场内设施的照价赔偿;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每次扣200元;致使垃圾撒落作业平台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全年累计3次(含)以上的,扣500-2000元。6、跟车工应积极主动做好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宣传、督导、问题收集工作。收集沿街店铺(单位)、果壳箱垃圾时,收运车不按规定时间出车;不按规定路线及时速行驶;有漏收、跳收、未收垃圾的,每次每项扣50元。7、作业时未开启提示喇叭的,扣100元。8、垃圾收运车辆无故不安装视频监控的,扣10000元每车次;新增、更换车辆未及时变更信息的,扣5000元每车次。9、公司垃圾收运车辆未过磅进入中转站倾倒垃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垃圾转运车辆未过磅驶出中转站的,每车次扣50元。第二十九条吸粪车(吸污车)、餐厨垃圾车规定1、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清运途中滴、漏、洒污染路面的,每次扣100元。2、不按规定倾倒处理垃圾的,每次扣100元。3、未按时完成粪便抽运或餐厨垃圾清运任务的,每次扣100元。4、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作业完工后未及时密闭各类管盖或未及时对作业场地周边进行清洗被投诉一经核实的,每人每次扣100元。第三十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或未完成作业任务的,每次扣100元;未按规定着装(包括未穿防滑雨鞋、戴橡胶手套)的,每次扣50元;不服从指挥管理的,每次扣200元。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因噪声污染被投诉的,每次扣100元;不按规定操作致使车辆或垃圾桶受损的,每次扣100—200元;受损情况严重的,责令服务公司与工作人员直接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如涉及桶装车驾驶员责任的,也作相应处罚;空桶归位不规范、不整齐的每处扣50元。第三十二条设施设备管理维护1、地磅故障未在整改期限内修复的,每次扣5000元。2、闲置作业车辆未停放在规定位置,停放不整齐的,每辆次扣500元;材料堆放凌乱的,视情扣200-1000元。3、保持所有监控设施设备正常运作,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及时修复的,每次扣3000元。4、除臭设备无故不开启或未按要求正常运行的,每次扣5000元;对站点及周边道路除臭每日未达到8次的,每少一次扣2000元。5、未进行除臭作业的,每次扣1000元;未按规定对场区及办公场所进行灭蝇消杀的,苍蝇密度过大、因除臭消杀不到位被投诉的每次扣5000元。6、人员、设施设备未按合同要求配备到位的,每项次扣5000元。7、污水处理的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功能正常、管路无锈蚀、生产车间内无积水、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如有上述情况的,每次每项扣100元。8、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的,每次扣5000元;监测台帐资料不全的,每项扣500元。9、各项工艺(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被检测不符合工艺标准的(按招标文件、相关合同等)予以处罚。10、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应台帐。无维护保养台帐的,每次扣200元;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00元;对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如维修不及时且无情况说明的,每次每项扣500元。六量化考核第三十三条量化评分标准规定1、保洁质量(80分)(1)根据考核内容及保洁质量每项扣0.1—0.5分,原则上一个路段每次检查扣分不超过2分。(2)根据道路、公厕等保洁难易程度不等,设置一定的保洁难度系数分(另行制定)。2、劳动纪律(18分)(1)按照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每项扣0.1—0.5分,原则上一个路段每次检查扣分不超过1分。(2)在每一次检查考核中,每个网格保洁员脱岗率达到10%的,扣0.5分;脱岗率达到20%的,扣1分;脱岗率在30%(含)以上的,扣1.5—3分。3、日常考核(2分)(1)日常考核扣款1—1000元的扣0.2分;1001—2000元的扣0.4分;2001—3000元的扣0.6分;3001—4000元的扣0.8分;4001—5000元的扣1分;5001—10000元的扣1.5分;10000元以上的扣2分。第三十四条对服务公司的考核1、月量化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90(含)—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3、服务公司在服务期内月量化考核得分不合格的,第一次扣2000元,第二次扣5000元,第三次扣10000元,第四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第三十五条对服务公司的日常考核扣款,全部由服务公司承担,扣款在当月下拨的保洁经费中扣除。第三十六条在每一次检查考核中,服务公司每个网格保洁员脱岗率达到10%的,除扣量化考核分外,加扣服务公司当月保洁经费3000元;脱岗率达到20%的,除扣量化考核分外,加扣服务公司当月保洁经费5000元;脱岗率在30%(含)以上的,除扣量化考核分外,加扣服务公司当月保洁经费10000—20000元。第三十七条服务公司应建立职工信誉登记制度,接受社会监管;聘用职工必须到采购人备案,未备案的每人次扣1000元。第三十八条服务公司应提供每个保洁路段的范围界址,保洁员姓名及联系电话,需设置电子台账;如有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备案;所有作业车辆行驶证报采购人备案,以上三点未及时提供备案的每项每次扣5000元,次月还未提供备案的每项每次扣10000元。第三十九条服务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安全检查时未提供安全管理台账的每项扣1000元。第四十条服务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作业情况进行记录、未完成月度车辆作业台账的扣2000元,未完成全年车辆作业台帐的,扣5000元;驾驶员不按规定作业频次作业的,每少1次扣500元。第四十一条服务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或服务合同要求足额配备相关人员,如果合同年度内,月量化考核得分出现不合格的,按不足人数年人员经费的2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二条服务公司未按服务合同要求配备车辆,未安装视频监控;车辆变更或调离作业区域未及时向采购人报备的,按当月下拨经费的10%罚款;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三条服务公司的台账资料应在次月10日前报采购人采购人签字确认并备案,未及时上报的扣10000元,弄虚作假的扣50000元。第四十四条服务公司未按核定金额要求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种保险现象的,首月扣50000元,次月未整改的扣150000,以此类推;因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职工集体上访(5人及以上)累计2次(含)以上的,扣当月保洁经费20000元,并且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五条服务公司必须对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果壳箱、垃圾桶、作业车辆定位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发现缺失破损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必须及时维修或上报。如被采购人检查到,每次扣服务公司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六条服务公司被镇级部门、镇环卫所以及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或市民投诉的,扣当月保洁经费10000元,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的,扣当月保洁经费20000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七条服务公司在镇重大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检查、测评、调研活动期间应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因工作开展不力被扣考核分1分以上的,扣当月下拨保洁经费10000—20000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四十八条服务公司对考核扣款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核对,经查实确实处罚不当或错罚的,可以予以减少或免除处罚扣款(需采购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以欺骗、威胁、无中生有等方式处理或借机闹事的,按原扣款2倍处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3.“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等。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6、“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原件。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五)转包与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特别说明1、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3、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1、技术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5)服务技术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格式见附件);(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如有,格式见附件);(8)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9)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拟定的投标方案;(10)针对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需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资料;(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2、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相关的书面声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文件中若有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汉语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的资料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汉语文本为准。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不得添减任何文字)字样。四、特别说明1、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价格分评分细则内容。(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二、开标程序:1、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2、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三、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四、评标方法(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列在前。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在线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程序(一)资格条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证明资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1.(技术商务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五)联合体投标情况。(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下审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技术商务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四)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没有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六)技术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报价文件(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二)采用人民币报价;(三)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四)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1.1.(五)按货物(服务)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且只有一个报价;(六)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报价文件与技术商务文件的货物(服务)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八)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评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及得分分值投标报价(20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不再给予评审优惠。)20技术商务(80分)1、项目情况分析及重难点解决措施方案本项目的现状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克服解决措施方案评议:对本项目的现状了解透彻,对难点、重点调查剖析精准,并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7.0-5.0分;对本项目的现状基本了解,对难点、重点调查剖析准确,有基本的解决措施的得4.9-3.0分;对本项目现状有所了解,对难点、重点分析不全面,无针对性解决措施的得2.9-0分。7技术商务(80分)2、道路保洁方案道路保洁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组织计划等)的全面性、可实施性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10.0-7.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6.9-3.0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2.9-0分。10技术商务(80分)3、公厕保洁方案公厕保洁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组织计划等)的全面性、可实施性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7.0-5.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4.9-3.0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2.9-0分。7技术商务(80分)4、垃圾清运方案垃圾清运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组织计划等)的全面性、可操作性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7.0-5.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4.9-3.0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2.9-0分。7技术商务(80分)5、河道保洁方案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组织计划等)的全面性、可操作性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7.0-5.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4.9-3.0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2.9-0分。7技术商务(80分)6、中转站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方案垃圾中转站设备设施运营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7.0-5.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4.9-3.0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2.9-0分。10技术商务(80分)7、应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应急突发事情或重大活动(防汛抗台、防雪抗冻、重大活动和节日、意外伤害、创优评先、重大检查等)的体系建设及保障措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评议:体系建设完整,措施方案内容完整、充实,符合采购需求,6.0-4.0分;体系建设或措施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不影响服务质量,3.9-2.0分;体系建设不全,措施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1.9-0分。6技术商务(80分)8、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方案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评议:措施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5.0-4.0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3.9-2.0分;措施不完整,或有明显不合理,1.9-0分。5技术商务(80分)9、人员稳定保障措施人员稳定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适用性评议:措施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5.0-4.0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3.9-2.0分;措施不完整,或有明显不合理,1.9-0分。5技术商务(80分)10、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投标人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核制度及标准、档案资料管理、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评议:规章制度、工作管理措施完整、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5.0-4.0分;规章制度、工作管理措施基本完整、可行,3.9-2.0分;规章制度、工作管理措施不完整,或有明显不合理,1.9-0分。5技术商务(80分)11、人员配置方案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评议:人员配置充分,经验丰富,人员技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6.0-4.0分;人员配置到位,人员技能能满足采购需求,3.9-2.0分;人员配置、人员技能不能满足采购需求,1.9-0分。6技术商务(80分)12、拟派的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3技术商务(80分)13、投标人具有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环境卫生保洁管理项目服务业绩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注:1、以上评分项目中的证书、合同、截图等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中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2、评委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所有分值保留二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六、定标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结果确认单交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4.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中标通知1、中标公告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九、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按象山县财政局文件规定)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项目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及《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日常服务事宜签订如下: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区域范围:三、服务期限: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如若需续签协议甲方应于日内通知乙方。四、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的福利待遇:乙方应为人员缴纳社会养老、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障保险。五、结算办法:1、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期限内为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合同金额则以实际服务人员按实结算。2、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根据每月考核及奖罚情况,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规定发票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费用(如出现与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重大偏离,可按合同和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乙方提供的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乙方反馈。2、在合同履行中,若因乙方的相关人员自身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或服务对象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除外。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但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4、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相关人员。合同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效证据证明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本次项目服务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提出调换人员后,间隔5个工作日乙方累计3次以上无法选派新的人员到岗工作的;根据乙方在服务期内被投诉的情况,甲方可根据投诉事件的情节严重性、投诉事件的数量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做出对乙方是否解除合同的处理决定。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上岗七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且乙方先后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甲方所要求的相应服务标准的。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人员的人格尊严,并应为乙方的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7、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负责建立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库。2、乙方负责办理服务人员的五险:医疗保险、女工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事宜。3、乙方提供服务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联系函及减少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4、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所派的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5、乙方所派的人员如对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帮助。6、乙方派驻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8、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9、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一、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二、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十三、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同等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标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职务: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资格承诺函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_自愿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投标人资格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投标服务技术商务要求响应表(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注: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内容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不得仅以“符合”“无偏离”等表述,由于描述不够详细或不符合规定,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提供虚假的偏离表,一经核实,将有可能导致废标。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年月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资质等级职 称学 历年 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承接项目质量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处岗位上岗证书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元)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内容投标报价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年月日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岗位名称配置人数(人)综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月)1 2 3 4…合计¥ 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年月日注:本表可自行添加缺漏项,但该标项合计数须与开标一览表各标项总价必须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相关数据。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服务外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