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移动检务终端租赁 移动检务终端租赁5招标采购公告(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025年03(至)04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025年 03(至)0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 3、采购标的数量及内容:1宗;服务内容: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5G流量及vpdn专网租赁。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级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时间及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8.6
否
2025年04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025年0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检务终端租赁 移动检务终端租赁5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