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标采购公告(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2025)
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
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甬舟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年1月3日指定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实现新甬舟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腾笼换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新甬舟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继续经营新甬舟公司的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新甬舟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新甬舟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现股东为舟山市汽车运输公司、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舟山市汽车运输公司出资2040万元,持股51%;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60万元,持股29%;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持股20%。法定代表人:顾锋。
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提供前述货物运输的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及相关职业安全培训;车辆租赁业务;车辆年检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
新甬舟公司主要资产有:危险品半挂牵引车100辆,其中东风牌40辆、豪沃牌60辆;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80辆,其中中集牌40辆、宝环牌40辆;通华牌危险品罐箱骨架运输半挂车10辆,通华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6辆。以上车辆多数含相关配件(备用轮毂),开始使用日期自2018年起至2023年不等。具体信息以附件一为准。新甬舟公司还拥有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8月17日。
三、负债情况
根据新甬舟公司账面反映,公司负债有短期借款25980000元、长期借款12858000元、应付账款2219651.56元、应付职工薪酬170700.66元、应交税费137976.03元、其他应付款14257078.20元、应付利息1721019.89元。
四、职工情况
新甬舟公司尚有在职职工11人(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另有通过劳务派遣在合作单位处工作共36人。管理人不对职工处理情况做任何承诺,意向投资人如成功竞得重整投资权益,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意向投资人需关注用工风险。
五、招募方案
重整范围为新甬舟公司的100%股权,由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重整意向、选择资产的范围、重整出资报价、出资款支付计划、后续经营安排、债务清偿方案等。
招募期满后,管理人将对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选出最优方案后,管理人与提交该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协商,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六、风险提示:
(1)意向投资人需充分评估新甬舟公司资产现状及后期继续运营的风险。
(2)车辆状况以现状为准,相关权证、资料等可能存在一定的缺失,管理人不对上述车辆、资料的瑕疵做任何承诺。
(3)因部分车辆处于停运状态,复工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年检费、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预冷费等)将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以上风险望意向投资人予以关注,并审慎决定。
七、报名须知
1.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民事行为能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并可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材料。自然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针对本次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2)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交主体资格材料外,还应提交受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整方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意向、选择资产的范围、重整出资报价、出资款支付计划、后续经营安排、债务清偿方案等。
(4)如以联合体方式报名,报名方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如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资料,管理人有权拒绝资料审议。
3.意向投资人如需要开展尽职调查的,在缴纳10万元保密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书后进行。管理人将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关资料。
4.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由管理人组织,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监督。
八、后续程序安排
1.拍卖重整投资权益(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管理人根据选定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中的选择资产的范围和报价,确定重整投资权益的范围和起拍条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提交资产平台公开拍卖。其他投资人可参与重整投资权益的拍卖,以最高价确定重整投资权益拍得人,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
2.重整投资权益流拍的,以意向投资人作为重整投资权益拍得人;
3.债权人会议表决与法院批准(正式投资人的确认)。确定重整投资权益拍得人后,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批准时,确定该重整投资权益拍得人为正式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即生效。
九、招募期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电话:俞律师13615803312应律师18658001100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A12幢901室 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
邮编316021
特此公告
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