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重新招标公告(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2024)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D[2024]53-1号
项目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56755
最高限价(元):104108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675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新建一栋单体农贸市场,共一层,规划高度6.15米,总建筑面积约50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全国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证书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原农商银行、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临海市河头镇人民路1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65886
质疑联系人:张新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36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江滨东路2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伟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5302072
质疑联系人:翁佳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3037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518803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XD[2024]53-1号)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228.3K

图纸.zip5.2M

预算.zip3.0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4: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原农商银行、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叁

预算金额
¥115.675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伟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76-85302072

采购单位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河头镇人民路1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6-89365886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海市江滨东路29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6-85302072

临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项目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ZJXD[2024]53-1号采购单位: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1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61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65三、报价文件格式7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单位: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本项目新建一栋单体农贸市场,共一层,规划高度6.15米,总建筑面积约50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采购预算:1156755元最高限价:1041080元【即本项目投标下浮率不少于10%,即1156755元*(1-10%)】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采购标段数: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磋商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全国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证书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ggzyjy/)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供应商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4年10月09日08时30分00秒,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8时3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及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10.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8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线下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号开标室(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2、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13、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河头镇人民路16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576-89365886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6-893658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江滨东路29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6-85302072质疑联系人:翁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5303722电子邮箱:56388622@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名称:临海市财政局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6-85188034(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以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13586026113(微信同号)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 137323338862农业银行3.8%起刘军 13606652552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5浦发银行4.785%起郑 强15988990003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10光大银行 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14交通银行 3.85%起吴静静 13606680050 15民生银行 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第二章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新建一栋单体农贸市场,共一层,规划高度6.15米,总建筑面积约50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二、采购清单序号工程名称1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1.1建筑工程1.2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暂定价材料详见随本采购公告一起发布的图纸、联系单、预算报告书等。三、质量目标:合格,本项目保修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四、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及图纸成交供应商应按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施工。(一)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现行的规范、标准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三)发包人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和规定。实施中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为准。五、材料质量要求1.材料选择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书的要求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2.材料的质量保证(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3.供应要求(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六、工程管理的要求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七、相关问题特别澄清:1.工作内容详见图纸、联系单及工程预算报告。2.施工用地、用水、用电:由施工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施工。4.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标准应符合国家、业内及当地有关规定,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5.成交供应商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倘若工程质量不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暂停施工,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规定执行隐蔽工程的管理,落实隐蔽工程相关资料的留底存档,主动接受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审核。注:1、▲投标总报价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不得减少。2、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4、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文件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以建造师身份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如承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2)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3)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工程类:100万*1%+(500-100)万*0.7%4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供应商按照图纸(如有)、磋商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供应商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质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每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5%(不包含预付款),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料并经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采购人。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成交价的1%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1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磋商文件如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并请及时告知采购项目联系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响应、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九)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磋商须知4.磋商原则及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没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1.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2)证书材料(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①如投标人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证书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为二级建造师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请供应商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勿遗漏该表格);(4)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缺项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浙财采监〔2018〕2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供应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磋商过程中如须核实有关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配合。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8)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9)商务技术响应表;(10)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利润、保修、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任自负。2.电子响应文件中公章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需要供应商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或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资格响应文件存在过期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电子响应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打字无效)、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者投标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项的,主要设备尺寸严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参数、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内容缺失的;(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失的;(7)在商务及技术响应表中缺失部分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出其投标文件中有该项响应内容的;(8)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IP地址重复或硬件设备信息异常的。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5)未提交最后报价的。3.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废标的情形。四、磋商招标人将根据本次磋商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一)组建磋商小组(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磋商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请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磋商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各供应商请准时在线参加。各供应商如对开、磋商过程有异议的,应该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点击该项目—登陆,进入供应商提问区进行提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招标人点击政采云系统--【开始解密】按钮,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该项目供应商数量及各供应商磋商文件是否完成解密以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上主持人发言区显示内容为准,不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播平台上页面右侧显示的表格内容为准。3.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名单、供应商名称,并告知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4.响应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6388622@qq.com)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576-85302072;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行磋商文件评审;6.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顺序可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顺序进行。“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通过音视频的方式进行评委和供应商的实时音视频对话。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无效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最终单价根据初次总报价和最后总报价之间的下浮率作相应的下浮。9.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0.由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汇总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供应商注意收看;11.开启报价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12.报价文件评审,审核各供应商小微企业情况;13.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14.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供应商注意收看;15.磋商会议结束。(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将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予以提前准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五、成交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磋商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单位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法获取的依据。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供应商,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单位如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采购文件明确: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供应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重新采购所需的费用、顺延第二名可能产生的差价等。采购单位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弃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若上述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弃标供应商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采购人可以报财政部门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5.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成交人应在成交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胶装版本磋商响应文件。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合同一式不少于四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达账(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将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一楼大厅)。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两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产品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二)商务技术分(70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及要求1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履约能力:根据投标企业履约能力、采购人的评价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涉及企业规模除外)、企业管理水平等进行打分。(0-3分)2企业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建筑工程)的,得1 分,此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相关专业)得3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建筑相关专业)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1、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2、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的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资料是否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综合评判。4、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或一些影响评分的重要内容缺失或不够明确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技术负责人3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相关专业)得3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建筑相关专业)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1、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2、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的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资料是否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综合评判。4、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或一些影响评分的重要内容缺失或不够明确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9分1、施工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提供中级职称(建筑相关专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2、质量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提供中级职称(建筑相关专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的得2分,提供中级职称(建筑相关专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1、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2、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的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资料是否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综合评判。4、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或一些影响评分的重要内容缺失或不够明确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施工方案(35分)施工总体部署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的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总体目标进行打分。(0-4分)6施工方案(35分)施工总体部署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4分)6施工方案(35分)施工总体部署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总平面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本工程施工实际要求。(0-4分)6施工方案(35分)施工进度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施工工期、总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进行打分。(0-3分)6施工方案(35分)施工进度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施工劳动力安排计划,为了保证施工进度,考虑施工特殊性会出居民阻扰、投诉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0-3分)6施工方案(35分)项目施工方法、技术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0-4分)6施工方案(35分)重点部位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4分)6施工方案(35分)施工质量保证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完善、全面、科学、可靠,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6施工方案(35分)安全生产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确保安全生产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6施工方案(35分)文明施工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特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的解决措施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8应急处置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突发性事件应急响应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等由进行综合评分。(0-3分)9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建议是否完整全面、可执行性强、建议创造的价值等进行综合评分。(0-3分)10保修期服务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网点便捷情况、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分。(0-3分)提示:1、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及评分标准的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即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提供虚假资料,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3、为了评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响应文件张数建议不要超过150张。4、各投标人请将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投标人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方式商务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取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供应商义务评标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评标内容分值响应文件响应页码供应商应标情况供应商自评分值1投标人综合实力0-3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2企业业绩0-2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3项目负责人0-3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4技术负责人0-3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5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0-9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6施工方案施工总体部署0-12//6施工方案施工进度0-6//6施工方案项目施工方法、技术措施0-4//6施工方案重点部位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0-4//6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0-3//6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方案0-3//6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0-3//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0-6//8应急处置方案0-3//9合理化建议0-3//10保修期服务方案0-3//合计70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2.工程地点:临海市河头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投资〔2024〕190号4.资金来源:政府100%。5.工程内容:项目新建一栋单体农贸市场,共一层,规划高度6.15米,总建筑面积约50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书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按合同工期顺推。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其他价格形式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先开票后付款)。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本工程无创优质工程目标。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临政办发〔2018〕167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计价依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等省、市有关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须同时满足国家、地方及发包人所在行业的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叁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场地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场地布置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关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本工程按定额计价不涉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规则。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进度管理等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配合完成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涉及施工用电、用水等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发包人需求份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放等手续。e、承包人必须按台州市、临海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围护及文明施工管理。f.其他:①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②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③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④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⑤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的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省施工单位进浙江省的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所需增加的费用。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⑦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⑧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配备专职安保人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内外的保安、保卫工作;对工地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进行管理,工地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⑨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等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合同价款不予调整。⑩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⑪承包人进场后需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测量过程应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代表到场,并提供测量成果,此结果在得到监理人及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做为土方工程计量的依据。⑫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⑬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⑭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⑮承包人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移交工作,承包人负责编制或汇总移交方案、建筑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空间布局、使用注意事项、维保手册等,并提供给发包人),移交期间现场安全、成品保护、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保洁标准应经发包人验收确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⑯由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⑰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执行承担。⑱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⑲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如承包人不具备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应将钢结构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并须经发包人的认可方可入场。(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施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如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13)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全面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每不足一天扣1000元作为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不予返还。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不予返还,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3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并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钢结构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单位施工前需经发包人认可。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质量保修期满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天2000元计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2)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4)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7)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如有要封存样品,明确具体样品名称)。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工程变更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临政办发〔2018〕167号)办理。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项目的计价口径同合同约定计价方法,按约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预算定额中无合适定额子目的由发包人签证确定。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材料结算价格按以下方法调整。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施工工期范围内。人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第2种方式:本工程的人工、材料结算单价,按施工期内的信息价《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的平均值计算。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确定。1.单价合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工程造价按工程预算定额计价乘以结算率(1-下浮率)确定。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按以下第(1)约定工程造价计算规则,结合投标工程结算率和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办法计算工程造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工程结算率:;(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内容及对应费率:;(4)规费费率:;税金税率:;(5)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计算基数为人工及机械台班费,基数中单价按人工、机械台班的定额单价计算;(6)签证确定的某个施工内容的施工价(或工料机完全价)仅计算税金及工伤保险费,不纳入工程下浮率(或结算率计算)。无承包价(暂定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签证或招标确定的价格,不纳入工程下浮率(或结算率)计算;(7)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计取);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8)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人工、材料价格变化的调整,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3)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按照合同约定方法确定费用或签证。(4)政策性调整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调整按规定调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生效,支付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待承包人人员设备进场开工后,付至工程合同总金额的2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作为备料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按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抵扣每期应付进度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以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付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合同签订,发包人每个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55%(不包含预付款),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料并经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帐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帐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及管理按《关于实行建设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与建立农民工工资专业账户的通知》临建规[2017]137号文件规定执行。依据文件规定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5)%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2.3竣工日期(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计算合同工期终止日。(2)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天500元计取。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规定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4)其它要求:/。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如发包人或审价机构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结算资料后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给予审核完毕,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发包人不承担逾期审核责任。(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4)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审价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审核费(按5%的费率,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承包人负责,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优、创标化工程目标,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1-6之外的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①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发包人已书面文件送达至承包人,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②如承包人未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所需的保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工程项目地址:临海市河头镇建设单位(甲方):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八份。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温馨提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可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必须与当初登记的信息一致)——点击“确认”——点击“授权验证”后点击“返回”并勾选协议后进行人脸识别——输入登记地“浙江”——选择需要下载的营业执照——勾选执照下载声明并点击下载。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5、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缺项或未如实填写的,投标人将不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6.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1、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再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3、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制投标单位。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6、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同意我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招标采购单位因此引起的损失予以赔偿。8、我方全权授权被授权人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对被授权的各项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传真或邮件(例如质疑回复函、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请采用如下联系方式送达,我方确保能够及时、准确收悉。邮寄详细地址:邮编:__________收件人姓名:联系手机:公司电子邮箱: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在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询标,请供应商填写以下响应文件编制人信息,以便及时、准确进行询标,响应文件编制人信息可不限于1人。响应文件编制人姓名: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手机号码: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证书号 身份证 简历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9.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参加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工程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我方深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以上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被没收投标担保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0.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 性别年龄 专业 职称 毕业院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简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进入本单位工作开始时间注:填写本表格时如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修订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能力进场时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3.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格式: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完成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4.商务及技术响应表格式: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应标情况相应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页码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在此表中将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的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应标内容详细写明,特别是勿遗漏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如果投标人在本响应表中缺失部分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出其投标文件中有该项响应内容,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2、如果在本表格中仅填写完全响应而不列出详细的应标内容,不予认可该商务及技术条款已作响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三、报价文件格式15.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16.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内容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小写:¥ 元整本项目投标下浮率为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1041080元【即本项目投标下浮率不少于10%,即1156755元*(1-10%)】。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竣工决算按照本项目最终投标下浮率进行决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合法授权参加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咨询项目全称: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咨询业务类别:工程预算审核咨询报告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报告书目录第1页共1页序号文件内容文件作者页码备注1报告书扉页1原件2咨询成果报告主体2-4原件3预算书(含清单、计价)5-原件咨询报告编号:台中基预审(临海)[2024]597号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咨询企业法定住所: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0号邮编:318020联系电话:0576——88207928、84068588咨询作业期: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一注册造价工是品技术负黄1173300005051王明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有效期至:2025年07月09日一级注造价工园执(从)业资格(章):从事专业:华人民共和国黄A1173300005779欣H拍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咨询人员:有效期至:2025年07月09日中华人民共)格(章):从事专业:造价工冯志远湘A105300001714专业咨询人员: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6日执(从)业资格(章):级注造价工限从事专业:2徐海丹A14213300006814台州中亿工程管理公司编审联系电话,有效期至225年0月2日有限13486236849咨询报告编号:台中基预审(临海)[20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化农耕文化园二期建设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