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质量检测重新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2025)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
(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503250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预算:11.32万元
最高限价:检测收费标准的50%,价格根据苏价服[2001]113号文执行(如遇该文件中未列出的检测项目,则按通工协[2016]第 8号文及通工协[2018]第2号文执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对投标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投标文件上传与递交:
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2.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可报名。
3.网上报名路径: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4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女士,联系电话:13962891601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黄女士,0513-82110018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南海路965号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技术支持:4009280095-5 徐工:15240580971。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MZC20250325001-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50325001-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预算:11.32万元最高限价:检测收费标准的50%,价格根据苏价服[2001]113号文执行(如遇该文件中未列出的检测项目,则按通工协[2016]第8号文及通工协[2018]第2号文执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对投标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四、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投标文件上传与递交: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2.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可报名。3.网上报名路径: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张女士,联系电话:13962891601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黄女士,0513-82110018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南海路965号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技术支持:4009280095-5徐工:15240580971。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投标人保持投标文件中的通讯方式畅通,尽量填写手机号码,否则后果自负。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徐工,1524058097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向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九、评标流程简介:投标人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当众解密价格标进行唱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第二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报价准备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须的全部费用。3.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4.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四、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五、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为3000元。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在履约结束后退还。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苑路新建工程,位于海门区三星镇,工程北起规划道路(起点桩号K0+000),南至星海公路(终点桩号K0+282.104),路线全长0.282km。道路红线宽30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项目预算价约755万元。二、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检测、土工试验、压实度检测、弯沉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等,具体根据图纸、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地区有关文件进行服务。三、本项目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检测规范要求,一般检测项目能够在1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特殊检测除外),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检测评价报告。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根据DGJ《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执行六、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检测项目检测费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中标供应商第一次申请付款时,应当将经采购人和监理认可的检测资料整理成册,并列表明示所有检测的项目名称和结果。七、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组织竞谈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三、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上传至价格标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供)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六、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工程委托检测合同委托方:检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苑路新建工程,位于海门区三星镇,工程北起规划道路(起点桩号K0+000),南至星海公路(终点桩号K0+282.104),路线全长0.282km。道路红线宽30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项目预算价约755万元。服务时间:与工程施工同步,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检测规范要求,一般检测项目能够在1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特殊检测除外),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检测评价报告。第二条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检测、土工试验、压实度检测、弯沉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等,具体根据图纸、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地区有关文件进行服务。第三条检测收费依据、结算标准与结算方式本项目检测费用为检测收费标准的%,价格根据苏价服[2001]113号文执行(如遇该文件中未列出的检测项目,则按通工协[2016]第8号文及通工协[2018]第2号文执行)。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质量检测项目进行计算。注:如遇上述三个文件中未涉及的检测收费项目,乙方必须在检测前向甲方提出,双方协调解决相关检测事宜;如遇资质承揽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由乙方委托符合检测项目所需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同时对受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向招标人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及责任。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检测项目检测费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乙方第一次申请付款时,应当将经甲方和监理认可的检测资料整理成册,并列表明示所有检测的项目名称和结果。以上付款均以乙方开具等额发票交甲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1.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见证取样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测方检测,并向检测方提供样品资料;委托方对所提供检测样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法律责任。委托方应明确或授权专人送检、见证、取报告等。2.每次送样或检测方抽样,委托方须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频率、项目、参数等。3.委托方如需现场检测,必须提前与检测方协商确定现场检测内容、方案、时间及其相关事项。检测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委托方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安全保障。4.按约定按期如数付给检测方委托检测费。不合格的复检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只支付项目的一次检测费,费用详见检测费清单。如需第三方支付的,应先行明确并经相关方确认。5.维护检测方的检测成果和报告资料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6、检测方擅自转委托检测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检测方向委托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第五条检测方的义务1.检测方必须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并确保检测公正、准确。2.检测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及时安排进行检测试验。3.如委托方委托现场检测,检测方及时安排进行现场检测试验。4.检测方应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和报告负法律责任。5.维护委托方的检测结果和报告及样品资料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或作其他商业用途。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委托方取样方法错误或取样数量不对及样品缺乏代表性,引起检测结果误差而造成质量事故,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2.委托方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委托检测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委托检测工作的返工、窝工,委托方应按检测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3.发生以下情况,委托方有权免付此次委托检测费,同时酌情予以扣款,并在支付检测服务费时予以扣除:若发生检测报告未按时提交造成工期拖延,扣0.2万元/次;若检测结论弄虚作假,扣0.5万元/次;若发现检测结果错误的,扣1万元/次,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投标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含澄清、补充通知、供应商承诺)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履约完成时,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方(盖章):检测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1.中标人应在成交公告后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二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民法典》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海门区三星镇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4.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询价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1.1.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营业执照第 页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6对投标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第 页7诚信承诺书第 页见附件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开标一览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附件(1)《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等格式详见附件。(2)第1-8项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开标一览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上传至商务标部分。1.2.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 间受处理的原因(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处理的内容(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备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3.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盖章)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采购新苑路质量检测项目(二次)检测收费标准的 %价格根据苏价服[2001]113号文执行(如遇该文件中未列出的检测项目,则按通工协[2016]第 8号文及通工协[2018]第2号文执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检测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