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 场地浇筑 场地平整 空地平整 安装卷帘门重新招标公告(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1.3合同估算价:约21.65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场地浇筑
18公分
2000

85.21
厂房内外浇C30混凝土,含场地平整

2
场地浇筑
15公分
500

72.42

3
前大门安装卷帘门
5.25*5.35
28.08

220
抗风卷帘门(含电机)

4
后大门封堵
5*5
25

128
24标准墙

5
空地平整
25*20
500

1
 

(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
(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
(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具体要求:北线放样清杂做路基,原路面下降扩宽到4米,压实;添加石料做路基;浇筑3米宽,采用C30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15厘米。南线根据原路面情况平整,压实浇筑,路面宽度3米,路面厚度15厘米。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现场需进行安全维护及警示; 
(4)原路面处理:原路面处理:采用专业设备对原有的路面进行彻底破除,破碎后的路面块体清理运输。破除产生的废料需在全部清理完毕,确保施工现场整洁,不影响周边环境。在路基处理过程中,使其含水量达到最佳压实度要求。确保路基坚实、平整,符合道路建设基础要求。(路肩的宽度与坡度按业主要求);
(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工程量实量实算。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人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钱汉祥                 
电    话:1381371965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 系 人:方英俊
电    话:18955992541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招标文件: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智能标).pdf

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无)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工程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II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原则6.2评标6.3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3.3初步评审3.4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III第一章招标公告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如皋市2.1.2建设规模: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1.3合同估算价:约21.65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备注1场地浇筑18公分2000㎡85.21厂房内外浇C30混凝土,含场地平整2场地浇筑15公分500㎡72.423前大门安装卷帘门5.25*5.3528.08㎡220抗风卷帘门(含电机)4后大门封堵5*525㎡12824标准墙5空地平整25*20500㎡1(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具体要求:北线放样清杂做路基,原路面下降扩宽到4米,压实;添加石料做路基;浇筑3米宽,采用C30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15厘米。南线根据原路面情况平整,压实浇筑,路面宽度3米,路面厚度15厘米。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现场需进行安全维护及警示;(4)原路面处理:原路面处理:采用专业设备对原有的路面进行彻底破除,破碎后的路面块体清理运输。破除产生的废料需在全部清理完毕,确保施工现场整洁,不影响周边环境。在路基处理过程中,使其含水量达到最佳压实度要求。确保路基坚实、平整,符合道路建设基础要求。(路肩的宽度与坡度按业主要求);(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工程量实量实算。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3.10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人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14:00时;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4:00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如皋市联系人:钱汉祥电话:13813719656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联系人:方英俊电话:189559925412025年5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联系人:方英俊18955992541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1.1.5建设地点程(二次)如皋市1.2.1资金来源财政国有企业自筹村自筹1.2.2出资比例财政%国有企业自筹%村自筹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1.3.2要求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所示所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15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21.65万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4.1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复核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即“2013版计算规范”(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5)《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6)《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8)“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附件、通建价【2016】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建办标【2016】4号。本工程税率及相关规定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详见苏建函价〔2019〕178号)”。(9)建筑人工费根据现行文件调整【苏建函价391号】;(10)材料价格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2期,缺项材料、按市场价进行询价调整;(11)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规定;(12)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3)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14)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其他与计价的相关资料。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传至EXCEL清单)2.资格审查文件(1)从诚信库中获取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仟元⑴收款单位名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⑵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⑶账号:系统中相对应标段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保证金账户(备注:从系统中获取的每个投标单位的子账号都不相同)获取子账号特别说明: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证金账号获取”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例如932007010181916680-×××××(非常重要:横杠后面是五位阿拉伯数字,务必不能写错)。⑷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间隔,留足一定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于准确退付。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线上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1.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发起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手续,在书面合同签订后2日内发起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手续。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后3日内完成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手续。保证金本息原则上以网银汇款方式原路退还,退款单位名称账号与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账号一致。2.招标人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暂不予退还或没收保证金、须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交易中心据此情况说明在3日内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由招标人处置。3.如果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三十五日内没有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且没有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的,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原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本工程无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投标文件叁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自行招标项目,中标单位则将使用CA打印出来的完整投标文件叁份交招标人处。4.2.1投标截止时间执行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一地点参加开标5.2.1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核验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单位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4)资格审查开标;(5)商务标开标;(6)确定中标候选人;(7)开标结束。6.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由建设单位负责收取。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3.如采取其他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7格式开具,不得进行更改。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本附表2.2.1款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不见面开标时,则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的“互动交流”模块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如皋市数据局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抵达开标现场,不抵达开标现场的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人,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登录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人,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执行。5、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开标事宜。6、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第十七条规定,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约谈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处理。7、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严格执行2020年如皋市“654”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精神。8、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中标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中标价的4%)。施工单位再次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应计量工程量的70%款项结算。”。9、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10、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投标人资质”以及项目管理机构资料中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质”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需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以上内容按实填写,且填写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招标人可以在评标活动结束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12、本工程按投标总价评标定标,按固定单价结算。投标人资质序号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截止时间查看1点击查看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查看1注册二级建造师点击查看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⑴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⑵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⑷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⑸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图纸;(本工程无)(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4.1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复核依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详见电子招标文件3.1.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①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③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中转出。④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招标人提请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出具书面材料后予以答复。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交易中心直接转入招标人账户;或者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无)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①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②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工程无)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2)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结果公示6.3.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3.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按“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异议与投诉8.4.1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513-87199003。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8.4.3异议、投诉的提出及相关格式,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取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费用为1万元,50-400万元(含400万元),工程招标费率为1.5%。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投标时需综合考虑,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账户。1.收款单位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账户号码:32001649900052502753;3.开户行:建设银行南通新城区支行。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诚信承诺书提供盖章的诚信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4—3.3.8款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产生。⑴当使用方法一或方法二时,投标平均价A值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B为最高投标限价,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取值范围95%、96%、97%、98%;Q1取值范围65%、70%、75%、80%、85%;Q2=1-Q1;K2取值90%。⑵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1.5分,每下浮1%扣1分,偏离不足1%,用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⑴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⑵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⑶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⑷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⑸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⑹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⑺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⑻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⑼未按照第二章第3.4.1、3.4.2款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⑿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启用电子标书备用光盘时,发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和备用光盘文件内容不一致的;⒁其他不符合本章“评标须知前附表”第2.2.1、2.2.2、2.2.3款评审标准和要求的情形。3.3.5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⑴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⑵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文件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⑶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⑷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3.3.6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3.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①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②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③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④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⑤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3.3.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电脑(MAC地址相同);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者为同一人;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3.3.7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嫌疑:⑴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⑵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⑶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3.3.8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嫌疑:⑴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⑵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⑶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⑷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的;⑹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4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2.工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3.工程承包范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二、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指令日期为准,工期3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本工程量等级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缺陷期为贰年。(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具体要求:北线放样清杂做路基,原路面下降扩宽到4米,压实;添加石料做路基;浇筑3米宽,采用C30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15厘米。南线根据原路面情况平整,压实浇筑,路面宽度3米,路面厚度15厘米。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现场需进行安全维护及警示;工程量实量实算。(4)原路面处理:采用专业设备对原有的路面进行彻底破除,拆除的垃圾用于新建路基与加宽路肩。破除产生的废料需在全部清理完毕,确保施工现场整洁,不影响周边环境。在路基处理过程中,使其含水量达到最佳压实度要求。确保路基坚实、平整,符合道路建设基础要求。(路肩的宽度与坡度按业主要求);(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四、质量检验:本工程按《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五、工程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⑴合同价格:标段技术标准及要求合价(元)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⑵决算时不调整单价,只调整工程量(除交易文件3.2.3条规定的情形外)。⑶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为元。(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3)如采取其他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7格式开具,不得进行更改。⑷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年底前付至合同价的30%,第二年农历年底前付至审计价的60%,余款第三年农历年底前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金为工程量审计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移交书后退还。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发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六、项目经理:。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交易文件(含交易公告、答疑澄清文件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图纸;(本工程无)(6)技术标准和要求;(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具体承诺如下:(1)承包人必须服从村委员会和社会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和指导。(2)承包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检验设备不得随便调离现场。确实需要调离现场,并报建设单位。(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坚守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可随时检查。如发现五大员未经审批擅自更换,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5)程实施过程中如不能专款专用的、或质量较差、或进度严重脱节时,建设单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6)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工期履约保证金,执行交易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7)承包人必须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日内进场组织施工,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及施工。(8)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十、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长江镇签订。十二、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全部条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其余送交相关部门留存。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顾桥社区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项目工程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单价(元)备注1场地浇筑18公分2000㎡85.21厂房内外浇C30混凝土,含场地平整2场地浇筑15公分500㎡72.423前大门安装卷帘门5.25*5.3528.08㎡220抗风卷帘门(含电机)4后大门封堵5*525㎡12824标准墙5空地平整25*20500㎡1总价合计注:报价时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所有施工内容及相关工序费用,如施工辅料、主材、人工、项目运费、安装费、措施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按全费用单价分摊至单价报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结算时只调整工程量,不调整单价。本工程按投标总价评标定标,按固定单价结算。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诚信承诺书(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人):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本次投标,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我方及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的全部要求;我方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是我单位正式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具体执行江苏省住建厅对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管理配备要求),且已缴纳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三、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四、我方使用正版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五、我方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开标会议,具体如下:1.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我方委托代理人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的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2.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六、我方在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七、我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相关主体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我方承诺不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不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否则自愿承担赔偿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八、我方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做到廉洁自律。九、如我方中标,将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等内容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主动提供相关资料供招标人核查,积极配合招标人或建设主体完成安监、质监以及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若因我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完成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则我方同意招标人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内容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承诺不放弃中标、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如若违反自愿一年内不参加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6.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7.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绿色建造环境保护施工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等工作。8.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⑴若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等级标准,下同),施工单位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同意建设单位全额扣除安全保证金;⑵若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再次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经审计的应予计量工程量的70%款项结算。9.我方将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现场施工管理,不存在借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否则,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任何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作为不良行为(失信行为)记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公示)、没收(补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关于进一步防范围标串标的特别提醒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一、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7.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8.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9.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10.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电脑(MAC地址相同);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者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上述条款,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地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自觉维护好自身企业形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厂房场地硬质化及大门等建设 场地浇筑 场地平整 空地平整 安装卷帘门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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