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 便携式氮氧化物检测仪招标采购公告(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购置便携式氮氧化物检测仪12套

116.00
2025年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1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 便携式氮氧化物检测仪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