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项目类别:物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包2)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包2)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包2)
如下
详见附件
38万元
2026年6月
无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开,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项目名称: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包2)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公示之日起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电 话:13022451999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附件:技术要求
附件1.pdf
附件2.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