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配送 主副食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项目类别:物资
采购方式:不详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主副食品配送采购(第一包)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主副食品配送采购(第一包)
采购内容:食堂副食品配送,包括:水产(鲜活水产和冻鲜水产)、肉类、禽蛋、速冻主副食半成品等供应。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我单位主副食需求量的供应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需贴合主副食品类、质量、供应能力、资质、报价等核心条款,确保响应文件无实质性偏离。
1.禽蛋类、肉类(畜肉和禽肉)、水产(鲜活水产和冻鲜水产)类、速冻主副食半成品。 2.禽蛋类(符合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满足相关微生物限量,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 3.肉类(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T 9959)、《畜禽肉水分限量》(GB18394-2020)、《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0575-2019)、《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鲜、冻分割牛肉》(GB/T 17238-2008)等相关国家标准。生猪应来自非疫区;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死猪。) 4.鲜活水产及冻鲜水产(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0941-2016)要求。) 5.速冻主副食半成品。 6.以上副食品除具备表中所描述的规格及质量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符合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7.以上条款中,没有涉及的品种,参照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8.投标人须提供生鲜食品图册。 9.报价比例为明确数字,可保留一位小数,比如:25.5%。不能填写模糊数字,比如:25—30%之间、33%以上、40%以下等。
270.00
2025年12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15332023111
附件1.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配送 主副食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