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 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 烟气分析仪 电磁流量计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重新招标公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2025)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项目概况
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
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366000
最高限价(元):36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临[2025]1458号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U)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地 址:嘉兴市总部商务花园56号达康科技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1208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9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062181
质疑联系人:鲍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61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20250728【定稿】.docx259.8K

公开招标文件-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20250728【定稿】.docx

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采购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采购计划号:临[2025]1458号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366000元最高限价:365805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1 36.6万元36.5805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一)时间:/至202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三)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四)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U)。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投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4.1.2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2)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3)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4)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5)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1.3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准。【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或快递公司存放至云柜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153102654@qq.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4)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1.4“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CA)客服电话: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号达康科技大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联系方式:0573-89991208质疑联系人(询问):沈女士联系方式:0573-89991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颜联系方式:0573-82062181质疑联系人:鲍亮联系方式:0573-820621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23〕47号)《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3号)等文件要求,我区5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175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需委托具有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资质,且业务能力覆盖嘉兴市南湖区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必须开展检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开展校准)的计量技术机构,于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电磁流量计;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二、检测内容清单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检定或校准费单价限价(元)小计(元)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902000180000烟气分析仪12170020400电磁流量计10-115mm2289019580120-250mm313654095300-400mm120302030在线pH计3350016500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148800123200总计(元)365805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四、报价要求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单价。项目承包价必须包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五、费用结算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后续直接用于服务费的结算)。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的全部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时根据中标人实际工作量以及报价清单中的对应单价确定最终结算的价格),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未支付的结算费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注:(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版,两者内容应一致。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室,联系人闻颜 电话18605730912)。1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 政采云线上投标1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U)开标。14讲标:无15现场踏勘:无1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7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8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2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后续直接用于服务费的结算)。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的全部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时根据中标人实际工作量以及报价清单中的对应单价确定最终结算的价格),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未支付的结算费用。22本项目预算金额36.6万元;最高限价:36.580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51.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说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27投标人请自行配备电脑及CA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2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关键性指标。(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选送),均由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1)资格文件: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2)供应商声明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7)企业业绩;(8)人员配备;(9)计量授权证书;(10)项目理解;(11)工作方案;(12)管理制度;(13)服务体系;(14)进度计划;(15)保证措施;(16)人员安全保障措施;(17)响应时间;(18)后续服务承诺;(19)合理化建议;(20)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资信商务及技术部份;(21)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开标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2)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所投内容的单价与合计;(3)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4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且所投的内容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完成前的一切税金和费用,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邮寄接收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供应商案的;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息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本项目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投标(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如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开启5.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5.2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时使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6.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7.评审组首先对资信商务及技术进行评审,并完成资信和技术分的评审。8.在开标室由主持人开启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主持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由供应商代表确认。9.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人做开标记录,同时由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10.开标及评审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4)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无效标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间定时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供应商案的;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6、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九)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八、招标代理费1、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70%收费,代理费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支付方式:可采用支票、汇票、电汇等方式。4、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户名: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西支行银行账号:193802010400006425、各投标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相关费用,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包括价格分为10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为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人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单位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上述(1),(2),(3)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二)资信商务技术分(9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9分)1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1分2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及本单位社保证明(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3分3计量授权证书投标人提供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上,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全部覆盖得15分。缺少任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0-15分二、技术部分(71分)4项目理解(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的理解、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分析阐述进行评审,根据其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理解深刻准确的得4.1-6分;理解基本准确的得2.1-4分;理解有所欠缺的得0.1-2分。0-6分(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校准工作的理解、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分析阐述进行评审,根据其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理解深刻准确的得4.1-6分;理解基本准确的得2.1-4分;理解有所欠缺的得0.1-2分。0-6分5工作方案(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方案详细完整贴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1-8分;方案设计较为完整的得2.1-5分;方案设计有缺陷的得0.1-2分。0-8分(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校准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方案详细完整贴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1-8分;方案设计较为完整的得2.1-5分;方案设计有缺陷的得0.1-2分。0-8分6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其完善程度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管理制度完善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1-6分;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4分;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得0.1-2分。0-6分7服务体系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体系进行评审,根据其完善程度、系统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体系完善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1-6分;体系完善较为完善、较为合理、设置较为合理的得2.1-4分;体系存在缺陷、不合理的得0.1-2分。0-6分8进度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评审,根据其有效性、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1-6分;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较为合理、设置较为合理的得2.1-4分;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设置不合理的得0.1-2分。0-6分9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1-4分;保证措施要求基本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1-3分;保证措施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1-1分。0-4分10人员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检定过程中有关保护检定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根据其可实施性、安全性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安全措施切实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1-4分;安全措施要求基本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1-3分;安全措施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1-1分。0-4分11响应时间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的得6分;4小时内到现场的得4分;8小时内到现场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具体格式自拟】缺项不得分。0-6分12后续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做出的检定、校准后续服务承诺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0-5分13合理化建议(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每采纳一条得1分,最多得3分。缺项不得分。0-3分(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校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每采纳一条得1分,最多得3分。缺项不得分。0-3分评审说明:1、各专家打分保留1位小数,最终得分为各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2、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编入商务技术标;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三)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资信商务技术分(90分)+价格分(10分)(四)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小组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2、供应商投标报价如明显低于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委会有权要求供应商书面解释及分析其低价的原因,未被评委会采纳认可的低价解释(分析)的报价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名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采购。四、本评分办法由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单位负责解释。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招标编号:ZJXLZFCG2025-013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5]1458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与采购投标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1、本次采购的是序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元)采购金额(元)合计2、乙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_2__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款项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留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查,一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双方协商拟定)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按照:临[2025]1458号委托书,采购编号:ZJXLZFCG2025-013,合同号:,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验收意见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 ¥: 供货单位(盖章): 采购人(盖章): 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银行帐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第四联采购办存档备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信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例如:资信商务文件:(1)资格文件————————————————(页码)(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页码)2.投标声明书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投标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财务报表)(格式自拟)5.我方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6.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有,请如实填写;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采购人):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关于贵方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服务,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投标人概况。2、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N、……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概况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人员数资产总额净资产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近三年业绩、信誉合同总额: 万元,合同履行情况:单位优势及特点:注: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注:1、以上项目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组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学历职称分工12345678910……合计总人数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2、职称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后。3、固聘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盖章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供应商须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8.设备技术规格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标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1.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机构):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服务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12.商务响应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相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13.投标函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个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4.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供应商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 元整(小写)¥: 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投标报价包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5.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检定/校准单价限价(元)检定/校准单价报价(元)检定/校准合价(元)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902000烟气分析仪121700电磁流量计10-115mm22890120-250mm31365300-400mm12030在线pH计33500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148800合计说明:1、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2、投标报价精确到元;3、不提供本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注: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将以下表格填写完成后,照片在通过邮箱153102654@qq.com)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供应商注册流程进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按下图提示进行。(注册联系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注册申请流程供应商审查机构财政部门供应商注册入口填写供应商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完善供应商注册交审初审申请信息否,维线完善信息是否初审通过线上打印供应商注申请表报送相关中报材料直接或挂号寄送)终审否,维续完善信息是否终审通过更正供应商注册申请信息国供应重审校验码验证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是否已阅读且同意公示中公示期满待入库审核有异议(是否有异议)无异议注册入库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采购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LZFCG2025-013采购计划号:临[2025]1458号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366000元最高限价:365805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1 36.6万元36.5805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一)时间:/至202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三)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四)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U)。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投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4.1.2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2)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3)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4)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5)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1.3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准。【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或快递公司存放至云柜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153102654@qq.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4)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1.4“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CA)客服电话: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号达康科技大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联系方式:0573-89991208质疑联系人(询问):沈女士联系方式:0573-89991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颜联系方式:0573-82062181质疑联系人:鲍亮联系方式:0573-820621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23〕47号)《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3号)等文件要求,我区5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175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需委托具有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资质,且业务能力覆盖嘉兴市南湖区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必须开展检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开展校准)的计量技术机构,于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电磁流量计;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二、检测内容清单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检定或校准费单价限价(元)小计(元)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902000180000烟气分析仪12170020400电磁流量计10-115mm2289019580120-250mm313654095300-400mm120302030在线pH计3350016500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148800123200总计(元)365805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四、报价要求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单价。项目承包价必须包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五、费用结算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后续直接用于服务费的结算)。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的全部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时根据中标人实际工作量以及报价清单中的对应单价确定最终结算的价格),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未支付的结算费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南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注:(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版,两者内容应一致。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室,联系人闻颜 电话18605730912)。1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 政采云线上投标1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U)开标。14讲标:无15现场踏勘:无1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7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8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2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后续直接用于服务费的结算)。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的全部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时根据中标人实际工作量以及报价清单中的对应单价确定最终结算的价格),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未支付的结算费用。22本项目预算金额36.6万元;最高限价:36.580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51.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说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27投标人请自行配备电脑及CA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2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关键性指标。(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选送),均由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1)资格文件: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2)供应商声明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7)企业业绩;(8)人员配备;(9)计量授权证书;(10)项目理解;(11)工作方案;(12)管理制度;(13)服务体系;(14)进度计划;(15)保证措施;(16)人员安全保障措施;(17)响应时间;(18)后续服务承诺;(19)合理化建议;(20)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资信商务及技术部份;(21)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开标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2)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所投内容的单价与合计;(3)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4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且所投的内容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完成前的一切税金和费用,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因设备一次性检定未通过所需进行的二次、三次等检定,直至设备通过检定所需的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邮寄接收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供应商案的;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息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本项目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投标(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如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开启5.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5.2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时使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6.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7.评审组首先对资信商务及技术进行评审,并完成资信和技术分的评审。8.在开标室由主持人开启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主持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由供应商代表确认。9.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人做开标记录,同时由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10.开标及评审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服务 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 烟气分析仪 电磁流量计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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