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船保障服务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所在地:海南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示
我部拟于2026年组织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采购,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公开如下,征集广大供应商服务保障方案,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注:此次为方案意见征集环节,为遴选优质服务保障方案,请勿添加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项目名称
三亚某部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采购概况
单价 (万元)
架次
预算金额 (万元)
采 购 时 间
保障 次数
备注
1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采购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筒射型)
待定
130
待定
2026年3月
2-4次
非消耗型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筒射消耗型)
待定
12
待定
2026年3月
2-4次
消耗型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固定翼)
待定
30
待定
2026年3月
2-4次
非消耗型
公示期限
2026年1月 4日至1月30日。
指标参数
(一)筒射无人机指标参数
序号
分类
指标要求
1
起飞方式
筒射型,可便捷灵活部署,具备在陆地平整场地及海上船只航行状态下起飞能力
2
尺寸
长0.6-1.2m,翼展0.5-1.3m
3
载荷重量
可选装搭载龙波球、光学侦查等载荷,优先选用大载荷重量无人机
4
航程
≥80km(具备线控飞行功能,线控飞行航程≥30km)
5
续航时间
≥60min
6
控制距离
≥80km
7
速度
≥25m/s
8
最大速度
≥35m/s
9
海上最低安全飞行高度
≤25m
10
编队飞行能力
≥10架
11
抗风能力
≥5级
12
数据传输
具备实时态势回传展示、飞行数据实时回传能力
13
回收性能
具备陆上回收能力,消耗型无人机此项不做要求
备注
以上为初步指标,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固定翼无人机指标参数
序号
分类
指标要求
1
起飞方式
具备零长起飞能力(弹射或火箭助推起飞),可便捷灵活部署,具备在陆地平整场地及海上船只航行状态下起飞能力
2
尺寸
机长1.8-3m,翼展2-3m
3
载荷重量
≥10kg,可选装搭载光学侦查、传单抛洒、物品投送等任务载荷,优先选用大载荷重量无人机
4
航程
≥300km
5
续航时间
≥2h
6
控制距离
≥300km
7
速度
≥25m/s
8
最大速度
≥45m/s
9
海上最低安全飞行高度
≤50m
10
编队飞行能力
≥5架
11
抗风能力
≥5级
12
数据传输
具备实时态势回传展示、飞行数据实时回传能力
13
回收性能
具陆地平整场地及海上船只航行状态垂直降落回收功能
备注
以上为初步指标,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解决方案,可在2026年1月30日18时前向我部书面提交《方案意见反馈表》(含电子文件)。
(二)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意见,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及经费测算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若部分功能指标目前尚不可实现,请重点标注)。对收到的方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项目技术参数、经费预算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384691505;采购监督,王女士,联系电话18616545835。
附:方案意见反馈表
无人船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示
我部拟于2026年组织无人船保障服务采购,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公开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服务保障方案,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注:此次为方案意见征集环节,为遴选优质解决方案,请勿添加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三亚某部无人船保障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需求概况
单价 (万元)
天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 间
备注
1
无人船保障 服务采购
采购无人船保障服务
待定
30
待定
2026年3月
需具备3艘无人船以上同场保障能力,分2-4次保障,单次任务保障时间约3天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 4日至1月 30日。
四、指标参数
序号
分类
指标要求
1
载荷重量
>100kg,要求可搭载筒射无人机,优先选用大载荷重量无人船
2
航程
≥200km
3
续航时间
≥6h
4
控制距离
≥200km
5
速度
≥20kn
6
最大速度
≥35kn
7
编队航行能力
≥3艘
8
海况适应能力
≥4级
9
数据传输
具备实时态势回传展示、航行数据实时回传能力
10
航行能力
具备海上航行态势感知,自动规避能力
11
保障规模
≥3艘(单次任务需确保不少于3艘艇到场保障)
备注
以上为初步指标,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解决方案,可在2026年1月30日18时前向我部书面提交《方案意见反馈表》(含电子文件)。
(二)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意见,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及经费测算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若部分功能指标目前尚不可实现,请重点标注)。对收到的方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项目技术参数、经费预算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384691505;采购监督,王女士,联系电话18616545835。
附:方案意见反馈表
附件1.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船保障服务 无人机飞行保障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