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
已由
清流县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清发改(
2025
)
68
号、清发改(
2025
)
76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除流域补偿资金、专项债务资金等,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招
标
人
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客佳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县嵩溪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约
4422.3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及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4422.32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取费的
70%(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计算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按
759000
(最终按结算审核造价作为取费基数计取)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含在中标总价中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含在中标总价中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③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00:00
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00:00
通过
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smggzy.sm.gov.cn/smwz/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
27号
,邮编:
3653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8-8700052
,传真:
/
联系人:
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客佳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迎宾大道
9号中关村53号V01C
,邮编:
365500
电子邮箱
:
1548534491@qq.com
电话:
17350505769
,传真:
/
联系人:
杜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
18065792873
、
0512-58173200
、
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
6
幢
联系电话:
0598-79753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0598-5322079
附件请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
招标文件领取LL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