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杏林路(花园道-云鹏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4、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批阶段修改完善及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出具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报审完成后25日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如遇甲方工作调整,设计周期顺延); 9、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杏林路,南起花园道,北至云鹏道; 1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0.57
2025-1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
2025-10-15 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