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 圆草地捆打捆机 搂草机 抓草装载机招标采购公告(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2026)


德清县 | A02059900其他机械设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8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04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数量/单位:1预算金额(元):880000.00
采购目录:A02059900其他机械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合同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按合同要求;按合同要求;按合同要求;按合同要求。

联系人
王华刚

联系电话
05728481188

备注
/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04月22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信息:

初稿4.17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doc (730.5 KB)

初稿4.17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doc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临[2026]号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CXZF-2026-G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XCXZF-2026-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1批88万元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投标总价不得超预算总价,否则将为无效标。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B.拟投标人必须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D.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六.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前(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拟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免费浏览或下载采购文件。但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00八.投标地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九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09:00十.开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4开标室。(电子开评标)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报名成功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本单位,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审查确认。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十三.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成功从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其投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2-8482597质疑受理人:姚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8482597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下仁公路18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丁涟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96188质疑联系人: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8021788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2026年月日第二章招标需求(加▲号项需实质性响应)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和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货物和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招标货物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货物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货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ZJXCXZF-2026-G2.采购单位: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3.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4.采购预算:人民币88万元5.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自行试点项目,先进行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拟采购插秧机2台、拖拉机1台、旋耕机1台,打包机1台(含打捆机、搂草机、抓草装载机)。三、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圆草地捆打捆机1台2搂草机1台3抓草装载机1台4插秧机2台5拖拉机1台6旋耕开沟机1台7旋耕机1台8无人机1台商务条款部分一、供货要求1.中标人应免费将所供产品运输到用户指定地点,用户组织产品供货验收合格后,根据用户要求免费实施产品的安装调试。2.根据用户实际应用的要求,免费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应包含项目所需相应的所有附件等材料。▲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参数需求且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合法产品,且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的产品虚假应标,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具体送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送货时间为准。三、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方式一:若中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人调试完毕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方式二: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人调试完毕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所有货物的免费质保期限为2年,自全部供货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算。2.质保期服务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需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在质保期内,所有因服务、设备及零部件更换和维修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只收取成本费。▲五、验收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及履行相关合同条款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验收过程中,如有不满足采购文件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费用自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内容。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及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以上-500万元按1.1%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按壹万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6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投标。投标文件组成:(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注: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使用。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zjxcx2017@163.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 小丁收,联系电话:0572-8296188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09:0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开标室20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席开标会议,选择参加的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09:0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开标室20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席开标会议,选择参加的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9投标文件的接收: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其投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1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 ,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等网站或媒体,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投标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14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或递交谈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5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6注意事项:1、投标人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4、15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4、若投标人至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交易中心不提供电脑及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1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的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具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本项目提供的内容单一,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内容单一,不存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故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5.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该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节能环保要求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以分包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分包协议。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如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已享受联合体扶持政策的,不再同时享受分包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成交人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在采购结果公示中予以公示,若供应商在采购响应文件中作出虚假承诺将上报财政部门予以处理。)注:具体计算公式为:参加评审价格=产品报价-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率+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率)。【6】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和最新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查询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须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在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九)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标及商务标中。1.1.1.1.资格文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企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D.企业总体情况;E.成功案例(格式见附件);F.响应时间;G.政策分;H.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I.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中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承诺要求(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B.▲投标产品型号及详细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C.重难点分析;D.项目实施方案;E.质量控制方案;F.安装、调试、验收方案;G.培训方案;H.售后服务及承诺;I.应急预案;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中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A.投标函(格式见附件);B.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D.随机备品备件一览表;E.《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若符合价格扣除情形的提供此项);F.《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若符合价格扣除情形的提供此项)。(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供货清单或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视同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在评审小组审查时,若该供应商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作调整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对同一投标货物(如有)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3.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2.如果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此投标文件,并退回投标人。同时,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如果因投标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政采云报名程序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2)开标时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所有的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声明书、投标函、投标企业承诺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5)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付款方式、验收方法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8)在“资信商务、技术”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1)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1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4)投标产品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的;(1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盖章、密封和分标项(如有多个标项)的;(1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或备份投标文件均无法评审使用的;(1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b.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d.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3)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投标(技术)文件所投服务不明确,或产品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7)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取得节能产品认证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3)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视同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签到的,视同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现场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到场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4.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4.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6.资信/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有效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7.评审小组对当前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报价评审(确认报价是否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并出具评审报告;8.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审委员会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三)组织评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6.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审委员会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性审查与比较评审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采购人拟认定为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或评审委员会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3)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4)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即价格分以外的其他分数总和)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汇总数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6)评审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五)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六)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报价明细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并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形除外),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废标报告: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七、定标本项目由经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再由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进行确认,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其他规定的情形除外。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当场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恶意质疑、投诉,且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政府采购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公示发出10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领取通知书,若有质疑投诉的可在质疑投诉处理后领取。4.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否则,采购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八、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合同正本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由采购代理机构。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商务资信及其他、技术分等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3、供应商报价文件异常低价审查办法:(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小组提出说明要求后半小时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及细则价格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2、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资信商务及其他分15分企业总体情况6分1、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6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供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扫描件(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不满足的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为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成功案例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项目特征:农用设施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含能够体现具体采购内容的部分)和项目完成验收证明材料(如业主验收报告或资金结算单等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中标后备查。响应时间4分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沟通解决思路,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及具体的专业应对方案,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2、供应商对确需现场实施的紧急服务在相应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项目所在地,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若短期内无法解决的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0.5小时内到达的得2分,1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2小时内到达的得0.5分。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地图线路规划证明材料及解决方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政策分2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属于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列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的得1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列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技术分55分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承诺要求5分满足招标货物的所有性能、技术指标及满足相关服务承诺要求的得5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非实质性负偏离,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未标注“▲”的条款)的,经由专家组评议(审核认定为重要指标负偏离)后,每一项减0.5分,扣完为止。重难点分析10分1、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重点及难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是否准确有深度(2/1.5/1/0.5/0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2/1.5/1/0.5/0分);2、根据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措施的针对性(2/1.5/1/0.5/0分)、可行性(2/1.5/1/0.5/0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2/1.5/1/0.5/0分)。项目实施方案9分针对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及时供货(备货、发货、运输)的措施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情况以(3/2.5/2/1.5/1/0.5/0分)进行打分,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情况以(3/2.5/2/1.5/1/0.5/0分)进行打分,项目节点进度及周期计划等情况以(3/2.5/2/1.5/1/0.5/0分)进行打分。质量控制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3/2.5/2/1/0.5/0分)、供货质量管理体系(3/2.5/2/1/0.5/0分)、质量控制计划(3/2.5/2/1/0.5/0分)。安装、调试、验收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综合评审:包括安装计划、调试工作的时间进度及措施(3/2.5/2/1.5/1/0.5/0分),与采购人的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和调优)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内容(3/2.5/2/1.5/1/0.5/0分)。培训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实质性内容)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有重要缺陷得0.5分,不合理不得分。售后服务及承诺7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是否给出质保延长等优惠进行打分:响应招标文件的不得分,整体质保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延长不足一年的不计分)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等内容以(3/2.5/2/1.5/1/0.5/0分)进行评分。3、提供的供货及售后服务人员3人及以上的得2分,1人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6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综合打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2.5/2/1.5/1/0.5/0分)、安全防范紧急预案等内容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以(3/2.5/2/1.5/1/0.5/0分)进行打分。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本合同为合同样稿,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1.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地址: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文件目录:C.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D.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企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附件:投标企业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地址: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D.企业总体情况;E.成功案例(格式见附件);F.响应时间;G.政策分;H.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I.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中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仅供参考)评审内容评分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值相应内容所在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技术分合计备注:为方便专家评审,请各供应商将本表编入投标响应文件,并置于投标响应文件目录之前,格式可根据个投标人编制情况适当调整。附件: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地址。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现已清楚知道本项目的采购人情况,与之不存在投资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厉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3.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如有,请如实说明)4.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如有,请如实说明)6.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如有,请如实说明)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声明书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且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附件:成功案例注:企业业绩是指投标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注: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企业荣誉情况(如有)企业荣誉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证书名称颁发机构颁发时间备注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日期: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单位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附件:服务网点情况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如有本地售后服务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售后服务点的协议)服务网点名称投标文件页码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方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方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采购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注: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偏离原因”项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写项将视同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要求,由各竞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后半小时内如实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zjxcx2017@163.com邮箱,如未如实填写,将有可能影响你的响应文件评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如下)。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承诺要求(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B.▲投标产品型号及详细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C.重难点分析;D.项目实施方案;E.质量控制方案;F.安装、调试、验收方案;G.培训方案;H.售后服务及承诺;I.应急预案;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中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技术偏离表(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 号内容采购文件规范要求采购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说明注: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偏离原因”项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投标货物(设备)技术指标偏离表》,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投标产品型号及详细设备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投标方盖章:日期:附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职责分工姓名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单位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审细则提供。投标方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具体服务实施方案等,根据评审细则自行编制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A.投标函(格式见附件);B.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D.随机备品备件一览表;E.《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若符合价格扣除情形的提供此项);F.《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若符合价格扣除情形的提供此项)。附件: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也不存在引起歧义和误解的内容,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所以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12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注:投标函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且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附件: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投标总价(人民币:元)供货期限是否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备注投标总价(大写):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须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相一致。4.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分计算。投标方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参数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品牌备注其它相关费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附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临[2026]号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CXZF-2026-G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XCXZF-2026-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1批88万元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投标总价不得超预算总价,否则将为无效标。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B.拟投标人必须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D.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六.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前(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拟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免费浏览或下载采购文件。但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00八.投标地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九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09:00十.开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4开标室。(电子开评标)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报名成功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本单位,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审查确认。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十三.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成功从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其投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2-8482597质疑受理人:姚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8482597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下仁公路18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丁涟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96188质疑联系人: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8021788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2026年月日第二章招标需求(加▲号项需实质性响应)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和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货物和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招标货物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货物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货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ZJXCXZF-2026-G2.采购单位: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3.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4.采购预算:人民币88万元5.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自行试点项目,先进行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拟采购插秧机2台、拖拉机1台、旋耕机1台,打包机1台(含打捆机、搂草机、抓草装载机)。三、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圆草地捆打捆机1台2搂草机1台3抓草装载机1台4插秧机2台5拖拉机1台6旋耕开沟机1台7旋耕机1台8无人机1台商务条款部分一、供货要求1.中标人应免费将所供产品运输到用户指定地点,用户组织产品供货验收合格后,根据用户要求免费实施产品的安装调试。2.根据用户实际应用的要求,免费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应包含项目所需相应的所有附件等材料。▲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参数需求且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合法产品,且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的产品虚假应标,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具体送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送货时间为准。三、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方式一:若中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人调试完毕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方式二: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人调试完毕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所有货物的免费质保期限为2年,自全部供货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算。2.质保期服务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需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在质保期内,所有因服务、设备及零部件更换和维修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只收取成本费。▲五、验收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及履行相关合同条款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验收过程中,如有不满足采购文件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费用自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内容。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及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以上-500万元按1.1%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按壹万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6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投标。投标文件组成:(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注: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使用。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zjxcx2017@163.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 小丁收,联系电话:0572-8296188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09:0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开标室20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席开标会议,选择参加的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09:0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开标室20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席开标会议,选择参加的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9投标文件的接收: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其投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1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 ,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等网站或媒体,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投标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14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或递交谈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5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6注意事项:1、投标人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4、15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4、若投标人至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交易中心不提供电脑及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1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的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具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本项目提供的内容单一,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内容单一,不存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故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5.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该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提升 圆草地捆打捆机 搂草机 抓草装载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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