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公告(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
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由于项目进度原因未能在90天内开工,原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解除合同。
现对本项目重新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施安桥路西、盛安路北。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动力安装等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估算价:77.3406万元。
四、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注: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及时登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hcl.jxcqgs.cn/jk/)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可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送达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南侧502室,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收件人:王宇涵,联系电话:0573-83626629,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
6.2送达时间以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员收到并签收为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七、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缴款形式:电汇、转账或网银等方式;
单位全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账号:201000360012668
行号:402335010157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或网银等形式到指定账户中。(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
九、业务咨询:
1、招标人: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由拳路37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2825239
2、招标代理: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
联系人:王工、孙工
联系电话:0573-83626629
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6日
附件:
编制说明.doc
车间、仓库、辅房电2025.12.15动力图桥架修改.dwg
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清单.xlsx
总图电2025.12.15改(室外动力线路预埋管修改).dwg
招标文件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doc
嘉兴海拉灯具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管道工程.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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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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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一、工程概况:嘉兴海拉灯具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管道工程由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施安桥路西、盛安路北。本工程为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类别:投标人自行判别定。三、清单编制依据:1、工程量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编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3、定额:依据《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投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2.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的清单子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报价;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列的项目,以项为单位统一计入“投标人需要的其他措施费”中。措施项目中以“项”列项的清单子目,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场情况、道路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发包人不提供弃方场地和借方来源,由此引起的弃方外运的堆放、运费以及借方填筑时的所有费用(包括借方场内二次搬运)均应计入报价。5.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6.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计价依据规定的下限费率的计算值。7.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电讯线路、材料堆放场地、临时设施搭设、临时便道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括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内。8.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进场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9.缩短工期增加费、文明施工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内。10.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进出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的整洁;施工结束后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临时便道、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发包方不提供多余土方、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由施工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外运土方、废料堆放位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招标人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再行发放。11.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所需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安装:1、费率的取定:管理费、利润按中值计取,组织措施费按市区一般工程的中值计取,规率按规定计取,税金按9%计取。2、材料价格按照嘉兴造价管理2025年第11期及浙江信息价2025年第11期计取;没有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入。3、人工信息价按《嘉兴造价管理》2025年第11期嘉兴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4、操作高度增加费,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5、配电柜进线变配电房处预留10米计入本次清单,工程量按时结算;-3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15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38第五章评标办法39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44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由于项目进度原因未能在90天内开工,原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解除合同。现对本项目重新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招标项目: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三、招标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施安桥路西、盛安路北。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动力安装等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估算价:77.3406万元。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注: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及时登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hcl.jxcqgs.cn/jk/)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人可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送达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南侧502室,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收件人:王宇涵,联系电话:0573-83626629,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6.2送达时间以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员收到并签收为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6.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七、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缴款形式:电汇、转账或网银等方式;单位全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201000360012668行号:402335010157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或网银等形式到指定账户中。(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九、业务咨询:1、招标人: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由拳路373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3-828252392、招标代理: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联系人:王工、孙工联系电话:0573-83626629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6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施安桥路西、盛安路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60日历天。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动力安装等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取费类别:自行判别。招标范围: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注: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缴款形式:电汇、转账或网银等方式;单位全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201000360012668 行号:402335010157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或网银等形式到指定账户中。(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5标前会议及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及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等有疑义,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及时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将统一予以答复。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在嘉兴禾采联综合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xcqgs.cn/jxcqcg/)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投标文件(CA 锁加密),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制作四套(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带有电子签章的系统打印版)及一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交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8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商务标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标、商务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9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点: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招标代理部。10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6年1月14日15时30分 地点: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501)。11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7.3406万元,凡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投标报价处在下浮率第一档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人民币:73.4736万元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F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平均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除非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同意。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设定为19% ,即投标报价低于人民币:62.6459万元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F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13其他说明: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 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14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后果自负。16履约保证金:/。17中标单位将支付招标代理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代理费不足人民币4500元按4500元计取,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18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一)工程说明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二)招标范围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招标方式本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四)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五)投标资格(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投标人资格。(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资格后审资料要求--(附表2、附表3)(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投标须知3)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4)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5)第五章评标办法6)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7)工程量清单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澄清发布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澄清发布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因此,投标书的总报价应包括为承诺完成本次投标的全部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已综合在单价内或已全部优惠。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本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的方式进行编制。投标人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纸要求及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认为必须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报价中,未在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已综合在单价中或已全部优惠。本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国标清单计价”,报价编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省市其它有关的计价规及相关补充文件。税金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和《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计取,税金费率为9%。规费按《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通知》(嘉建办[2018]34号文)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可根据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费率的30%。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本工程为市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取费规定(不得低于下限值)和《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文)文件的规定,费率乘以1.15系数。投标时投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结算时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施工图、会审纪要、联系单等按实计算,综合单价不变。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2、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清运后堆放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考虑。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若施工过程中遇到与其他项目需交叉施工的,由施工方自行协调处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用,计入清单措施费中,结算时不另行增加。6、施工技术措施费由投标人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干(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无技术方案而扩展的技术措施项目报价,视为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按商务标详细评审未通过处理),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引起施工技术措施费变动时,施工技术措施费不作调整,作为双方的风险,中标人应自行考虑。7、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8、中标人应按施工涉及主体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服从相应主体单位的管理要求,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施工时须做好施工区域隔离措施,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上述费用由投标人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9、现场施工时确保施工区域及周边建筑、构筑物的安全,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其他建筑或原有设施的损坏修复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投标时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10、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恶劣情况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要求转移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确保人员安全,投标时综合考虑。11、施工时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周边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报价,今后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①施工时必须确保周边人员的正常通行;②做好施工区域与其它区域的隔离围护(防护)、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交通导向标志、警示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灯等);③为保证周边人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施工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降噪、降尘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边人员造成环境噪声、空气污染;④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并遵守其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事件;⑤施工时需做好场地内原有设施、设备的成品保护,如有破坏,需进行修复。12、承包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区域内原有构筑物、设施,以及所涉及的外部通道等,应采取“保护”、“包裹”、“覆盖”、“封闭”等现场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另增加费用。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否则发包人将请专业单位进行修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3、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生活区等均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清运后堆放场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需服从物业的规定,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竣工前,中标人应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符合招标单位对卫生清洁要求(招标单位认可为准),如达不到招标单位要求,招标单位可委托专业清洁公司清理,相关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14、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15、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16、招标人不提供多余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中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堆场已由中标人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上述全部费用已由中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报价。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招标人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再行发放。1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招标人也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暂停施工,如果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按政策执行;如果没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暂停施工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暂停施工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利润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18、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缺陷责任期因缺陷责任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20、其它未尽事项见清单说明。(二)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技术标、商务标各一式三份(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标、商务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注明投标文件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A商务标:投标人必须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等内容装订成册。B技术标:投标人必须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为合格的证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等内容装订成册。2、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3、《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书面不作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上述计算表、分析表并装订成册。(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招标文件未提供投标格式的,投标人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进行。(三)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缴纳(1)投标单位应提供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人采用电汇、网银方式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一律不接受现金。(3)投标人采用电汇、网银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单据或付款指令上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2、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退还(无息)。(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退还(无息)。(3)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①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②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③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四)招标答疑会及现场勘察l、招标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将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2、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l、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均要求打印,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3、评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六、开标(一)开标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不要求投标代表参与开标会。2、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拒收的情况。(三)投标文件公布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四)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唱标程序按照先到后开的原则开启投标文件。七、评标(一)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专家1名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共5名专家组成。(二)评标原则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三)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可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评标过程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八、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书l、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与招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签订招标人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1.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施安桥路西、盛安路北。3.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动力安装等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税金:人民币(大写)(¥元);(2)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嘉兴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按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采用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现场双方协商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期间。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但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竣工结算时,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付款等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3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完整内容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项目开工3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量报表。除每月提供外,如果监理或发包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和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2)承包人按当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3)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4)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对已知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发现事先未知的,承包人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计利润。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提供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必备资料,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同。8)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凡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坐标点、水准点定位的,承包人须自行购买,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考核,每月到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2天,如每月少于22天的按每天500元罚款,并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每月少于10天的除按前述扣罚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可以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支付2000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2000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3.2.3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2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2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缴纳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按监理合同;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浙江、嘉兴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相关手续,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应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高安全性能。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5%。如果承包人无力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发包人有理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3)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4)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另行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另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另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另行确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所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变更,将被视为施工单位的擅自变更,施工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2)施工中原设计图纸已有设计但未详尽部分,由甲方委托设计单位补充详细图,乙方不得视为设计变更及要求增加施工费用。(3)设计变更数量应有相应书面说明,且由甲方代表签证方属有效,否则不得作为结算计价依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但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设计变更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设计变更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后执行;组价原则: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计价依据及定额标准计算;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同一口径执行;组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投标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合同工期前80%《嘉兴造价管理》材料平均信息价计算,既无投标报价又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发包人签证价格,定额不明确的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后并换算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的计算规定,格式套用投标书格式。4、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①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25%以上;②其他异常情况。(2)出现综合单价异常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工程量增加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第3条的组价原则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②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第3条的组价原则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甲方或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办理变更签证手续,逾期未上报的或逾期补报的,发包人将均不予签证。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1、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并已经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地表周围和地下如地下水等情况,并对该处的气象等因素作了充分的预测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几点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实际可能)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及地下水等情况;b.水文和气候条件;c.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承包方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B: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C: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招标文件明确的主要材料除外)。D: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E:除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外,结算价不作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确定,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支付。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竣工资料经备案后(并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2.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委托审定后(并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付至审定价的98.5%,余审定价的1.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注:①所有工程联系单均送审前一并提交,且工程联系单等增加部分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并支付。②如设计施工图发生工程内容甩项或大范围调整,则付款合同价基数相应调整后再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第7.5.2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进行调解。审计费用按如下原则摊支:有关审计(价)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工程结算按规定程序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的,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负责,结算若有核增的,则核增部分的审核费也由承包人负责。在最终审核价格出具之前,发包人可以拒绝承包人相应的支付请求,并不承担包括未付款项孳息等在内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发包人可拒绝承包人的支付要求。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审定价1.5%,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后且经委托结算审计完成后缴纳工程审定价的1.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5%。如果承包人无力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发包人有理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2)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如累计扣罚金额超过合同价的1.5%,同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10%的罚金。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3)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及嘉兴经开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如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如现场施工违反规定,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如承包人拒不执行,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停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每停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5000元。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4)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承包人在接到开工令后7日历天内所投入的机械、施工队伍仍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投标书承诺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发包人签署的整改通知书为准,每书面通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服从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监管,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经济责任。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5)承包人将本工程非法转包的,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20%的违约金。(6)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搅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承包人拒不整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或负面社会影响,每次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发包人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7)发包人不提供多余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已由承包人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多余废料原则上须运出南湖区范围,如需在南湖区范围堆放,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上述全部费用已由承包人综合考虑计入报价。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发包人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后再行发放。(8)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约定,项目经理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2天,以违约论,按每天支付500元违约金;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甲方或监理方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甲方或监理方报到),并由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发生违约行为3日内报发包方,发包方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明确发包人为受益人)及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参保。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嘉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配创新园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重新招标)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未明确的均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一、现场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率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由施工单位自行了解。二、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技术规定。四、图纸设计单位:/。2.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条: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产生,负责项目评标工作。第三条:投标书由技术标、商务标组成。技术标、商务标各一式三份,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第四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有疑问部分可以询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第五条: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投标人进行监督。2、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按先送后开、后送先开的顺序同时开启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或招标文件规定拒收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第六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未列入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人资格审查;(三)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四)投标文件详细评审;(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询标;(六)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七)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拟中标候选人。第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一、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表(附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3)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附表4)注:1、所有资格后审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要求清晰可辨,并且装入投标文件中,若资料缺失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资格后审不通过。2、在合同签定前,业主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原件,若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中标权,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有)的;(二)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的;(三)投标文件既无投标单位盖章,又无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也无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四)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五)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六)投标报价存在明显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积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5.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6.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7.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八)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九)同一份投标文件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最终报价的;(十)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十一)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继续进行评审。三、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暂列金额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报价与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二)未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要求填报单价和总价的;(三)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且未注明原因的;(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包括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一致的;(五)投标报价中未按规定计取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六)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等重大偏差累计达到其投标报价总价的1%(含)以上的。详细评审没有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继续进行评审。通过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应当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否决投标人投标后,如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是否继续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四、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20分)。序号评 审 项 目最低最高1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2.44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2.443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2.444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2.445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2.44合计12分20分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1位小数),计算结果按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2位小数)。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80分。凡以价格计算的均保留到人民币元,以百分比及得分计算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凡遇增减分值不足一个档位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一)总报价满分80分: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8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8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4分。评标基准价=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1、设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保留至0.00%),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下浮率A。F的范围下浮动率A的序号与下浮率F各区间的对应值1234567891011F≤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5%7.5%8%8.5%9%9.5%10%10.5%11%11.5%12%12.5%10%5%5.5%6%6.5%7%7.5%8%8.5%9%9.5%10%F>15%2.5%3%3.5%4%4.5%5%5.5%6%6.5%7%7.5%注:①投标报价处在下浮率第一档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人民币:734735.7元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F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平均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除非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同意。②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设定为19%,即投标报价低于人民币:626458.86元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F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2、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档数1档2档3档4档5档6档7档8档9档10档11档权重B40%42%44%46%48%50%52%54%56%58%60%上述下浮率A、投标价格权重B在开启标书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员当场分别在规定数值中随机抽取;其中浮动率A在十一档数值中确定,二种情况中十一档数值均为对应值。A、B值均只抽取一次。六、计算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分+报价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提出评标书面报告,推荐总得分最高的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当报价相同时,企业资质高者优先;资质也相同时,则以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证书先后排序;以上均相同时,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优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如有保留意见可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经向相关部门报批核准手续后,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本评标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嘉兴市城南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商务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表一二、投标函表二三、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格式投标报价格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投标报价封面格式:表10.2.2-52.投标报价扉页格式:表10.2.2-63.编制说明:表10.2.2-114.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2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7.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无须提供纸质文件)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无须提供纸质文件)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20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1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0.2.2-2313.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表10.2.2-24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结算价)表:表10.2.2-2515.计日工报价表:表10.2.2-26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10.2.2-2717.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10.2.2-30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四、资格后审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表(附表3)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附表4)表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表一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含评标委员会询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表二投标函: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总投标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项目经理。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90日历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没收我单位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格式-------------表10.2.2-5投标报价封面格式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表10.2.2-6投标报价扉页格式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年月日表10.2.2-11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xx单项工程1.1xx单位工程1.1.1xx专业工程……1.2xx单位工程1.2.1xx专业工程……2xx单项工程2.1xx单位工程2.1.1xx专业工程……2.2xx单位工程2.2.1xx专业工程……合 计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2.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 用 名 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布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2措施项目(2.1+2.2)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2.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计费基数*费率见表10.2.2-20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计费基数*费率见表10.2.2-203其他项目费(3.1+3.2+.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见表10.2.2-21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2暂估价3.2.1+3.2.2+3.2.3见表10.2.2-21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见表10.2.2-233.2.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4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53.3计日工∑计日工(暂定数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26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见表10.2.2-27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定金额*费率)见表10.2.2-27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定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定金额*费率见表10.2.2-274规费计数基数*费率5增值税计数基数*费率1+2+3+4+5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已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所含“暂估价”需在本表“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对应栏目填写,“其他项目”栏目内不再汇总。3.专业工程暂估价内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人,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本表中涉及的计算标准请填入以下公式括号内:管理费=(计算基数名称)*(费率)、利润=(计算基数名称)x(费率)。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其中合价(元)其中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工程设备)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工料机费用合计(1+2+3)5管理费(计费基数*费率)—6利润(计费基数*费率)—8综合单价(4+5+6+7)—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及施工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通用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人表内“暂估单价”栏并计算对应的“暂估合价”。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安全文明施工费1.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2提前竣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 计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须列出具体费用名称。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 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0.2.2-221.1标化工地增加费—1.2优质工程增加费—1.3其他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结算价)明细详见表10.2.2-232.2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明细详见表10.2.2-24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2.2-25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0.2.2-26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0.2.2-275索赔与现场签证—明细详见表10.2.2-28合 计—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4.索赔与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期计列。表10.2.2-2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 注1标化工地增加费2优质工程增加费3其他暂列金额3.13.23.3合 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 计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智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表10.2.2-24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 注合 计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5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结算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 注合 计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6计日工报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暂定实际一人 工1(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2人 工 小 计二材 料12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施工机械小计总 计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10.2.2-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1.11.22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2.12.2合 计———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目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减少内容;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表10.2.2-3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 注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好,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 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调整;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资格后审资料一、资格后审须知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质疑和调查。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质、主要施工人员资历作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3、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本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格式填写。二、资格后审资料表格式1、基本情况表(附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3)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附表4)(项目名称)资格后审申请表申请人:(全称)年月日(项目名称)申请表申请人名称: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以下填写的申请表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如是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则需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附表1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1、编号:2、发照机关:3、营业范围成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技术人员人数(人)法定代表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企业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联系方式1、地址:2、邮编:3、联系人:4、电话:5、传真:6、E-mail开户银行1、名称:2、账号投标人资历简介说明:1、投标人资历简介是指投标人的成立、改名、改制等演变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人员增减以及单位名称、资质变化等情况,该内容可填入表内,也可单独撰写附于表后。2、本表后应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附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序号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 公告发布后打印和核查的核查 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 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存在不实承 诺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承诺书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打印的“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承 诺书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 明”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本表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且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文件、证件(装入技术标内)。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3、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文件、证件的公证书不予认可。附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资 历 要 求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项 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 (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 若未完成备案的,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备案有项目经理 B 类证书,且在有 效期内提供B类证书注:1、本表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且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文件、证件(装入技术标内)。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3、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文件、证件的公证书不予认可。表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打印时间与核查时间均应在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名称:本单位:(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我单位提供的“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承诺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打印的参与投标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力柜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