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公告(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洪2025-9-1
信 息 类 别
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交 易 方 式
公开招标
工 程 名 称
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
建设单位(盖章)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
/万元
投资性质
上级补助+自筹
招标部份估算价
197.7595万元
工程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类别
由投标单位自行判别
工期(日历天)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点
洪合镇建北村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
马专圆
联系电话
0573-82862011
联 系 地 址
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省备案证(具体按嘉建(2015)1号文件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其它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评 标 办 法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是
报名地址
投标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CA锁登陆“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拒收。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补充文件)请以投标人的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1.1.29.214:8760/xe/login)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1.1.29.214:8760/xe/login)上传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CA证书在生成标书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解密操作。
报名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备案部门(盖章)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交易系统中,按项目单次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提交时间:开标前1小时线上点击确认,未点击确认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①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CA证书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交易平台中“http://111.1.29.214:8760/xe/login”电子系统,按‘使用帮助’中的操作手册和相应提示进入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点击确认使用。③签署《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虚拟保证金”使用承诺书》,并将此承诺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完成缴纳。(重要提醒:采用“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步骤②线上点击确认使用和步骤③线下正本(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放入《承诺书》两个步骤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招标文件.pdf
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专圆编制日期:2025年月23日备案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日期:2025年10月27日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录第一章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章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洪合镇建北村建筑面积:大棚建筑面积约25632m2。承包方式:双包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45日历天取费类别:自行判别招标范围: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完成主体工程所需的附属工作项目。(具体详见程量清单)2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自筹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省备案证(具体按嘉建(2015)1号文件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交易系统中,按项目单次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提交时间:开标前1小时线上点击确认,未点击确认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①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CA证书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交易平台中“http://111.1.29.214:8760/xe/login”电子系统,按‘使用帮助’中的操作手册和相应提示进入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点击确认使用。③签署《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虚拟保证金”使用承诺书》,并将此承诺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完成缴纳。(重要提醒:采用“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步骤②线上点击确认使用和步骤③线下正本(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放入《承诺书》两个步骤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5本工程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有异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25年10月31日16:00时前上传至“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补充文件)请以投标人的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自行下载。8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上传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CA证书在生成标书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8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解密操作。注:1、未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确保CA数字证书,电脑环境和网络环境正常,因投标单位自身电脑环境或网络环境或CA数字证书等问题导致标书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系统、服务器设备等原因导致标书无法解密或开评标无法进行,招标方将联系相关运维单位及时抢修,若现场无法完成抢修工作,则开评标工作将择期重新组织。2、实行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雷同性对比,凡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号四大特征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存在三处相同情形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洪合镇洪运路56号洪合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前三楼A302开标室。10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1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1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1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带有水印码的纸质投标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二份电子文档(商务标全套MicrosoftExcel格式文件和造价软件的源文件,CD光盘)。15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1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使用IE11浏览器,并且保证版本在11及以上,或者edge浏览器IE兼容模式。若使用IE11浏览器仍出现异常情况,请参照《IE浏览器设置操作》完成浏览器的设置后,再进行系统操作。在使用系统前请先安装品茗驱动(嘉兴互认版)V1.1版本。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进入开标室完成签到或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其标书将无法进入后面的评审流程。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17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使用帮助’中进行下载。软件公司联系方式:王雪生17773420435许嘉豪1826735719118监督: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3-8334790119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一)工程说明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三)招标方式本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四)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五)投标资格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资格后审资料要求--(附表2)、(附表3)。(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七)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者,建设单位即可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经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另选其他投标人中标。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组成。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等有异议的,请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逾期将不予答复。答复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2.招标人的答复内容或澄清文件将以补充公告形式上传于“秀洲区小型工程交易平台”(https://xiuzhou.hibidding.com/)。答复内容、澄清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查看或下载,否则后果自负。(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于“秀洲区小型工程交易平台”(https://xiuzhou.hibidding.com/)。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4.补充文件(答疑纪要)须经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三、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2.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现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4.合同的施工地点为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5.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不可预见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进行编制。6.1本工程计价方法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编制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省市其它有关的计价规定。6.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本项目为非市区工程,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文,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时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费率的下限值乘以1.15系数。标化工地增加费暂不考虑。6.3规费根据嘉建办〔2019〕34号文件,投标单位报价时可根据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费率的30%。6.4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取。6.5投标报价时,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2018版定额人工单价及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施工期间人工市场价与浙江省2018版人工定额单价及《嘉兴造价管理》人工信息价之间的差额请投标单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结算不作调整。7.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及自行编制的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技术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无施工技术方案而扩展的技术措施项目报价,视为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按商务标详细评审未通过处理)。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实结算,其中以“项”、“次”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新增项目(会审纪要、联系单等)引起施工技术措施费调整的,则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实调整。8.投标时投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综合单价不变。9.施工用水(包括自来水临时开通)、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应费用考虑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停电因素(现场停电因素而投入的自发电设备、发电所需燃料及相关费用)停水因素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10.材料堆放场地、临时设施搭设、临时场地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临时设施的具体搭设区域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搭设时间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11.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凡施工范围内和临设区域内需要布置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与公共道路连接的临时道路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增加费用。12.工程材料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涉及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并且在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进场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3.承包人应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与通行区域的安全隔离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安全通行。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自行踏勘现场后列入其他技术措施费报价内,今后不另增加费用。14.承包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区域内原有构筑物、设施,以及所涉及的外部通道等,应采取“保护”、“包裹”、“覆盖”、“封闭”等现场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另增加费用。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否则发包人将请专业单位进行修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5.若施工过程中遇到与其他项目需交叉施工的,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处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16.项目开工后,招标人将组织提供基准坐标点,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坐标点、水准点定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7.本工程应充分考虑施工进出场、大型机械进出场的措施费用和安全防护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计入措施费用中,今后一概不作调整。18.施工过程中要求派专人及时清理,保证、保持进出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的整洁。施工结束后注意施工区域的保洁,要满足市、区、镇环保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以上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19.缩短工期增加费、文明施工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内。20.投标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缺陷责任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若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法律责任。21.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精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包括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纳入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项费用。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发包人也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暂停施工,如果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按政策执行;如果没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暂停施工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暂停施工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利润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23.本工程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二)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投标人依据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的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投标工具及相关操作说明下载地址在交易平台登录页面(http://111.1.29.214:8760/xe/login)“使用帮助”栏。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3.投标人须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招标文件未提供投标格式的,投标人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计价文件表式进行。(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交易系统中,按项目单次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①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CA证书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中“http://39.175.165.35/xe/login/”电子系统,按‘使用帮助’中的操作手册和相应提示进入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点击确认使用。③签署《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虚拟保证金”使用承诺书》,并将此承诺书原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完成缴纳。(重要提醒:采用“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步骤②线上点击确认使用和步骤③电子投标文件中放入《承诺书》两个步骤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注: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开标前1小时线上点击确认,未点击确认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2.未按规定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投标文件无效(以电子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准)。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3.对于未能按要求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4.以“虚拟保证金”缴纳的无需办理退还。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需按实补缴保证金并进行罚没。如投标人不将应罚没的保证金按时进行缴纳的,将纳入“秀洲区招投标黑名单”,按照情节轻重限制其一定时间内在秀洲区全域或特定范围内的投标行为:①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③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四)招标答疑会及现场勘察1.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现场踏勘。2.投标人自行前往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4.招标人做出的所有澄清和解答,以电子文档答复为准,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若有修改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修改好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上传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CA证书在生成标书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二)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加密标书。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上传加密标书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招标单位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六、开标(一)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29.214:8760/xe/login)上传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CA证书在生成标书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2.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解密操作。3.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并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二)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上传网络加密标书和密码加密标书。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的(以电子系统中生成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准)。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投标文件鉴证和公布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四)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监督现场监督。七、评标(一)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名组成。(二)评标原则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三)评标办法评标采用先资格后审、后综合评估法评审。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评标办法。(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各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所作询标承诺均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件。(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已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经向相关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办理报批核准手续后,也可以重新招标:(1)放弃中标的;(2)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若有);(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行为的;(5)其他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实罚没投标保证金。(六)评标过程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八、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书1.招标单位根据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拒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需按实补缴投标保证金后招标人进行罚没,经嘉兴市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可以重新招标。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嘉兴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以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按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需,施工单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省、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采用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约后7日历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7套(包括竣工时需要绘制竣工图的4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件1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10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单位;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如承包人使用第三方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时调整,但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竣工结算时,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工程现场管理的协调,对任何作为结算价款调整依据的工期、工程变更、签证单进行审核确认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工作,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括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由承包人承担,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已开通,承包人应做好公共道路保护工作,如有损坏须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今后不另增加费用。(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与各相关管线单位协调,及时对各相关管线单位的管线进行调查、摸底,承包人根据自行协调的内容对相关管线进行核实和保护,相应费用已计入合同价内。如施工期间地下管线有损坏,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提前告知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办理证件相关资料的,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项目开工后,招标人将组织提供基准坐标点,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坐标点、水准点定位的,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遇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实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已列入投标报价。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完整内容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变更,承包人在竣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提供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3套,电子文档1套。(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每月25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量报表。除每月提供外,如果监理或发包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2)承包人按当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3)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4)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若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法律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授予项目经理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处置权,但应受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限制:(1)只有在涉及工程及工程有关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项目经理才能行使该项权力;(2)项目经理只有在同时无法联系到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该项权力;(3)项目经理行使该项权力所采取的措施必要合理得当,而不能随意采取不必要的措施;(4)项目经理在采取措施后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报告全部情况。如果项目经理行使临时处置权不符合四项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可以主张由承包人承担因项目经理行使临时处置权而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2天,以违约论,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方负责(项目经理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方,发包方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违约金的依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视为严重不履行合同,发包方可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对承包方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3.2.3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的条件为:(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4)变更工作单位的;(5)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出现上述情形更换项目经理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罚金,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0.2万元的罚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次人民币0.2万元处以罚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方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违约金的依据。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即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无偿提供一间现场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浙江省、嘉兴市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安全防护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综合协调。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已具备开工条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到最高赔偿额。如果承包人无法采取得到发包人认可的措施,发包人有理由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5%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3)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4)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2、承包人采购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双方共同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设备与材料,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3、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允许使用的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发包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发包人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3.3变更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办理变更签证手续,逾期未上报的或逾期补报的,发包人将均不予签证。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但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设计变更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设计变更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后执行;组价原则: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计价依据及定额标准计算;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同一口径执行;组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投标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合同工期前80%《嘉兴造价管理》材料平均信息价计算,既无投标报价又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发包人签证价格,定额不明确的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后并换算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以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的计算规定,格式套用投标书格式。4、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①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25%以上;②其他异常情况。(2)出现综合单价异常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工程量增加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第3条的组价原则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②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第3条的组价原则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并已经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地表周围和地下如地下水等情况,并对该处的气象等因素作了充分的预测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几点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实际可能)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及地下水等情况;b.水文和气候条件;c.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e.承包方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2)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考虑了以下风险因素:a.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变化(第11.1款规定的可调材料除外);b.合同执行期内,材料、机械费价格的市场变化(第11.1款规定的人工、材料可调除外);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d.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e.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3)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考虑了本合同的其他风险条款。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确定,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执行。③、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实结算,其中以“项”、“次”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新增项目(会审纪要、联系单等)引起施工技术措施费调整的,则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实调整。④、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合同第11.1款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度。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85%;(2)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8.5%;(3)余款1.5%作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4)工程进度支付款,按实际情况支付。注:所有工程联系单均送审前一并提交,且工程联系单等调整部分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并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以发包人最终签字认可为准)后15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按通用条款。13.1.2监理人或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结算经业主委托相关单位审定,时间以业主安排为准。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进行调解。有关审计(价)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工程结算按规定程序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的,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负责,核增部分的审核费全额由承包人承担。在最终审核价格出具之前,发包人可以拒绝承包人相应的支付请求,并不承担包括未付款项利息等在内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发包人可拒绝承包人的支付要求。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完成支付。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2)(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审定价的1.5%;/%的结算审定价;(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规定,具体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延误的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延误的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延误的工期。(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累计违约金金额超过合同价的1.5%,则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10%的罚金。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2)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如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如现场施工违反规定,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如承包人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停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每停工整改一次,承包人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3)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承包人在接到开工令后15日历天内所投入的机械、施工队伍仍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投标书承诺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发包人签署的整改通知书为准,每书面通知整改一次,承包人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管,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经济责任。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4)承包人将本工程非法转包的,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20%的违约金。(5)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扰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发生一次民工(施工人员)向发包人讨要工资(或其他酬金)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0.5%,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承包人接到报修通知后应24小时内响应并达到现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由承包人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明确发包人为受益人),保险标准由承包人确定,但若实际发生此类保险情况时的保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差额部分由承包人补足。承包人应按规定办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现行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安全施工协议附件13:廉政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洪合镇建北农业设施大棚基地(重新招标)(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明确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列入本次质量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未明确部分工程保修期按2年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2:安全施工协议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对建安工程特作如下承诺: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六、工程建筑原材料系质量经过检验合格后的产品。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13: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把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为,建设的施工单位,特向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政策规定,将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保证将工程建成廉洁工程。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参与竞争,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决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制,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工程报批立项、招标投标、资金运用、物资采购、设计变更、预算决算、质量认证、工程验收和设计、监理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以工程谋私、索贿受贿,直接或变相行贿搞商业贿赂。四、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设计、监理,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质量监理全部依法合规,争创优质工程。五、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在工程建设中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及人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六、遵守财政法规,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最大限度地压缩工程费用,节约资金。七、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外部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八、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一、现场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率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详见地质勘察资料及施工图二、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已具备开工条件。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四、图纸施工图:全套(电子版)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一、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表一2.投标函表二3.报价格式投标报价格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投标报价封面格式:表10.2.2-5(2)投标报价扉页格式:表10.2.2-6(3)编制说明:表10.2.2-11(4)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2(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7)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20(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0.2.2-23(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3)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表10.2.2-24(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10.2.2-25(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5)计日工报价表:表10.2.2-26(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10.2.2-27(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7)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10.2.2-30(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格式不提供,具体格式按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二、资格后审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3)(4)秀洲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附表4)(5)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虚拟保证金”使用承诺书(附表5)(6)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附表6-1、6-2)表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表二(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表二投标函致:,: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总投标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工期为,质量目标为,项目经理,。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没收我单位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若有)。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报价格式-------------【表10.2.2-5】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设施大棚基地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