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重新招标公告(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2022)
关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与执法一体化办案中心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与执法一体化办案中心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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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400 平方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5000万元;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最高限价为9万元。
2.2招标范围: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与执法一体化办案中心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重新招标;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火车南站站前路东侧,横二路北侧;
2.4服务期:包含设计工期和监测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发包方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完整资料后20个日历天达到专家认证要求的评审稿件;专家认证意见出来后10个日历天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好设计文件并出具围护设计施工蓝图;监测工期为发包方通知之日起至地下室施工到±0.00(基坑土方回填完成)为止】;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测)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包含或能涵盖本次基坑监测资格);
3.2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3.3拟派至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一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3.6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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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纸质递交或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154678555
@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15005790313
)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及以上(2022年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 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3日 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3日 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 1996 号
办公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13958482928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服务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