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7月至2025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海丰县新型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项目(海城镇长埔村)

标的名称:海丰县新型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项目(海城镇长埔村)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打造粤东首个“光伏+储能+超充”三位一体的智慧能源示范站,实现“零碳 充电+高效补能+智能调度”的闭环运营。项目位置: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汕公路北侧(原双桂山村民小组留成用地)。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法律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000,000.00
2025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