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算式重整案件招标采购公告(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2025)苏0685破39号关于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案件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案件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4月22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安法院”)裁定受理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集团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中洋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7月1日,海安法院裁定受理中洋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共计48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2026年3月10日,海安法院裁定中洋集团公司进行重整。
为保留稀缺行业资质及专利,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且具有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对中洋集团公司进行清算式重整。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算式重整的定义
所谓“清算式重整”,是指将中洋集团公司商标、专利及行政许可类资产作为重整标的保留在中洋集团公司,与中洋集团公司的其他资产、债务相剥离。管理人或海安法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的同时,将重整标的以转让中洋集团公司100%股权的形式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处置,出价最高者成为中洋集团公司的清算式重整投资人,并最终通过受让中洋集团公司100%股权的形式取得重整标的,成立清算式重整后的新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后的新中洋集团公司及投资人对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前的债务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管理人将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取得的股权对价款作为中洋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破产财产收入,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清偿各类债权。
如有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得对清算式重整成功后的新中洋集团公司主张权利,但可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如管理人对中洋集团公司的财产(含重整标的)变现所得收入尚未分配的,补充申报人可以根据债权审核结果参与分配,但对于已经分配的部分,不再参与分配。
二、中洋集团清算式重整标的资产
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标的资产包括中洋集团公司名下17项专利,370项商标以及1项行政许可类资质。意向投资人报名且缴纳保证金后可对重整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3.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中洋集团公司名下的实物类资产已拍卖交付,许可类经营项目包含水产养殖、饲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等,意向投资人必须具备水产养殖、饲料生产等经营项目所必须的经营场所、基本生产条件。
(二)报名需提交的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
1.重整意向书,须包含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对投资本项目所具有的优势;
2.提交具备水产养殖类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6年3月29日下午17:00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三)保证金用途及缴纳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期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缴纳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用于履行尽职调查期间的保密义务以及参与淘宝网竞价程序【注:该保证金不同于淘宝网报名竞价的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975822894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江海路支行
(四)意向投资人的初选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报名且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中洋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格初选,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告知意向重整投资人。
经管理人初选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签订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中洋集团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
尽职调查期间结束后三日内(最迟2026年4月11日前),意向投资人必须书面告知管理人是否参与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在淘宝网的公开竞价,未书面告知管理人的,视为同意参与淘宝网竞价。
(五)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
a.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提交虚假资料的;
b.违反《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的;
c.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告知管理人同意参与淘宝网竞价(包括视为同意参与淘宝网竞价)但未参与的。
2.意向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a.经管理人初选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的;
b.意向投资人尽调后书面告知管理人不参与淘宝网竞价的;
c.意向投资人参与淘宝网竞价后未能成交的;
d.重整方案未经海安法院裁定批准的。
四、淘宝网平台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程序
初选确认为意向投资人且同意参与淘宝网平台竞价的,必须在淘宝网破产资产交易平台参与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洋集团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
竞价取得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后,管理人将配合投资人制订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海安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案方可取得清算式重整投资人权益,成为新中洋集团公司的新股东。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招募和初选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3.本招募公告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地址:南通市海安市长江中路71号1楼瑞海金陵酒店外往西100米王律师 181129971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算式重整案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