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数据专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阜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阜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阜阳市医保数据专区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8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经办深化平台应用强化数智赋能行动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医保数据要素价值,深化医保数据应用赋能,构建制度机制,优化应用环境提升医保数据要素赋能医保改革、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数据纵向有效贯通、横向有序共享,系统业务有机融合,促进医保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市级数据专区建设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引的通知》(皖医保办秘〔2024〕60号)中指出,建设部署市级医保数据专区,是实现我省贯彻国家医保局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部署、推进我省医保数据属地自主可控、赋能各地改革创新的必要支撑和机制性安排,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市级医保数据专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科学制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市级医保数据专区建设,更好地满足当地医保改革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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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款第二条的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数据专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