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6)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总体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90
2026-03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2026年0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