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招标采购公告(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采购人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1460650.66元
财政委托编号:
FS3412032025015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批复文件:
批复时间:
2025-09-05 09:24:55
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1).pdf
采购意向截图(1).pdf
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1).pdf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1).pdf
附件4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项目名称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任务书编号FS34120320250152号采购人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屈伟13905583196代理机构阜阳市晟景项自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亚运18055856918、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落实情况审查表审查结果1.采购需求是否不完整、是否具有倾向性。□是否2.采购需求内容是否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是口否3.采购文件是否免费提供。是□否4是否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是否5.是杏要求或变相要求供应商在本地设置分支机构等方式排斤外地企业。口是否6.是否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口是否7.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是否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是否8.技术、服务等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或供应商。口是否9.是否提出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口是否10.是否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口是否11.是否将非强制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口是否112.是否要求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要求或变相作为中标、成交条件(进口货物除外)。口是否13.是否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口是否14.评审因素设定是否具有倾向性、指向性,是否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口是否15.参与评分的量化指标是否明确相应的等次和分值。是口否16.是否依法设定价格分值。是口否17.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是否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是口否18.是否违规要求提供样品。口是否19.是否违规约定对样品检测、对中标(成交)候选人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口是否20.是否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是否违规约定质量保证金。口是否21.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具的保函形式。是口否22.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是否23.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是口否24.是否强制以审计结果作为支付条件。口是否二、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审查表审查结果1.是否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等绿色采购政策。是口否2.适合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项目,是否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是口否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或包段,是否落实评审优惠政策1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是否公开理由。15.是否落实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是口否6.是否免收投标保证金、是否执行减免履约保证金政策。是口否预算单位或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审查结论承诺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日期:预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无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搜索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面I首页资讯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下载专区购买服务常见问答采购公告政策法规监督检查下载专区购买服务Q采购公告>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阜阳市颖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立即打印阜阳市颖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来源: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浏览次数:169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阜阳市颖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颖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颖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包含李庄村、枣庄居委会、蒋楼村、童庄、刘庄、大桥村道路建设,杨寨村长约1350米地下水道管网建设,蒋楼村、牛庙、大桥、枣居约345盖路灯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662025年05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阜阳市区枣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04月30日颍东区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编号:FS34120320250152,FS34120320250152号采购单位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联系人屈主任联系电话1390558319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归口财政内部机构农业综合改革促进中心项目类别工程实施形式委托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代理机构阜阳市晟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460650.66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零陆佰伍拾元零陆角陆分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01460650.66备注具体要求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单位: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下达日期:2025-09-032025-09-031/1采购代理委托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委托方: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受托方:阜阳市晟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8月28日第1页共9页采购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人)甲方: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受托人)乙方:阜阳市晟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于委托人有意委托受托人为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且受托人承诺其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采购资格条件,且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项目概况:颍东区2025年枣庄镇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包含李庄村、枣庄居委会、蒋楼村、童庄刘庄、大桥村道路建设,杨寨村长约1350米地下水道管网建设,蒋楼村、牛庙、大桥、枣居约345盏路灯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额:1460650.66元项目地点:阜阳市颍东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2条委托范围2.1委托内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开评标、协助合同签订等完成本项目招标采购所需要的服务。2.2协助事项:/(在约定代理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由委托人自行组织开展,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完成,但协助事项完成后需由委托人盖章、签第2页共9页字确认,交受托方实施)。2.3受托人根据委托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权限范围内承担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协助。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确保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第3条采购代理服务费3.1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同意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照双方约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13224.55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贰拾肆元伍角伍分)。3.2采购代理服务费构成:本合同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以下各项费用:3.2.1编制发布采购公告服务费;3.2.2采购文件编制费;3.2.3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费用;3.2.4会务费;3.2.5组织开标、评标3.2.6中标(成交)通知费用;3.2.7其他采购咨询服务费;第4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4.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1)委托人直接向受托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此种情况下,受托人不得再向中标(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受托人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向中标(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选择此种支付方式时,采购文件中应写明该费第3页共9页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4.2.1由委托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待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日内(含本数),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4.2.2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4.3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4受托人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除采购文件售卖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外,受托人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4.5招标失败,委托人决定不再招标时,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第5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1委托人的权利5.1.1向受托人询问招标采购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意见和建议;5.1.2审查受托人编制的各种与采购有关的文件,并提出意见;5.1.3要求受托人提交采购代理工作报告;5.1.4要求受托人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5.1.5依法确定中标人;5.1.6参与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投标全过程有关活动;5.1.7使用和复制受托人编制的采购文件;5.1.8参与潜在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5.1.9发现受托人在招标采购代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要求受托人纠正,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5.2委托人的义务第4页共9页5.2.1本合同生效后向受托人提供招标采购工作应具备的相关资料,如未及时提供,招标采购时间应相应顺延;5.2.2委托人应配合受托人开展代理业务,及时审查受托人编制的有关采购文件;5.2.3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2.4招标采购代理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提前通知受托人;5.2.5不得向受托人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5.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屈伟(联系电话:13905583196)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全权负责采购代理全过程事宜。第6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6.1受托人的权利6.1.1按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2招标采购过程中受托人有权就招标采购工作向委托人提出建议;6.1.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6.1.4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6.2受托人的义务6.2.1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招标采购资格条件;6.2.2受托人在进行招标采购代理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证采购文件和招标采购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2.3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委托代理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第5页共9页从事采购代理工作,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为委托人做好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其超越代理授权范围从事的一切活动所造成的后果由受托人自行负责;6.2.4受托人应根据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派遣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完成本合同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6.2.5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向委托人提供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编制采购文件并提交委托人确认,发布采购公告(发送投标邀请函)、受理报名申请、组织资格审查(如有)、组织答疑、现场踏勘和标前会(如有)、抽取评标专家、组织开评标会议、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等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工作;(4)负责评标期间与会人员的日常生活安排,向评标专家支付咨询费;(5)随时向委托人汇报招标工作进展情况,评标结束后及时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6)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接受和退还投标保证金;(7)代管招标、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档案资料并在委托人要求时移交委托人归档;(8)保证委托人有权使用和复制其所编制的采购文件并免受任何侵权指控;(9)承担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相关费用;(10)负责承办委托人委托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事宜。6.2.6受托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其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第6页共9页(3)隐瞒或者歪曲招标投标真实情况,泄露应当保密的且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情况和资料;(4)编制的采购文件、标底或者工程控制价格严重失实;(5)擅自修改招标采购代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6)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失误,影响其代理采购项目的公平竞争或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7)未经委托人同意,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8)接受投标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区别或有倾向性对待投标供应商;(9)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10)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6.2.7受托人应对招标采购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6.2.8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应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2.9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如与招标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6.2.10受托人不得采取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竞争手段;6.2.11受托人对接招标代理组织,并确定王亚运(联系电话:18055856918)为项目联系人,负责该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工作。6.2.1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第7页共9页第7条保密责任7.1双方应共同遵守招投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任何一方对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7.2任何一方不得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名单、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及合同授予意向等信息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以及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7.3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合同执行中的保密工作。若有泄密,泄密一方应赔偿由于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8条委托人对收托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8.1招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8月28日8.2招标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8日非受托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以完成时间为准。第9条违约和争议的解决9.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9.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9.3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8页共9页(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0条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补充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025年8月28日,2025年8月28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