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发电机组试验保障重新招标公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2024)
项目编号:
0730-2411SH00010/01
预算经费:
595万元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HN1.6-2.0B汽轮发电机组试验保障(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HN1.6-2.0B汽轮发电机组试验保障(第二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产品及服务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HN1.6-2.0B汽轮发电机组试验保障(第二次重新招标)
2.招标编号:0730-2411SH00010/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4.最高投标限价:595万(含税,税率6%),资金已落实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HN1.6-2.0B汽轮发电机组试验场地建设、机组安装、调试及性能试验(含场地保障及现场整改工作)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近半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资质要求: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书(含军工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项目专业范围,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C)或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B/T19001或ISO9001)或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二证合一”证书。(上述证书认证内容应覆盖本次招标项目专业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试验保障项目业绩(在施或已完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
(2)投标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投标人无预见可能在投标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提供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声明)
11、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声明)
三、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9:00至11:30,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购买前需事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按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方式购买。
3.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先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点击“注册”按钮,完成供应商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各类材料须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avictedsh@126.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3: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联系人:龙秀峰、高星
电 话:13122185607、13661791716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邮 编:100101
联系人:项文杰、郭晓艳、郑怀洲
电 话:15811110656、18616115507、010-84892558
传真:010-84892590
E-mail:avictedsh@126.com
投标人声明函.doc
1.1.1.投标人声明函致: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就贵方招标编号为的,我方郑重申明:1、我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单位(含港澳台);2、我方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形;3、我方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4、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我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我方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我方无预见可能在投标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9、我方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10、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合格供方的办理工作;11、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若上述承诺任何一条不能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我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轮发电机组试验保障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