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功能仪重新招标公告(舟山医院2025)
舟山市本级 | 其他医疗设备
项目概况
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900252040050000356-ZJFZ-03176/2-2025
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申请允许进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医院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7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92560
质疑联系人:徐海红
质疑联系方式:0580-2292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47557
质疑联系人:沈鲁斌
质疑联系方式:0580-20475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舟山市财政局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025.12.5(定稿).doc450.1K
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025.12.5(定稿).doc
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FZ-03176/2-2025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人:舟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九、政府采购政策十、解释权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FZ-03176/2-2025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申请允许进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五、公告期限1.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1.8.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舟山医院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73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92560质疑联系人:徐海红质疑联系方式:0580-22925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47557质疑联系人:沈鲁斌质疑联系方式:0580-204755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舟山市财政局传真:0580-2282591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所供应的品牌型号应为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和产品。2、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3、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可能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4、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5、标“★”技术指标为实质性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技术指标为重要指标。二、招标内容序号内容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肺功能仪1套详见采购需求是★三、商务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交货安装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交货地点:舟山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采购人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60%,向非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由大型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全部物资及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3、若因中标商未及时提交发票或者履约保函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免责。履约保证金无质保期整体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年,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的,需加盖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公章,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盖章的确认函。响应文件中提供维护、维修方单位名称及全新原厂配件承诺。质保期外如采购人不选择买保,中标人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使用年限有效使用年限不少于7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或原厂说明书佐证)。设备安装日期距设备出厂日期时间不大于0.5年(≤6个月)。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相应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此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中。如有专用耗材,搭配投标产品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在浙江省两定平台挂网、提供浙江省两定平台交易编码。验收标准1、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费等)由中标人负责提供。2、安装、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按照《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详见附表:附表五《履约验收通知书》、附表六《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装机后,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全方位校准和性能验证,并提供规范的验证报告。2、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16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提供消耗品和保修期后常用零配件的供应价格与折扣。3、质保期内,提供至少每年2次的免费上门维修保养服务。4、质保期内的开机率保证:供应商保证开机率≥95%,停机时间超出天数作为自动延保时间。5、质保期后,如采购人不选择买保,采购人只承担维修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工时费、差旅费,必须做到先维修后付款。6、延保价格:每年延保价格≤设备合同价的5%(注: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具体百分比数字,不得提供金额,不得简单复制黏贴,否则视为未响应,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的,需加盖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公章,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盖章的确认函。)。7、详细列出主要配件、耗材价格列表。8、升级:供应商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及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库更新服务。9、若有数据传输接口,应向医院开放;供应商负责接入医院PACS系统或医院要求的其他临床管理系统;医院要求出具检查或检验报告的,须按医院要求报告格式、内容负责修改内置报告格式、内容。10、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11、免费提供不少于3名骨干操作人员的操作及临床应用学习培训和1名维修人员的基本维修培训方案:培训方式为院内培训或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含使用、维修;培训时间安排至少半天;至少1名原厂工程师为培训师资;培训结果考核等。(由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关于培训方式、技术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考核等方案)供货要求供货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中文用户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必要资料。其他要求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3、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4、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总代委托书。四、技术要求(数值参数需响应具体数值):序号内容及要求一功能要求1测定功能要求 1.1肺通气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流速容量环;潮气量;呼吸频率;最大肺活量;用力肺活量; 一秒量;二秒量;三秒量;一秒率;通气量; 深吸气量;补呼气量;补吸气量;吸气峰值流速;呼气峰值流速;吸气肺活量;呼气肺活量;最大通气量等1.2实时快速一口气气体稀释法残气测定,包含但不限于RV残气量、FRC功能残气量、TLC肺总量、残总比等1.3实时快速一口气法弥散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 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 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1.4内呼吸法快速弥散功能检查,无需屏气,包含但不限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 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1.5适合不易配合患者的残气弥散测定:1.5.1重复呼吸法He稀释法残气检查,包含但不限于RV-He残气量、FRC-He功能残气量、TLC-He肺总量、残总比等1.5.2重复呼吸法标准CO法弥散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FI-He吸入He浓度;RV/TLC残总比;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FA-He呼出He浓度;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屏气时间可修改。1.6支气管药物舒张试验前后肺功能对比检查,包含但不限于:药物舒张试验规程设置;吸药前后肺功能对比;药物使用效果评定等1.7支气管药物激发试验气道反应性检查1.7.1采用高渗盐水或组织胺或乙酰甲胆碱作为激发药物1.7.2不同激发规程≥12个,可以自定义激发规程,每个规程的激发给药最大级数≥10级1.7.3具备国际通用的PD20或PC20测定功能二技术参数要求2.1呼吸流量测定:★2.1.1数字积分双向筛网压差式金属材料流速传感器或热线式流速传感器2.1.2手柄式结构,压力差传感器直接安装在手柄部位,筛网传感器和手柄间的连接采用硬连接结构,无任何外在的管路,以提高传感器的频响▲2.1.3金属材料,带电加热系统,具有避免水汽结露以及消毒灭菌作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1.4流速传感器具备三流速线性容积定标功能,具备3升定标筒,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2.1.5阻力<0.05Kpa/L/S▲2.1.6测量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20L/S (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1.7分辨率≥10ML/S2.1.8测量误差<2%▲2.1.9流速传感器可直接拆卸浸泡清洗消毒,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气体分析器▲2.2.1采用快速长寿命的高精度电化学式CO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1.1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0~0.33%;2.2.1.2分辨率≥0.001%;2.2.1.3精度≤±0.003%; 2.2.1.4响应时间≤40ms;▲2.2.2采用高精度电化学式O2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2.1范围:0~100%;2.2.2.2分辨率≥0.05%;2.2.2.3精度≤±1%;2.2.2.4响应时间≤40ms;▲2.2.3采用高精度红外吸收式CO\CH4气体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3.1范包含但不限于0~0.33%;2.2.3.2分辨率≥0.001%;2.2.3.3精度≤±0.003%;2.2.3.4响应时间≤40ms;2.2.4采用高精度红外吸收式NO分析器2.2.4.1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100ppm2.2.4.2分辨率≥0.1ppm2.2.4.3精度≤±2ppm2.3气道反性测定药物激发试验给药系统★2.3.1系统必须由肺功能主机计算机控制使用,不采用外置式的给药系统(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3.2不采用瓶装压缩氧气或其它压缩气体提供压力的雾化给药方式2.3.3采用计算机控制的精密吸气触发全自动变压空气压缩机雾化给药2.3.3.1空气压缩机喷雾功率包含但不限于 0~1400 毫克/分 2.3.3.2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空气压缩机雾化颗粒直径 0.3μ~ 5 μ,适配不同的雾化药物2.3.3.3空气压缩机最大供气能力≥100升/分, 100%过滤无油空气2.3.3.4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压力包含但不限于0~2 Bar2.3.3.5空气压缩机压差式流量传感器,流速分辨率分辨率≥0.01L/S2.3.3.6空气压缩机带有自动报警装置,在FEV1下降20%时即停止给药(即PD20或PC20)2.3.3.7空气压缩机内置在肺功能仪主机箱内2.3.4药物激发试验模块硬件和软件必须跟肺功能主机同一品牌,具备产品注册证,在注册登记表或注册证附件中有明确描述2.4环境采样传感器2.4.1大气压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500~1200hPa,精度≤±5hPa2.4.2温度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40℃,精度≤±1℃2.4.3湿度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99%,精度≤±5%2.5仪器可测定患者年龄段在4岁及以上,如果产品注册证登记表没有设备适合的年龄人群的描述,请提供产品注册的检验报告,以确保此套设备适合于儿童及成人测定。2.6投标设备为模块化设计,以后可根据医院需要增加体描箱模块、运动心肺模块等等,各模块必须具备注册证或注册证中有相关功能描述2.7投标设备采用中文操作系统及具备中国人预计值系统,并开放预计值系统2.8上述测定功能、技术参数均应提供原厂DATASHEET彩页材料附在后页作为证明,并提供原厂官网地址,以备核查。★三配置要求1主机箱1套;2原装原配可移动工作台1套 (含商用计算机系统、打印机);3带加热电路的流速传感器1套;4自动环境参数测量模块1套;5以上配置未提及,但属标配的功能或技术参数已响应的功能,均应无条件提供所需的软硬件配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编号ZJFZ-03176/2-2025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最高限价550000元4踏勘现场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须跟采购人进行协商。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9资金结算详见采购需求10投标报价与费用1、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最高限价。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标准:根据项目中标价差额累计收取,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下,按照中标价*1.5%收取服务费,1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实际金额*1.1%下浮率77%收取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协助机构。收款单位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9-49990104001319211履约保证金/12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投标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在政采云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箱。(备份文件的后缀名为.bfbs)2.1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收件人:应巧,电话:0580-20475572.2邮箱:260917687@qq.com3、邮寄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只允许存储一个文件。4、当发生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时,代理机构将启用已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5、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此条款仅针对邮寄的备份文件)5.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5.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5.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14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1、投标人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2、投标人邮寄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封口处加盖公章。15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6投标人注册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文)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及成交后的款项支付。投标人在申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17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þ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18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应截止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B不同意分包。2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21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如配置耳麦、摄像头、谷歌极速浏览器)。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肺功能仪。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工业。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舟山医院。2.“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公开采购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并依法负责编制采购文件。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中标人”是指经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四)采购预算★本次最高限价:5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踏勘现场和投标费用1.投标人可以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九)特别说明:1.对投标人的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质疑1.1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投诉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6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格式。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响应报价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设备供应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2.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除按规定时间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同时还可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点。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的;1.4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1.5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6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7在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投标报价信息的;1.8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1《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质量标准,或者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条款(如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通过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的证明。3.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以下情形视为未提交有效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4.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4.2投标人未按时解密,且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无效的;4.3投标人未按时解密,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备份投标文件。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九)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四、开标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组成。(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审查(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询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电子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审小组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当发生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系统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与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当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与政采云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通过电文并签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3名。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履行合同。4、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招标代理费(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九、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信贷政策2.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采购贷”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客户,在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后,以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抵押为基础,为其提供的融资业务。融资额度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合同金额减去预收货款)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融资本息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100%。柳超颖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郑佳奇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857208408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中标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政采订单贷” :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单笔申请最高可按中标金额0.8折,贷款期限最少三个月、最长一年,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本行发起政采订单贷业务申请郑贤栋0580—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中标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杨莉丹13905809681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中标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发放的,用于满足其采购货物、服务等资金需求,并以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预期销售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中短期信用业务,适用对象为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邵琼135870495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邮储银行“政采贷”产品指我行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模式根据融资行为所处采购合同的履行阶段确定,包括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与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曾超159240083872.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2.3注意事项(1)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需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一、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参投标人名次,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成交人选取依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分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三、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即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评审报价=投标报价×90%;其他企业产品的评审报价=投标报价。在评分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权重指标:评标指标权重(%)投标报价30商务、技术部分70合计100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分数分值商务、技术部分(70分)1同类业绩项目业绩: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响应同型号设备的销售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1、本项业绩评分针对的是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评审,并非针对供应商,即可以不是投标商的业绩;2、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其配置清单(如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0-3分2质保期供应商所响应设备质保期在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整体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2分。注:质保期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予计算。0-2分3质保期外维保费用供应商所响应设备质保期外维保费用在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年维保费用每下降1%得2分(要求报整数,不足1%不得分),最高得2分。0-2分4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技术需求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的得61分。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不得偏离;对标▲的参数指标总共6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13分;对其他参数指标总共48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0.88分。扣完为止。0-61分5培训方案依据采购文件对培训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应完整包含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考核,满分1分。1.培训方案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培训方案详尽、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分;2.培训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培训方案不够详尽,操作性、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3.培训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培训方案没有细化,操作性、科学合理性差的,不得分。0-1分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公章。0-1分价格部分(30分)7报价分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医地2Kpoiehalho物资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采购类别:()院内议标采购;()委托或公开招标采购;()跟标采购甲方(买方):舟山医院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附注:物资配置清单见附件[],属于批量打包招标采购的在物资配置清单中详细分列。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能正常使用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如有)6.1乙方交纳人民币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1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和质保金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质保金选择第种方式:8.2.1质保金元8.2.2质保金合理体现在货款支付中。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9.2交货方式: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9.3交货地点:舟山医院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甲方按以下第X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0.1.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0.1.2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采购人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60%,向非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由大型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全部物资及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3、若因中标商未及时提交发票或者履约保函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免责。10.2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10.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10.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要求原厂原包装。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1.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1.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医疗纠纷,乙方承担纠纷引发的全部费用。11.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小时内响应,并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如约定备机服务的,超过1周无法修复的,则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11.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若质保期后甲方选择买保,则每年保修服务费不超过设备购买价的X%。11.7如果质保期后,甲方不选择买保,甲方只承担维修配件费用,且维修配件价格约定为乙方日常报价的X%支付。11.8附原厂方保修承诺书。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详细清单见附件配置。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保密条款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例如监控、病例等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或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违反法律、法规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五、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值的20%)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X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X%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同时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决定。15.5乙方违反《舟山医院物资与服务采购廉政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补偿,相关补偿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15.6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或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6.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7.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舟山市定海区)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如同时属于财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还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舟山医院物资与服务采购廉政合同》、物资配置清单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未涉及到的条款参照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18.5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X份;其他相关方各执一份。甲方:舟山医院乙方:地址: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收款银行:乙方收款开户账号:注意事项:1.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1)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2)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有★标识的条款为必须提交的资料。★1、资格响应部份:1.1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1.1.1特定行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供应商为区域性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进行投标。如涉及到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是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的,还须在授权书里包含上述内容。(如是)1.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签章。2、商务及技术部分:2.1供应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3项目类似业绩表;(格式见附件)★2.4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5技术偏离表2.6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文件。3、报价部分:★3.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3符合政策相关证明文件(符合以下三个子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即可);3.3.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3.2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其他:《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本表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尽快填写完整发至260917687@qq.com)1、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时间:年月日2、备份电子文件包装封面(邮寄备份文件时提供)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在年月日之前不得启封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响应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贵方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其他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4、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4、符合政策相关证明文件4.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3.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5.《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5.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5.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4.2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供应商自评表序号评分内容评分原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1商务分2技术分注:根据评标办法制作本表格,评分标准为客观分的投标人需填写得分情况以及证明材料所在页码。为主观分(方案分)的只需填写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技术人员:人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他技术人员账号经营范围备注7、项目类似业绩表类似业绩表序号建设单位或委托方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及签订时间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2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内容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商务条款交货期限: 资金结算: 投标有效期: 合同条款要求报价内容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确保政采云系统投标信息与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合价投标总价注:投标人报价应是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12、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验收通知书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合同金额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说明)盖章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 服务合同金额(二 )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 目□是/□ 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 否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参与验收服务对象(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二、验收情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检测机构□优秀□合格□不合格服务对象□优秀□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清单□合格□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合格□不合格技术、性能指标□合格□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格□不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合格□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格□不合格安全标准□合格□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质量□合格□不合格服务进度□合格□不合格人员、设备配置情况□合格□不合格安全标准□合格□不合格服务承诺实现□合格□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优秀 □合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年 月 日注:该表为履约验收书的综合性参考模板,验收组织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FZ-03176/2-2025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人:舟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九、政府采购政策十、解释权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FZ-03176/2-2025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申请允许进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五、公告期限1.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1.8.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舟山医院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73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92560质疑联系人:徐海红质疑联系方式:0580-22925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47557质疑联系人:沈鲁斌质疑联系方式:0580-204755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舟山市财政局传真:0580-2282591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所供应的品牌型号应为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和产品。2、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3、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可能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4、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5、标“★”技术指标为实质性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技术指标为重要指标。二、招标内容序号内容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肺功能仪1套详见采购需求是★三、商务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交货安装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交货地点:舟山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采购人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60%,向非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由大型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全部物资及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3、若因中标商未及时提交发票或者履约保函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免责。履约保证金无质保期整体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年,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的,需加盖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公章,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盖章的确认函。响应文件中提供维护、维修方单位名称及全新原厂配件承诺。质保期外如采购人不选择买保,中标人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使用年限有效使用年限不少于7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或原厂说明书佐证)。设备安装日期距设备出厂日期时间不大于0.5年(≤6个月)。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相应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此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中。如有专用耗材,搭配投标产品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在浙江省两定平台挂网、提供浙江省两定平台交易编码。验收标准1、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费等)由中标人负责提供。2、安装、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按照《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详见附表:附表五《履约验收通知书》、附表六《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装机后,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全方位校准和性能验证,并提供规范的验证报告。2、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16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提供消耗品和保修期后常用零配件的供应价格与折扣。3、质保期内,提供至少每年2次的免费上门维修保养服务。4、质保期内的开机率保证:供应商保证开机率≥95%,停机时间超出天数作为自动延保时间。5、质保期后,如采购人不选择买保,采购人只承担维修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工时费、差旅费,必须做到先维修后付款。6、延保价格:每年延保价格≤设备合同价的5%(注: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具体百分比数字,不得提供金额,不得简单复制黏贴,否则视为未响应,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的,需加盖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公章,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或总代盖章的确认函。)。7、详细列出主要配件、耗材价格列表。8、升级:供应商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及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库更新服务。9、若有数据传输接口,应向医院开放;供应商负责接入医院PACS系统或医院要求的其他临床管理系统;医院要求出具检查或检验报告的,须按医院要求报告格式、内容负责修改内置报告格式、内容。10、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11、免费提供不少于3名骨干操作人员的操作及临床应用学习培训和1名维修人员的基本维修培训方案:培训方式为院内培训或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含使用、维修;培训时间安排至少半天;至少1名原厂工程师为培训师资;培训结果考核等。(由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关于培训方式、技术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考核等方案)供货要求供货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中文用户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必要资料。其他要求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3、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4、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总代委托书。四、技术要求(数值参数需响应具体数值):序号内容及要求一功能要求1测定功能要求 1.1肺通气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流速容量环;潮气量;呼吸频率;最大肺活量;用力肺活量; 一秒量;二秒量;三秒量;一秒率;通气量; 深吸气量;补呼气量;补吸气量;吸气峰值流速;呼气峰值流速;吸气肺活量;呼气肺活量;最大通气量等1.2实时快速一口气气体稀释法残气测定,包含但不限于RV残气量、FRC功能残气量、TLC肺总量、残总比等1.3实时快速一口气法弥散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 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 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1.4内呼吸法快速弥散功能检查,无需屏气,包含但不限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 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1.5适合不易配合患者的残气弥散测定:1.5.1重复呼吸法He稀释法残气检查,包含但不限于RV-He残气量、FRC-He功能残气量、TLC-He肺总量、残总比等1.5.2重复呼吸法标准CO法弥散功能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一氧化碳法TLCOSB弥散量;COHb血红蛋白校正弥散量; KCO弥散率;FI-He吸入He浓度;RV/TLC残总比;TLCORB弥散量;FI-CO吸入CO浓度;FRC/TLC功能/肺总量;TLCOC校准(膜)弥散量;FA-He呼出He浓度;VA肺泡通气量;KCOC校准(膜)弥散率;FA-CO呼出CO浓度等屏气时间可修改。1.6支气管药物舒张试验前后肺功能对比检查,包含但不限于:药物舒张试验规程设置;吸药前后肺功能对比;药物使用效果评定等1.7支气管药物激发试验气道反应性检查1.7.1采用高渗盐水或组织胺或乙酰甲胆碱作为激发药物1.7.2不同激发规程≥12个,可以自定义激发规程,每个规程的激发给药最大级数≥10级1.7.3具备国际通用的PD20或PC20测定功能二技术参数要求2.1呼吸流量测定:★2.1.1数字积分双向筛网压差式金属材料流速传感器或热线式流速传感器2.1.2手柄式结构,压力差传感器直接安装在手柄部位,筛网传感器和手柄间的连接采用硬连接结构,无任何外在的管路,以提高传感器的频响▲2.1.3金属材料,带电加热系统,具有避免水汽结露以及消毒灭菌作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1.4流速传感器具备三流速线性容积定标功能,具备3升定标筒,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2.1.5阻力<0.05Kpa/L/S▲2.1.6测量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20L/S (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1.7分辨率≥10ML/S2.1.8测量误差<2%▲2.1.9流速传感器可直接拆卸浸泡清洗消毒,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气体分析器▲2.2.1采用快速长寿命的高精度电化学式CO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1.1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0~0.33%;2.2.1.2分辨率≥0.001%;2.2.1.3精度≤±0.003%; 2.2.1.4响应时间≤40ms;▲2.2.2采用高精度电化学式O2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2.1范围:0~100%;2.2.2.2分辨率≥0.05%;2.2.2.3精度≤±1%;2.2.2.4响应时间≤40ms;▲2.2.3采用高精度红外吸收式CO\CH4气体分析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2.3.1范包含但不限于0~0.33%;2.2.3.2分辨率≥0.001%;2.2.3.3精度≤±0.003%;2.2.3.4响应时间≤40ms;2.2.4采用高精度红外吸收式NO分析器2.2.4.1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100ppm2.2.4.2分辨率≥0.1ppm2.2.4.3精度≤±2ppm2.3气道反性测定药物激发试验给药系统★2.3.1系统必须由肺功能主机计算机控制使用,不采用外置式的给药系统(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佐证)2.3.2不采用瓶装压缩氧气或其它压缩气体提供压力的雾化给药方式2.3.3采用计算机控制的精密吸气触发全自动变压空气压缩机雾化给药2.3.3.1空气压缩机喷雾功率包含但不限于 0~1400 毫克/分 2.3.3.2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空气压缩机雾化颗粒直径 0.3μ~ 5 μ,适配不同的雾化药物2.3.3.3空气压缩机最大供气能力≥100升/分, 100%过滤无油空气2.3.3.4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压力包含但不限于0~2 Bar2.3.3.5空气压缩机压差式流量传感器,流速分辨率分辨率≥0.01L/S2.3.3.6空气压缩机带有自动报警装置,在FEV1下降20%时即停止给药(即PD20或PC20)2.3.3.7空气压缩机内置在肺功能仪主机箱内2.3.4药物激发试验模块硬件和软件必须跟肺功能主机同一品牌,具备产品注册证,在注册登记表或注册证附件中有明确描述2.4环境采样传感器2.4.1大气压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500~1200hPa,精度≤±5hPa2.4.2温度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40℃,精度≤±1℃2.4.3湿度采样传感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99%,精度≤±5%2.5仪器可测定患者年龄段在4岁及以上,如果产品注册证登记表没有设备适合的年龄人群的描述,请提供产品注册的检验报告,以确保此套设备适合于儿童及成人测定。2.6投标设备为模块化设计,以后可根据医院需要增加体描箱模块、运动心肺模块等等,各模块必须具备注册证或注册证中有相关功能描述2.7投标设备采用中文操作系统及具备中国人预计值系统,并开放预计值系统2.8上述测定功能、技术参数均应提供原厂DATASHEET彩页材料附在后页作为证明,并提供原厂官网地址,以备核查。★三配置要求1主机箱1套;2原装原配可移动工作台1套 (含商用计算机系统、打印机);3带加热电路的流速传感器1套;4自动环境参数测量模块1套;5以上配置未提及,但属标配的功能或技术参数已响应的功能,均应无条件提供所需的软硬件配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编号ZJFZ-03176/2-2025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最高限价550000元4踏勘现场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须跟采购人进行协商。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或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9资金结算详见采购需求10投标报价与费用1、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最高限价。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标准:根据项目中标价差额累计收取,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下,按照中标价*1.5%收取服务费,1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实际金额*1.1%下浮率77%收取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协助机构。收款单位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9-49990104001319211履约保证金/12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投标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在政采云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箱。(备份文件的后缀名为.bfbs)2.1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收件人:应巧,电话:0580-20475572.2邮箱:260917687@qq.com3、邮寄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只允许存储一个文件。4、当发生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时,代理机构将启用已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5、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此条款仅针对邮寄的备份文件)5.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5.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5.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14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1、投标人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2、投标人邮寄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封口处加盖公章。15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6投标人注册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文)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及成交后的款项支付。投标人在申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17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þ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18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应截止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B不同意分包。2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21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如配置耳麦、摄像头、谷歌极速浏览器)。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肺功能仪。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工业。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舟山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舟山医院。2.“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公开采购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并依法负责编制采购文件。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中标人”是指经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四)采购预算★本次最高限价:5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踏勘现场和投标费用1.投标人可以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九)特别说明:1.对投标人的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质疑1.1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投诉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6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格式。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响应报价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设备供应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2.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除按规定时间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同时还可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点。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的;1.4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1.5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6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7在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投标报价信息的;1.8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1《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质量标准,或者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条款(如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通过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的证明。3.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以下情形视为未提交有效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4.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4.2投标人未按时解密,且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无效的;4.3投标人未按时解密,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备份投标文件。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九)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四、开标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组成。(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审查(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询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电子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审小组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肺功能仪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