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食堂食材配送重新招标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卫生院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
项目名称: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生鲜农产品等集中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凤桥镇凤启路24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182577
质疑联系人: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18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5567/18857388600
质疑联系人:曾宇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5567/153057399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乔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定稿).doc459.2K

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定稿).doc

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采购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9第四章磋商办法19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2024nhqfqzzxwsy-157确认书批准,现就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项目名称: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1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1项70.0000食堂生鲜农产品等集中配送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þ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线上)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5)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www.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启路24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182577质疑联系人: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31825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传真:0573-82725267项目联系人(询问):万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5567/18857388600质疑联系人:曾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5567/153057399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联系人:乔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保证金:无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可与采购人联系,沟通相关事宜。6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非强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邮寄前确保收件时效及收件人情况),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的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113357@qq.com),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系统上传的全套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成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包含资格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磋商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数量为正本各1份;副本各3份,分别胶状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连同商务标全套电子文档(包含造价软件源文件)电子U盘一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开标。供应商应准时登录政采云系统在线参加开标,直至评审结束。9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0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1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本项目预算价为:70.0000万元,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价70.0000万元,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1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6履约保证金:无17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方式:磋商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可下载磋商文件。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18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19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等行为。(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和采购人。2.“供应商”、“服务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采购计划(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采购人澄清。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格及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及磋商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1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1.2符合采购公告资格条件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若有)。1.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精神,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2.技术商务文件2.1投标声明书;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供应商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如信誉荣誉等。提供复印件);2.4本项目服务方案;2.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2.6技术偏离表;2.7磋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8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2.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10供应商情况介绍;2.11商务响应表;2.12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3.磋商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3.2报价明细表;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5.《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6.磋商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7.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投标响应报价及结算办法9.1投标响应报价请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投标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因项目总人数最终可能有变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供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人数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9.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投标有效期10.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0.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磋商声明书、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电子交易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交易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八)投标无效的情形8.1、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8.2、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8.3、超出经营范围参加磋商的;8.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8.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或磋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8.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7、最后一轮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范围的;8.8、磋商供应商提出采购方不能接受之条件的;8.9、两份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两处或两处以上差错相同;两处或两处以上技术文件文字表述相同连续二十行及以上的;8.10、存在带“▲”条款的负偏离的;8.11、本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已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8.12、评审专家认定的其他必须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四、磋商准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2.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4磋商小组撰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五、磋商程序(一)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废标情况;4.磋商小组与各响应方就项目需求、技术人员安排、售后服务、工期安排、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为二轮。5.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6.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7.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并要求各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8.在各响应方最终报价过程中,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计算。9.工作人员确认各响应方提交的按规定进入价格标评审的磋商最终报价,并公开最终报价,最后要求响应方公开确认无误。10.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11.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1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二)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接受询标。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4.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询标。(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人。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四)磋商过程保密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磋商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络。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五)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根据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磋商(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磋商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格及商务及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4)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磋商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五)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磋商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标准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磋商结果的确定(一)磋商结果确定: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3.成交供应商将依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无。九、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收费标准如下: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工程类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0%1.5%100-5000.7%0.8%2、本项目以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低于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3、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4、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5、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户名: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嘉兴银行秀洲支行账号:8021012019000309896、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采购内容投标单位需按业主要求实时配送下列优质商品:序号名称分类报价依据报价控制折扣率范围(%)1类别一大米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2类别一面粉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3类别一食用油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4类别一挂面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5类别二肉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6类别二新鲜牛奶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7类别二禽蛋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8类别二水产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9类别二豆制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0类别二调味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1类别二冷冻食品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2类别三水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8513类别三蔬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85注:投标报价必须在折扣率范围内,否则将作废标处理。具体要求:1、投标人配送的所有商品必须是符合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所有商品来源均必须可追溯,并须提供相关索证索票。2、投标人须具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一定的食品批量采购及配送能力,有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等。3、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准时配送相关商品。所需要的配送的商品种类、规格以业主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要求招标单位将提前24小时给配送方提供相关清单。如配送产品不符合招标人规定要求的,出现食材不新鲜的,业主可无条件要求退换货,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4、招标单位将按照要求,对商品供货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在监督检查或日常管理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中标企业作出书面警告:1)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或过期产品;2)配送企业不按要求配送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两次以上的;3)供货商品的价格严重高于市场价格且经中标单位协调后拒不更改的。对因中标单位配送的食品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的,招标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中标单位的定点配送资格,且不影响中标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法律责任。5、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投标人对价格应予以充分的考虑,所提供的商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零售价格,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作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承诺。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三、结算方式1、相关配送费次月10日前上报上月供货量,经甲方核实后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实际配送商品金额的100%;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正式配送清单及相关税务发票。注: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交付数量为准进行结算。附考核办法:供应商名称供应货品(类)供货时间指标评价描述证明得分备注(扣分原因)供货及时性评价1、早于或在约定时间内将货品送达甲方 (18-20分) 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耽误日常工作 (14-17分) 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日常工作(0-13分)物货新鲜程度1、物货新鲜,不掺水 (18-20分) 2、经常送存货,但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 (14-17分) 3、时常送变质食品 ,退换货是否及时(0-13分) 物品数量符号1、重量总是足够,不缺斤少两 (18-20分) 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记录显示不是有意为之 (14-17分) 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0-13分)物品清单1、送货提供相应清单,并双方签名 (12-15分) 2、偶尔清单不随货,但及时补上清单 (10-13分) 3、经常不提供清单,事后较晚补单(0-9分)结算核对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核对月供货量、总价,提供发票 (12-15分) 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发票材料 (10-13分) 3、偶尔晚于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发票材料(0-9分)服务态度1、甲乙双方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 (9-1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 (7-8分) 3、态度恶劣,存在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慢(0-6分)合计得分备注:若连续一个供货周期每月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可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顶替,中标候选单位不得有异议。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人员(签字):第四章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资格及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1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处为所有类别的合计分值)×100各类产品报价占比得分如下:序号名称分类报价依据报价控制折扣率范围(%)权重分1类别一大米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2类别一面粉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3类别一食用油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4类别一挂面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5类别二肉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6类别二新鲜牛奶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7类别二禽蛋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8类别二水产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9类别二豆制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0类别二调味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1类别二冷冻食品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2类别三水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85313类别三蔬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853合计10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4.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4.3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4本项目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按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报价不予扣除。4.6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技术分:类别项目具体描述分值企业经营规模、业绩(16分)投标人企业状况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嘉兴市本级区域内已有依法设立登记的供应点的或承诺中标后在本级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的供应点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照)。15企业经营规模、业绩(16分)配送业绩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食堂食堂配送业绩的得1分。开标时提供配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1设备设施(17分)根据车间情况设定得分等级。提供车间照片及平面图,根据车间面积、布局、设备酌情打分,本项目满分5分。5设备设施(17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情况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计量器具具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得4分4设备设施(17分)具备保鲜库和冷冻库,根据产品的储存温度与性质,分类贮存。提供现场照片及温度记录,具备保鲜库和冷冻库的得4分;温度和贮存方式符合要求的得4分,本项目满分8分。8配送安全管理(24分)投标人食品安全的制度和实施方案评价评价投标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或发现安全管理制度有重大缺陷的不得分,0-12分。12配送安全管理(24分)投标人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评价评价投标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是否科学,是否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或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不得分,0-12分。12机构内部管理(33分)食品追溯机制食品追溯机制:除书式索证索票外,使用监管部门统一的“浙食链”电子追溯系统:1、使用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得3分;2、使用监管部门统一的农产品APP追溯系统的得3分。(提供使用截图资料)6机构内部管理(33分)配送服务能力投标单位有配送仓(含分拣、挑选、切割等场所)、配有冷鲜库、冷冻库、冷鲜车、冷冻车、检测室及能力综合打分0-10分。(注:检测室能力指能检测农残、兽药残留、瘦肉精等。只能检测农残,则酌情扣分)(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0机构内部管理(33分)配送服务能力包括配送人员、人数安排,配送时间、配送工具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资料斟酌比较打分,0-10分。10本地服务能力评分:根据投标单位配送服务点与招标人地点远近及便捷性进行比较评分,0-7分。7上述评分项由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评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缺项则该项不得分,根据评标小组评分值的平均分作为供应商最终得分。投标人最终商务技术及资信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预算金额:70.00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余1份留采购代理机构。二、特殊专用条款部份1.第九条服务内容23.第十条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5.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6.第十一条知识产权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第十二条产权担保9.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0.第十三条服务期11.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12.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7.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12223.甲方:乙方:24.地址:地址:25.邮编:26.开户银行:27.账号:28.联系电话:29.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30.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及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技术资信文件封面格式:技术资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3.资格文件、技术资信文件、磋商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磋商办法自行编制目录)例如:资格文件:(1)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页码)(2)符合采购公告资格条件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页码)4、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响应方(磋商响应方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磋商响应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磋商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本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至______内有效。磋商响应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磋商报价。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供应商(CA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企业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人)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CA签章)年月日附身份证明文件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磋商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嘉兴政府采购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及服务,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我方公司简介。3、其他资料等。..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CA签章):年月日7、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CA签章):年月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格式自拟10、技术规范偏离表技术规范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情况说明…..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写的条款视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CA签章)日期:年月日11、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本表不允许有负偏离,任何负偏离的行为将导致投标无效。未填写的条款视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CA签章)日期:年月日12、磋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可自行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经验证明等复印件并CA签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CA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1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分类报价依据报价折扣率(%)1类别一大米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2类别一面粉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3类别一食用油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4类别一挂面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5类别二肉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6类别二新鲜牛奶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7类别二禽蛋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8类别二水产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9类别二豆制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10类别二调味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11类别二冷冻食品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12类别三水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13类别三蔬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本项目最终结算按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结算。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任何超过上限价的报价均导致投标被否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CA签章)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采购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9第四章磋商办法19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2024nhqfqzzxwsy-157确认书批准,现就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项目名称: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1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1项70.0000食堂生鲜农产品等集中配送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þ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线上)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5)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www.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启路24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182577质疑联系人: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31825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传真:0573-82725267项目联系人(询问):万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5567/18857388600质疑联系人:曾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5567/153057399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联系人:乔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保证金:无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可与采购人联系,沟通相关事宜。6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非强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邮寄前确保收件时效及收件人情况),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的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113357@qq.com),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系统上传的全套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成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包含资格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磋商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数量为正本各1份;副本各3份,分别胶状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连同商务标全套电子文档(包含造价软件源文件)电子U盘一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开标。供应商应准时登录政采云系统在线参加开标,直至评审结束。9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0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1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本项目预算价为:70.0000万元,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价70.0000万元,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1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6履约保证金:无17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方式:磋商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可下载磋商文件。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18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19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等行为。(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和采购人。2.“供应商”、“服务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采购计划(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采购人澄清。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格及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及磋商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1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1.2符合采购公告资格条件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若有)。1.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精神,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2.技术商务文件2.1投标声明书;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供应商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如信誉荣誉等。提供复印件);2.4本项目服务方案;2.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2.6技术偏离表;2.7磋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8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2.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10供应商情况介绍;2.11商务响应表;2.12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3.磋商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3.2报价明细表;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5.《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6.磋商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7.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投标响应报价及结算办法9.1投标响应报价请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投标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因项目总人数最终可能有变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供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人数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9.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投标有效期10.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0.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磋商声明书、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电子交易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交易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八)投标无效的情形8.1、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8.2、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8.3、超出经营范围参加磋商的;8.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8.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或磋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8.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7、最后一轮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范围的;8.8、磋商供应商提出采购方不能接受之条件的;8.9、两份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两处或两处以上差错相同;两处或两处以上技术文件文字表述相同连续二十行及以上的;8.10、存在带“▲”条款的负偏离的;8.11、本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已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8.12、评审专家认定的其他必须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四、磋商准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2.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4磋商小组撰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五、磋商程序(一)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废标情况;4.磋商小组与各响应方就项目需求、技术人员安排、售后服务、工期安排、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为二轮。5.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6.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7.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并要求各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8.在各响应方最终报价过程中,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计算。9.工作人员确认各响应方提交的按规定进入价格标评审的磋商最终报价,并公开最终报价,最后要求响应方公开确认无误。10.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11.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1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二)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接受询标。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4.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询标。(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人。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四)磋商过程保密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磋商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络。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五)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根据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磋商(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磋商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格及商务及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4)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磋商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五)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磋商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标准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磋商结果的确定(一)磋商结果确定: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3.成交供应商将依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无。九、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收费标准如下: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工程类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0%1.5%100-5000.7%0.8%2、本项目以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低于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3、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4、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5、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户名: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嘉兴银行秀洲支行账号:8021012019000309896、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采购内容投标单位需按业主要求实时配送下列优质商品:序号名称分类报价依据报价控制折扣率范围(%)1类别一大米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2类别一面粉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3类别一食用油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4类别一挂面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905类别二肉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6类别二新鲜牛奶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7类别二禽蛋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8类别二水产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9类别二豆制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0类别二调味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1类别二冷冻食品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12类别三水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8513类别三蔬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A≤85注:投标报价必须在折扣率范围内,否则将作废标处理。具体要求:1、投标人配送的所有商品必须是符合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所有商品来源均必须可追溯,并须提供相关索证索票。2、投标人须具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一定的食品批量采购及配送能力,有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等。3、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准时配送相关商品。所需要的配送的商品种类、规格以业主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要求招标单位将提前24小时给配送方提供相关清单。如配送产品不符合招标人规定要求的,出现食材不新鲜的,业主可无条件要求退换货,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4、招标单位将按照要求,对商品供货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在监督检查或日常管理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中标企业作出书面警告:1)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或过期产品;2)配送企业不按要求配送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两次以上的;3)供货商品的价格严重高于市场价格且经中标单位协调后拒不更改的。对因中标单位配送的食品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的,招标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中标单位的定点配送资格,且不影响中标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法律责任。5、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投标人对价格应予以充分的考虑,所提供的商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零售价格,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作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承诺。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三、结算方式1、相关配送费次月10日前上报上月供货量,经甲方核实后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实际配送商品金额的100%;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正式配送清单及相关税务发票。注: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交付数量为准进行结算。附考核办法:供应商名称供应货品(类)供货时间指标评价描述证明得分备注(扣分原因)供货及时性评价1、早于或在约定时间内将货品送达甲方 (18-20分) 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耽误日常工作 (14-17分) 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日常工作(0-13分)物货新鲜程度1、物货新鲜,不掺水 (18-20分) 2、经常送存货,但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 (14-17分) 3、时常送变质食品 ,退换货是否及时(0-13分) 物品数量符号1、重量总是足够,不缺斤少两 (18-20分) 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记录显示不是有意为之 (14-17分) 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0-13分)物品清单1、送货提供相应清单,并双方签名 (12-15分) 2、偶尔清单不随货,但及时补上清单 (10-13分) 3、经常不提供清单,事后较晚补单(0-9分)结算核对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核对月供货量、总价,提供发票 (12-15分) 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发票材料 (10-13分) 3、偶尔晚于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发票材料(0-9分)服务态度1、甲乙双方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 (9-1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 (7-8分) 3、态度恶劣,存在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慢(0-6分)合计得分备注:若连续一个供货周期每月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可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顶替,中标候选单位不得有异议。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人员(签字):第四章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资格及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1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处为所有类别的合计分值)×100各类产品报价占比得分如下:序号名称分类报价依据报价控制折扣率范围(%)权重分1类别一大米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2类别一面粉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3类别一食用油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4类别一挂面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9025类别二肉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6类别二新鲜牛奶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7类别二禽蛋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8类别二水产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9类别二豆制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0类别二调味品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1类别二冷冻食品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注:肉类品牌要求:大不同、中法、青莲、膳博士A≤90512类别三水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85313类别三蔬菜类三水湾菜场、凤桥菜场、南溪路菜场和大润发超市市场价格A≤853合计10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4.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4.3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4本项目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按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报价不予扣除。4.6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技术分:类别项目具体描述分值企业经营规模、业绩(16分)投标人企业状况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嘉兴市本级区域内已有依法设立登记的供应点的或承诺中标后在本级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的供应点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照)。15企业经营规模、业绩(16分)配送业绩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食堂食堂配送业绩的得1分。开标时提供配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1设备设施(17分)根据车间情况设定得分等级。提供车间照片及平面图,根据车间面积、布局、设备酌情打分,本项目满分5分。5设备设施(17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情况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计量器具具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得4分4设备设施(17分)具备保鲜库和冷冻库,根据产品的储存温度与性质,分类贮存。提供现场照片及温度记录,具备保鲜库和冷冻库的得4分;温度和贮存方式符合要求的得4分,本项目满分8分。8配送安全管理(24分)投标人食品安全的制度和实施方案评价评价投标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或发现安全管理制度有重大缺陷的不得分,0-12分。12配送安全管理(24分)投标人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评价评价投标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是否科学,是否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或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不得分,0-12分。12机构内部管理(33分)食品追溯机制食品追溯机制:除书式索证索票外,使用监管部门统一的“浙食链”电子追溯系统:1、使用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得3分;2、使用监管部门统一的农产品APP追溯系统的得3分。(提供使用截图资料)6机构内部管理(33分)配送服务能力投标单位有配送仓(含分拣、挑选、切割等场所)、配有冷鲜库、冷冻库、冷鲜车、冷冻车、检测室及能力综合打分0-10分。(注:检测室能力指能检测农残、兽药残留、瘦肉精等。只能检测农残,则酌情扣分)(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0机构内部管理(33分)配送服务能力包括配送人员、人数安排,配送时间、配送工具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资料斟酌比较打分,0-10分。10本地服务能力评分:根据投标单位配送服务点与招标人地点远近及便捷性进行比较评分,0-7分。7上述评分项由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评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缺项则该项不得分,根据评标小组评分值的平均分作为供应商最终得分。投标人最终商务技术及资信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项目编号:中惠-2024-51号(2)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预算金额:70.00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