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2025)



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2025年02月(至)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2025年02月(至)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二园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安保、保洁)
详见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二园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安保、保洁).doc
6.2
2025年02月
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5年02月16日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说明:本章内容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一、项目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第二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相关服务。包括安全保卫服务、修缮和设备维护、炊事员、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保育员等。学校坐落于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下碧玉屯56号,建筑面积约1425.89平方米,约213名学生。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三、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服务、修缮和设备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承担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人员成本不计费用)。四、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负责后勤方面及物业范围内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2.负责采购人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负责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相应的人员管理承诺书、保密协议、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并按照承诺内容执行。4.合同服务期间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需修复或照价赔偿。5.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必要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提供。6.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对讲机、保安服务、照明灯、应急包、械具装备、人员服装保洁用劳保品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中标人拟派人员需相对固定,人员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8.中标人拟派人员需按工种分别着统一标准化的工作服上岗且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经采购人安全保密谈话、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9.中标人员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查看和泄露采购方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厉查处。10.疫情期间,须全面排查拟派人员及家属是否有重疫区回乡人员,以及接触从重疫区回乡人员等情况,严防输入传染风险;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上岗执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积极组织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相关知识和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肆个月,合同每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满止),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续签下一个半年合同。六、服务费用预算金额:¥62,000.00元/4个月(大写:陆万贰仟元整),最高限价:¥62,000.00元/4个月(大写:陆万贰仟元整)。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中标人的利润等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服装及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员工培训费、管理费、税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原因导致的价格调整。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收到中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根据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在合同履行过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共分两次付清。八、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履约期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九、人员配备和工作要求(一)安全保卫服务不少于2人。工作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值守,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幼儿园门卫制度严格履行工作。主要包括门卫管理、重点部位守护、幼儿园巡逻、接送幼儿时段交通管理、校园消防管理登记、治安秩序维护,幼儿园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及服务保障,幼儿园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做好监控管理及登记。及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检查登记来访人员和车辆信息等;及时处置和报告协同处置发生的特殊情况;处理好幼儿园所属对应区域的“三包”工作落实;安保2人配合值周教师做好幼儿入学、放学的安全疏散管理;开展好疫情期间的各项工作;支持班级教师的保教工作等。1.保安人员要求1.1派驻幼儿园的安保人员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为人正派,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为佳,年龄在20至55周岁之间。1.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派驻幼儿园的安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1.3派驻幼儿园的所有保安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持《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1.4派驻幼儿园的保安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规范遵守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熟知幼儿园的管理规定,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2.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2.1根据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在主要出入口等区域设立固定安保岗位,24小时(含周末及节假日)不间断值守。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幼儿园;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入园,维护幼儿园秩序,保障出入人员、车辆有序、安全、畅通;不得代任何人员收取存放国家反腐倡廉禁令所规定的物品等。具体上班时间按甲方需求配置。2.2承担幼儿园区域及周边安全管理、昼夜安保巡逻守护、交通管理、配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校园秩序管理及入园登记、疫情防控处置登记、幼儿园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如: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幼儿园集会、幼儿园大型活动、重要客人来访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2.3安排巡逻人员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加强片区巡逻,维护片区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不定时巡视、巡查,白天不少于5次,晚上不少于3次,消防及校舍安全每周不少于2次,巡视有记录台账;校园活动、校舍和器材出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向值周行政、安全处、总务处汇报,及时排除;规范好教师、来访人员的行为和交通工具的规范停放,有权依据门卫制度扣留并处置乱停乱放的交通工具;及时处置和报告协同处置发生的特殊情况。通过门卫管理与机动巡逻,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园内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禁止闲散人员在校园区域内活动。2.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安保服务达到预定的效果。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完成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幼儿园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护幼儿园荣誉和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安保服务。2.5对进出物品要出具所辖部门的证明才能予以放行;物品出门需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对来访人员须经接待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2.6成交供应商应在幼儿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防爆防恐演练、防震应急疏散等演练。在幼儿园举行大型集会或活动时,保安人员2人应按幼儿园要求做好一切保卫、组织等工作。遇到发生重大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要求制定应急方案,组织保安人员配合幼儿园完成相应工作。2.7安保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有关采购人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的任何资料、信息等,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8按照幼儿园和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要求、标准,执行并完成其他各项服务工作。3.其他要求:3.1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服务方案、服务运作方案及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巡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相关安保人员工作奖惩制度,定期提供与安保人员服务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种材料(考勤记录、人员情况、车辆检查记录、勤务检查记录);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等管理规定。3.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进驻安保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3.3成交供应商对安保人员的履职不规范、不到位行为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安保人员更换要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实施,所更换新安保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3.4如因安保人员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3.5安保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能安排顶岗。因工作需要,需要临时加派安保人员,公司需及时响应并调派响应人员到位。3.6成交供应商调换本项目服务人员时,须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协商。3.7成交供应商必须爱护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如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责任,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3.8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的变化,经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出台、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权增加和减少实际岗位数量,增加和减少的费用按照合同对应的岗位金额进行增加或减少。3.9上班期间按需求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带齐必要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形象良好。(二)校园保洁不少于1人。持《健康证》上岗,负责做好幼儿园日常所需的保洁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幼儿园卫生制度严格履行工作。每天分类清理幼儿园公共区域垃圾桶中留存的垃圾并擦拭保洁;按照红塔区公共厕所保洁管理制度对幼儿园公共厕所实施保洁,达到“七个专项行动”规范要求;每天开展好公共区域的全时段保洁工作;依据幼儿园垃圾储存情况及时联系红塔区环卫站清运;落实好幼儿园要求的各类疫情的日常消杀工作(疫情消杀有台账记录)。具体要求如下:1.校园校舍部分负责幼儿园园区及三包区域除班级、办公室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大门、操场、升旗台、公共区域摆放的器械、墙面器械、大型玩具、电梯、楼梯间、过道、楼梯、卫生间、洗手池、走廊、窗子、花盆、宣传栏、各功能室、种植园地、水池、沟道、沙池、户外收纳柜、所有门、窗玻璃及窗帘、雨棚等部位。未列明的公共区域以幼儿园实际需求为准。2.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2.1门厅、过道、楼梯、扶手、走廊、各馆室地面每天清扫、随时保洁、消毒,要求房顶、墙面、地面亮洁、无污迹、无杂物,房顶及墙角旮旯无蜘蛛网;2.2除普通教室外所有玻璃、雨棚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证清洁明亮;2.3各房间门、窗等部位每周至少清洁一次;2.4各房间家具用品随时保持洁净无尘,及时清理房间内存放垃圾;2.5所有门、窗玻璃及窗帘、雨棚,所有房间(含普通教室)室内室外、楼梯、走道,每学期开学前大扫除一次,清洗、拖、抹、擦拭,保证清洁明亮;2.6每日师幼离园后对卫生间进行全面清洁一次(会议、培训期间不定时保洁),平时每小时至少一次巡视卫生间情况,保正卫生间清洁。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及时清理垃圾桶杂物,保证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洗手池镜面明亮,台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2.7服从其它临时性工作安排。3.其它公共区域主要包括操场、升旗台、公共区域摆放的器械、墙面器械、大型玩具、电梯、楼梯间、大门内外、校内道路、教学楼、种植园地、水池、沙池、沟道、户外收纳柜等各场所认真清扫随时保持卫生、无杂物;保持公共垃圾箱外部环境卫生。4.按幼儿园要求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同样要保障突击性检查的整个校园的整洁。(三)绿化养护服务不少于1人(可以兼职)。1.每日巡回保持干净,做到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包括烟头、垃圾、石砾砖块、粪便等;2.目视清洁干净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发现鼠洞及时堵塞,绿地上的垃圾及时清理。3.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态势,及时进行浇水、施肥、打药、修剪、除杂草等日常管养工作,不出现干水、水涝、枯死、病虫害等现象。4.根据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造型修剪,做到既造型美观又不损害苗木生长,有造型要求的苗木不出现造型散乱等现象。5.草坪长势良好,不出现干水、水涝、枯死、病虫害等现象,草坪修剪整齐、美观,高度一般不超过6cm。6.及时清理灌木、花卉的枯萎花朵及枯枝败叶,苗木上不残留大量的枯萎花朵及枯枝败叶。7.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经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1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出现严重病虫害现象。8.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施肥,如检查中发现植物有缺肥现象,采购人按公司相关的养护管理规定执行,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9.做好苗木的防寒工作,每年冬季要为畏寒植物进行适当的防寒处理,不出现树木因防寒不到位而造成树木被冻死(枯萎)现象。10.在绿化管护范围及期间内,发生的苗木枯死由成交人负责。11.工作所需工具和用品,由中标企业自行配置并保管使用。(四)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不少于1人(可以兼职)。1.每日检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建立水电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经常性进行配电房配电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3.每周对服务区域外墙、设施做安全检查,并做详细记录。4.检查消防设施,并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上报。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6.校内公共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化粪池、滤油池,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疏通。7.对水电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8.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每日检查班级消毒灯、照明灯是否明亮。班级和办公室忘记关闭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停电时进行简单维修维护。9.负责日常照明设施维护,灯管更换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1.维修玩具、维修幼儿小床、椅子等。12.维修工具由中标企业自行配置并保管使用。13.中标方只需提供简单维修服务,材料由采购方提供。十、其他约定事项1.项目中标后供应商不能转包或分包物业服务项目。如有转包或分包项目,幼儿园方有权终止合同。派驻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服装、劳保、岗位履职工作中使用器材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偿提供。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为项目带班班长(在实际用工中产生),管理好企业在幼儿园开展工作的人员管理;同时安排项目负责人,不定时巡视幼儿园项目开展工作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并配合幼儿园相关部门做好使用用工和企业的年度履职绩效考核工作。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提供两餐服务,员工可根据自身所需按规定交费用餐。周末及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员工不能因就餐出现空岗。2.派驻幼儿园的服务人员应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背景审查,审查合格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为派驻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提供相关福利待遇,合同签订壹周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幼儿园提供派驻服务人员相关资料到校方备查。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保证履行国家相关劳动保障类法律法规,确保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合理发放,派驻服务人员实发工资不得低于玉溪市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派驻服务人员的按期休假。派驻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名册每季度统一提供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每年提供派驻服务人员有效投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4.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涉及派驻服务人员的权益纠纷,派驻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或生活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需与校方签订免责协议:成交供应商安排在幼儿园的所有用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幼儿园无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此项为合同附件,在中标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5.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除因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引起的灾害外,因派驻服务人员未履行职责,擅离岗位,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校方受保护目标被盗、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经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鉴定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配合园方做好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活动(如参观、检查)或重大庆典,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加配人手,配合好采购人的各项工作。7.成交供应商对派驻人员的履职不规范、不到位行为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派驻人员更换要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实施,所更换派驻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8.服务期满后,如果不再承担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需积极配合幼儿园以及新服务供应商做好移交工作,移交工作未得到幼儿园确认之前,不得随意停止或终止服务。9.补充协议的签订:依据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幼儿园内部控制制度和“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由幼儿园所需,成交供应商能够实际为幼儿园提供的优质服务的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可以在幼儿园自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签订其他服务协议。10.在合同未签定前所在幼儿园工作的员工如遇采购方不在聘用该人员,所发生的劳动补偿金由采购方承担。十一、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按照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可的考核办法每半年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若定期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一)考核办法制订依据根据采购人公布的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人员配置要求,以及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制订考核办法,作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服务项目质量评价、费用核拨、终止合同、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周期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采用平时监督检查、每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由采购人定期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人员在岗情况、岗位履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现场抽查检查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分;季度考核以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的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科室及中标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共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费挂钩;年度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三)对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采购人按照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并确认的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机制,实行日巡察、周检查、月考核、季评定考核的方式监管管理,每个季度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92分。当季度综合得分低于92分,则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履行合同期间,考核综合得分低于92分累计超过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四)中标供应商应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日常管理记录,记录结果将作为采购人每年四次考核的评分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