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重新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2024)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08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MZC20240314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 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 15万元
最高限价: 15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 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或者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1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竞标单位的正式人员。
(6)拟派注册测绘师为竞标单位的正式人员。
5、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本采购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提交响应文件,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限额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在线参加谈判。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无 。
4.对项目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及“服务中心”栏目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及《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文件上传全流程》等(以下统称《响应指引》)。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62873860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郭女士 联系电话:15906280208
联系地址: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15906280208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定稿).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项目编号:HMZC2024031400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4031400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15万元最高限价:1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或者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4)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1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竞标单位的正式人员。(6)拟派注册测绘师为竞标单位的正式人员。5、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本采购公告附件方式:自行免费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提交响应文件,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限额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在线参加谈判。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及“服务中心”栏目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及《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文件上传全流程》等(以下统称《响应指引》)。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张先生13962873860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郭女士联系电话:15906280208联系地址: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电话:15906280208软件公司联系方式: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磋商评审或部分影响磋商评审的,导致磋商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四、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研、规划编制费、资料收集及整理、勘查、成果论证、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交通、车旅、食宿费、通讯、安全措施费、相关部门协调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的服务费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3、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七、其他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联系人:倪女士,联系电话:13912432103。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采购服务内容:为了扎实推进工作,稳妥开展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相关要求,拟对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工作单位进行采购,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相关行政村,新建道路21公里,约7.39公顷。二、主要工作内容(1)勘测定界工作内容:确定拟占用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其地类,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提供拐点坐标表,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等所需材料。(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分析论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确定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地类、区位(城市(镇)周边)和耕地质量,制定方案实施保障措施。(3)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听证和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有批准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三、编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下,完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测绘、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四、提交成果:(1)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勘测定界报告;(2)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3)涉及占用及补划地块矢量图层;(4)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件;(5)相关附件。五、其它约定事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采购人提供满足办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所需条件后5个月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的基本农田补划手续并取得批复。2.服务地点:海门区悦来镇相关行政村。二、质量要求:必须保证报告书编写质量满足上级部门要求。三、付款方式:待成果通过省级备案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四、其它说明: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能够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等进行审查。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技术标评审(评审因素分值合计9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价、打分,并汇总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审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竞标单位资信评价土地规划机构资质30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的,得30分;(需提供中国土地协会核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的,得20分(需提供省级土地协会核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丙级资质的,得10分(需提供省级土地协会核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丙级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没有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的(没有提供有效的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得0分。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如能够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依旧视为资质有效。竞标单位拟派项目部成员资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情况10具有城乡规划或者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没有的,得0分。(需提供人力资源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核发的技术职称证书)拟派项目部其他成员(不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情况15具有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成员人数不少于2人,且其中具有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成员人数不少于1人的,得15分;没有的,得0分。(需提供人力资源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核发的技术职称证书)15具有测绘专业技术职称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且其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成员人数不少于1人的,得15分;没有的,得0分。(需提供人力资源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核发的技术职称证书)注: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竞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竞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规划类项目的,得5分;没有的,得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意见或批复文件复印件)技术方案(15分)项目认识与理解方案5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诠释、理解,是否了解各项业务流程,工作范围的难点、重点等描述与分析是否全面、清晰、准确,以及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优势等进行阐述,对评审项有阐述,且阐述内容齐全无误的,得5分;对评审项有阐述,阐述内容无误但不全的,得3分;对评审项有阐述,但阐述内容有误的,得1分;对评审项没有阐述的,得0分。项目实施方案分5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熟悉程度,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内容、研究方法及实施方案等进行阐述,对评审项有阐述,且阐述内容齐全无误的,得5分;对评审项有阐述,阐述内容无误但不全的,得3分;对评审项有阐述,但阐述内容有误的,得1分;对评审项没有阐述的,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方案5供应商结合项目情况提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科学合理、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确保本项目质量的具体措施及后续服务等方面进行阐述,对评审项有阐述,且阐述内容齐全无误的,得5分;对评审项有阐述,阐述内容无误但不全的,得3分;对评审项有阐述,但阐述内容有误的,得1分;对评审项没有阐述的,得0分。备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审因素的页码范围,如评审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当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因商务技术内容中可能包含设计图纸,各投标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采用A4或A3幅面制作并上传。④供应商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成交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三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技术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对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采购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地补划方案编制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采购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地补划方案编制项目;1.2.2标的内容:(1)勘测定界工作内容:确定拟占用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其地类,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提供拐点坐标表,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等所需材料。(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分析论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确定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地类、区位(城市(镇)周边)和耕地质量,制定方案实施保障措施。(3)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听证和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有批准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1.2.3标的范围:海门区悦来镇;1.2.4标的编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下,完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测绘、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1.2.5标的提交成果要求:(1)2024年度海门区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勘测定界报告;(2)2024年度海门区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3)涉及占用及补划地块矢量图层;(4)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件;(5)相关附件。1.2.6标的质量:必须保证报告书编写质量满足上级部门要求。1.2.7标的其它约定事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待成果通过省级备案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1.4.2发票开具方式:按照业主方提供信息开具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甲方提供满足办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所需条件后5个月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的基本农田补划手续并取得批复;1.5.2履行地点:海门区悦来镇;1.5.3履行方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履行。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全部服务完成后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不计息)。1.7技术资料:1.7.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1.7.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8知识产权约定:1.8.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1.8.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设计方案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1.8.3双方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8.4乙方在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8.5设计项目完成之后,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9违约责任1.9.1合同生效后,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1.9.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逾期超过15天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1.9.3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金额双倍返还给甲方,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1.9.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则需按照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甲方应付设计费中扣减。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1.10其它事项1.10.1乙方提交全套规划方案后,参加有关上级鉴定及根据鉴定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必要补充,如超出本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甲方另行支付乙方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1.10.2规划阶段,甲方需进行对外调研、考察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10.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①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②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代表:签订合同代表:联系人:联系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序号评审因素合格条件说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提供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诚信承诺提供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电子证照或者纸质证照(如果纸质证照已经停止使用的,应当提供电子证照)7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或者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或者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核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9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1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提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测绘师注册证,证书在有效期内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竞标单位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中记载工作单位为竞标单位11拟派注册测绘师为竞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在注册测绘师管理系统中查询的拟派注册测绘师资格信息截图,拟派注册测绘师的资格信息中记载工作单位为竞标单位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13商务技术方案按照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注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优先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如不适用,则采用采购文件中模板。注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注3、第1-11项上传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其他材料(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13项上传至技术标部分;开标一览表上传至价格标部分(商务标)。注4:投标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资料均应处于有效状态。注5: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诚信承诺函__: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_(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报价 (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15万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采购活动,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声明函必须提供,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