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综合零售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不详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超市综合零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5年超市综合零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由招标方提供超市经营场所, 共4个经营场,克拉玛依区2个,独山子区2个,室内使用面积分别为51平米、88平米、15平米、22平米。投标人以优惠让利的方式自主经营,配备本公司人员进售货服务,其日常行为接受我部监督管理,服务方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消费者到店自购商品的商业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采购项目招标方提供营业场所,供投标人自主经营,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共4个经营场,克拉玛依区2个,独山子区2个,室内使用面积分别为51平米、88平米、15平米、22平米。主要经营饮料类(合乳制品)、食品类、日用百货类、办公文具类等商品售卖服务,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售卖酒类及我单位禁止销售的产品 。
需满足的要求:该项目由招标方提供营业场所,投标人以优惠让利的方式自主经营,配备本公司人员进售货服务,其日常行为接受我部监督管理,服务方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消费者到店自购商品的商业服务。投标人需要具备超市扫码、出具小票的收银系统。除场地外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超市主要经营饮料类(合乳制品)、食品类、日用百货类、办公文具类等商品售卖服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售卖酒类及我单位禁止销售的产品。按照我单位合理要求,可适当拓展服务保障项目。
超市主要经营饮料类(合乳制品)、食品类、日用百货类、办公文具类等商品售卖服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售卖酒类及我单位禁止销售的产品。按照我单位合理要求,可适当拓展服务保障项目。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等费用自理,不提供超市销售员住宿地点。各投标单位需结合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 利润、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合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所报商品以克拉玛依市大型商超零售价格为基准,不含促销、打折商品及会员价格,在此基础上投标方报商品价格下浮优惠率,所报下浮不得低于10%。
20.00
2025年06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肖炅炫
联系方式:156099009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市综合零售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